新宏泰: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7:50:59 中财网
原标题:新宏泰: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016
证券简称:
新宏泰
公告编号:
2021
-
032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赵汉新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32
,
456
,
25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1.91
%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赵汉新先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
2,963,200
股,占
总股本的
2%
,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赵汉新

5%以上第一
大股东

32,456,250

21.91%

IPO前取得:32,456,250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赵汉新

10,818,750

7.30%

2020/12/9~
2020/12/23

23.01-23.01

不适用



说明:本次减持为赵汉新与无锡国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818,750股股份转让给无锡国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
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赵汉新在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

12个月内
无增减持计划,现因个人资金需求,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合计不超

2,963,200
股股份,不涉及与
无锡国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交
易安排。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赵汉新

不超过:
2,963,200股

不超过:
2%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2,963,200股

2021/11/20~2022/5/20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

个人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此承诺
持续有效,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在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以不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进行减持,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
行人股票总数的
25%
。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
将作相应调整。



在其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及其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期间内,承诺人将于
每次减持发行人股份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该次具体减持计划,并配合发行人
完成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如未能按照上述承诺及时通知发行人,造成发行人未
能及时公告本人当次的减持计划的,当次减持收益由发行人享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赵汉新先生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股东的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减持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4、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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