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21:27:06 中财网
原标题:华阳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1-09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
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科”)、珠海
横琴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科白云”)发
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28日,中山
中科及中科白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6.0000万股,占公司2021
年10月27日总股本474,368,910股的0.56%;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16.0000万股,占公司2021年10月27日总股本474,368,910股的0.46%;中山中科
及中科白云合计减持482.0000万股,占公司2021年10月27日总股本474,368,910
股的1.02%。


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均是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
私募投资基金,二者为一致行动人。


2021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4),该次权益变动后中山中科持有公司股份4,889.6153
万股,中科白云持有公司2,979.7200万股。


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1号(即原24栋火炬大厦)
七楼704、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2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28日

股票简称

华阳集团

股票代码

002906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A
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按2021年10月27日公
司总股本474,368,910股
计算)

中山中科

A股

302.0000

0.64

中科白云

A股

180.0000

0.38

合计

482.0000

1.0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按2021年9月29日公司
总股本474,362,910股计
算)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按2021年10月27日总
股本474,368,910股计
算)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中山中科

合计持有股


4,889.6153

10.31

4,587.6153

9.67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4,889.6153

10.31

4,587.6153

9.67

有限售条件
股份

0

0

0

0

中科白云

合计持有股


2,979.7200

6.28

2,799.7200

5.90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2,979.7200

6.28

2,799.7200

5.90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合
计持有股份

7,869.3353

16.59

7,387.3353

15.5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69.3353

16.59

7,387.3353

15.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2021年5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了《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
持股份的公告》,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386,000股(即不超过
本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六个月
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2%。


本次权益变动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
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到期。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