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证券代码: 603083 证券简称: 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 临 202 1 - 0 97 上海剑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 质押 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 “ 剑桥科技 ” ) 控股股东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 “ CIG 开曼 ” )持有公司股份 44,882,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79%。 本次 CIG 开曼 解除质押 4,020,0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 CIG开曼持有剑桥科技股票中用 于质押登记的股份数量调整为 6,400,000股 ,占 CIG开曼持有公司股数的 14.26%, 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 . 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 Gerald G Wong先生 直接持有 CIG 开曼 100%股权,并通过 CIG开曼间接控制剑桥科技 17.79%股权。同时, Gerald G Wong先生直接持有 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 HK Holding”) 50.40%股权,并通过 CIG Holding间接控制剑桥科技 3.32%股权。此 外, Gerald G Wong先生与赵海波先生于 2017年 8月 30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 动协议》。赵海波 先生直接持有 上海康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已 更名为 “北京康 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康令科技 ” ) 99%股权,并通过 康令科 技 间接控制剑桥科技 4.94%股权。 综上 , Gerald G Wong先生与一致行动人合计 控制剑桥科技 26.06%股权。 CIG开曼本次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后,累计质押股份 6,400,000股,占 CIG开曼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 9.74%,占公司 总股本的 2.54%。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0年 10月 15日,公司控股股东 CIG开曼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020,000股 限售流通股 (已于 2020年 11月 10日解除限售) 质押给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0月 17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 告编号:临 2020-085)。 2021年 10月 29日 , 公司控股股东 CIG开曼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 任 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 CIG开曼被质押的 4,020,000股已办 理 完毕 解除质押手续, 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本次 解质股份 4,020,000股 占 其所持股份 比例 8.9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9% 解质时间 2021年 10月 28日 持股数量 44,882,646股 持股比例 17.79% 剩余被质押 股份数量 6,400,000股 剩余被质押 股份数量 占 其所持股份 比例 14.26% 剩余被质押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4% 本次解质股份不用于后续质押。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例 本次解除质 押前累计质 押数量 本次解除 质押数量 本次解除质 押后累计质 押数量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CIG开曼 44,882,646 17.79% 10,420,000 4,020,000 6,400,000 14.26% 2.54% 康令科技 12,470,234 4.94% - - - - - HK Holding 8,365,099 3.32% - - - - - 合计 65,717,979 26.06% 10,420,000 4,020,000 6,400,000 9.74% 2.54%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0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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