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 : 关于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开放日规则并修改基金合同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开放日 规则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的基金管理 人为 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基金管理人 ” 或 “ 本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托管人 ” )。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本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2 1 年 10 月 30 日起, 调整开放日规则 并相应修改 《 基金合同 》 中 相 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1 、将《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释义”中,由原表述: “ 36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 非港股通交易日, 则本基金不开放 )” 修改为: “ 36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 为 非港股通交易日, 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 2 、将《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 时间”之“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由原表述: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 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 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和赎回 ,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修改为: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 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 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二 、 关于修改 《 基金合同 》 的说明 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 本基金《 基金合同 》 中涉及 调整开放日规则 相关 内 容进行修改 。本次 修改 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 属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 2021 年 10 月 30 日 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规定网站。 本基金招 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 本公告仅对本次 调整开放日规则 并修改 《基金合同》 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 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 基金合同 》 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 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 《 基金合同 》 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2 、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wjasset.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0800 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及其投资人员的过往业绩 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 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0 21 年 10 月 3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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