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优势企业混合A : 华安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华安优势企业混合A : 华安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安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 1号 )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优势企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005 号)注册,进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 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股指期货 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相 关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 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 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 风险或提高基金 投资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 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 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若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以下简 称“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 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 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 的股价波动)、汇 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 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 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 大亏 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 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 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 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次招募说明书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有关财务 数据截止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目录 一、绪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 ................................ ............................ 5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5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 60 九、基金的投资 ................................ ................................ ................................ ............................ 73 十、基金的业绩 ................................ ................................ ................................ ............................ 89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90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91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98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100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10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104 十七、侧袋机制 ................................ ................................ ................................ .......................... 112 十八、风险揭示 ................................ ................................ ................................ .......................... 115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 ................................ ................................ ... 125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128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29 二十二、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 ................................ ................................ ................................ ... 130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32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9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140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141 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 158 一、绪言 《华安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 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安优势企业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 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安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华安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安优势企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安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指《华安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安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 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 的,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交 收、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 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 T 日:指销 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6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 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3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业务规则》: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 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 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55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7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内地证券交易所设立的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 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8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59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0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 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61 、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62 、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而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63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 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4 、特定资产:包括:( 1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 )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3 )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 32 层 3、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 32 层 4、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5、设立日期: 1998 年 6 月 4 日 6、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字 [1998]20 号 7、联系电话: 021 - 38969999 8、联系人: 王艳 9、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850099 10、网址: www.huaan.com.cn 11、 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12、 经营范围 : 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1 )董事会 朱学华先生,本科学历。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 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 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霄岭先生,博士研究生。历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利 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三 部副主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 行官。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丛宏先生,大学学历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历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信访办副主任、主任等。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马名驹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副总经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Radisson Hospitality AB 董事长,上 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上海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长,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聂小刚先生,工学硕士、经济学博士。历任国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 二部项目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二部助理业务董事、总裁办 公室副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 任、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兼上市办公室主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 经理、战略投资及直投业务委员会副总裁、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与首席风险 官、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及其投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夏则炎先生,本科学历。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业务员、交易部 业务员、业务管理部项目经理、管理部综合处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经纪业务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经纪业务总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 经理、上海福山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福山路营业 部总经理、上 海分公司副总经理、经纪业务委员会综合管理组副组长、经纪业务委员会执行办 公室主任、零售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国泰君安证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独立董事: 吴伯庆先生,大学学历,一级律师,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与上海市十佳 法律顾问。历任上海市城市建设局秘书科长、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 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朱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2003 年至 2010 年在美国加州大学(戴 维斯分校)担任助理教授、终身教授,主要从事经济金融教学研究等工 作; 2010 年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担任副院长、金融学教授,主要从事经 济金融教学研究等工作。 ( 2 )监事会 张志红女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 原上海证管办 ) 机构 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处长、机构监管一处处长、上市公司 监管一处处长等职务,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预算管理委 员会委员、合规总监、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助理、业务总监、投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长。 许诺先生,硕士。曾任怡安翰威特咨询业务总监,麦理根( McLagan )公司 中国区负责人。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高级总监,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诸慧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 级监察员,集中交易部总监。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高级总监。 ( 3 )高级管理人员 朱学华先生,本科学历, 22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 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工 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霄岭先生,博士研究生, 21 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美国联邦 储备委员会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利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翁启森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27 年金融、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 任台湾富邦银行资深领组,台湾 JP 摩根证券投资经理,台湾摩根投信基金经 理, 台湾中信证券自营部协理,台湾保德信投信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 球投资部总监、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高级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杨牧云先生,本科学历、硕士, 20 年金融法律监管工作经验。历任上海市 人民检察院科员,上海证监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现任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姚国平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17 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香港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交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销售经理,华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助 理总监、机构业务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 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谷媛媛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 22 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广发 银行客户经理,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市场业务二部大区经理、产品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范伟隽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20 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明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 21 年银行、基金从业经历。曾在上 海银行从事信贷员、交易员及风险管理。 2004 年 10 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研究发展部研究员,现任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 2013 年 6 月起担任华 安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9 月同时担 任华安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同时担任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10 月,同时担任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8 月,同时担任华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1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红利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4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睿明两年定期开放 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12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创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年 12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3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聚恒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3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如下: 张霄岭先生,总经理 翁启森先生,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杨明先生,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 许之彦先生,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高级总监 贺涛先生,固定收益部高级总监 苏圻涵先生,全球投资部副总监 万建军先生,投资研究部联席总监 崔莹先生,基金投资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4、业务人员的准备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目前共有员工 404 人(不含子公司),其中 63.1%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95.5% 以上具有三年证券业或五年金融业从业经历, 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所有上述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 管理部门的处罚。公司业务由投资研究、市场营销、合规风控、后台支持等四个 业务板块组成。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 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 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发生;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 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 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5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 不当利益; (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 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包括公司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全体人员,并涵盖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 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 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 公司从决策层到管理层、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组成部 分: ( 1 )董事会: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 任。 ( 2 )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 公司管理层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 3 )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 合规性监督和检 查,直接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 4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 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而成立的非常设机构,以召开例会形式开展工作,向公司 总经理负责。主要职责是定期和不定期审议公司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告以及其 他风险控制重大事项。 ( 5 )合规监察稽核部:合规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对督察长负责。 ( 6 )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和基本的职责。 各部门的主管在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各位员 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 行自律。 3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 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 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应当明确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 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 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 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4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五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 部监控。 ( 1 )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又包括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内 部控制的制度体系、员工的道德操守和素质等内容。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加强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控制 意识,致力于从公司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 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氛围,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环节。逐步完善了公司治 理结构、加强了公司内部合规控制建设,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 2 )风险评估 公司通过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测试检查,发现 风险,将风险进行分类、按重要性排序,找出风险分布点,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 及对目标的影响程度,评估目前的控制程度和风险高低,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 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在风险评估后,确定 应进一步采取的对应措施,对内部控制制度、规则、公司政策等进行修订 和完善, 并监督各个环节的改进实施。 ( 3 )控制活动 公司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业务规则在制定、修订的过程中,也得到了一贯的 实施。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会计控制。 ① 组织结构控制 公司各个部门的设置体现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及部门间相互合作与制衡 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 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权责分明、严格有 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 工、职责明确,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 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差错或舞弊发生的风险。 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表单传递及信息沟通制 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以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 监控防线。 ② 操作控制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基本管理制度,如 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 中的风险。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遵照实施。 ③ 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完全分开,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 计核算与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严格分开。公司对所 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设立账户,分账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独 立。 基本的会计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复核、对账制度;凭证、资料管理制度;会 计账务的组织和处理制度。运用会计核算与账务系统,准确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采取科学、明确的资产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公允地反映基金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 4 )信息沟通 为了及时实现信息的沟通,有效地达成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 渠道,保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 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制定了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按既定的报 告路线和报告频率,在适当的时间向 适当的内部人员和外部机构进行报告。 ( 5 )内部监控 监控是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过程,对控制环 境、控制活动等进行持续的检验和完善。 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制 度,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持续的检 查。检验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地充实和完善,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 组织调整等因素的变化趋势,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5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公司将根 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来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 010 )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 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 RQFII 、 QDII 、 境外三类 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 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 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931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 金 885 只, QDII 基金 46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 位居同业前列。 (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 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 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 SAS70 ”、“ AAF01/06 ” “ ISAE3402 ”和“ SSAE16 ”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 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20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 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 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 金管理人依据 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 32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 32 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成立日期: 1998 年 6 月 4 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40088 - 50099 传真: 021 - 58406138 公司网站: www.huaan.com.cn ( 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 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 APP 平台: iPhone 交易客户端、 Android 交易客户端 传真电话:( 021 ) 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2 、代销机构 代销华安优势企业混合 A (基金代码: 010787) ( 1 )中信证券 ( 山东 )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sd.citics.com ( 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12 、 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客服电话: 010 - 66555835 网址: www.dxzq.net ( 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 95330 网址: www.dwzq.com.cn ( 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 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 6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 020 - 83963933 网址: http://www.gzs.com.cn ( 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服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 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服电话: 4008918918 网址: www.shzq.com ( 9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客服电话: 4006989898 网址: http://www.xsdzq.cn ( 10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服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www.dtsbc.com.cn ( 1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服电话: 95570 网址: www.glsc.com.cn ( 1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 4036 号 16 - 20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客服电话: 95511 - 8 网址: http://stock.pingan.com ( 13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服电话: 95 318 网址: http://www.hazq.com ( 14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代理) 客服电话: 0769 - 95328 网址: http://www.dgzq.com.cn ( 1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客服电话: 95377 网址: www.ccnew.com ( 16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http://www.guodu.com ( 17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赵俊 客服电话: 95531 网址: www.longone.com.cn ( 18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光大银行办公 楼 14 - 18 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客服电话: 0471 - 4960762 网址: www.cnht.com.cn ( 19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 新市区 )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http://www.swhysc.com ( 2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 21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 - 42 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客服电话: 4008323000 网址: www.csco.com.cn ( 2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 23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 - 1 号君泰国际 B 栋一层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立 客服电话: 4001883888 网址: www.chinalin.com ( 2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客服电话: 95582 网址: www.westsecu.com ( 2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 - 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 96326 网址: www.hfzq.com.cn ( 26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客服电话: 0931 - 4890619 网址: www.hlzq.com ( 27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室, 501 室, 502 室, 1103 室, 1601 - 1615 室, 1701 - 1716 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客服电话: 95336 网址: http://www.ctsec.com ( 28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 、 B01(b) 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服电话: 021 - 32109999 网址: www.cfsc.com.cn ( 29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8 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服电话: 4001022011 网址: www.zszq.com ( 3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客服电话: 0871 - 63577930 网址: www.hongtastock.com ( 31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 0752 - 95564 网址: http://www.lxsec.com ( 3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客服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 3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 4006 - 600109 网址: www.gjzq.com.cn ( 34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 35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客服电话:( 0592 ) 5163588 网址: www.xmzq.com.cn ( 36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祝健 客服电话: 4001962502 网址: www.ajzq.com ( 3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客服电话: 95391 / 400 - 800 - 5000 网址: www.tfzq.com ( 38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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