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健康优加混合 : 光大保德信健康优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0:56:23 中财网
原标题:光大健康优加混合 : 光大保德信健康优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光大保德信健康优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21

11

1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健康优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健康优加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228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
1

8

5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光大保德信健康优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
光大保德信健康优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11

4



赎回起始日


2021

11

4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

11

4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11

4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

11

4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日常申购及赎回等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相关的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若本基金
参与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及赎回时除
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
证券
或期货
交易市场、证券
或期货
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
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

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含申购费)



2
、直销网点
每个账户

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含申购费)



3

本公司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本公司有权拒绝
该笔或该某些申购申请。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份额面向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
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
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
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申购金额(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


100
万元以下


1.50%


0.15%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到
500
万元


1.0
0%


0.10
%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交易
1000



每笔交易
1000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的最低
份额为
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
笔赎回导致单个
交易
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
份时

余额部分
基金份额将由
登记机构发起强制赎回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的最低份额限制有其他规



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
N



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
0%


7
日(含
7
日)到
30



0.75
%


30
日(含
30
日)到
1



0.
50
%


1
年(含
1
年)到
2



0.2
0
%


2
年以上(含
2
年)


0




注:赎回费的计算中
1
年指
365
个公历日。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
持有期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

50%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
回费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
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
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
)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
)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
1
-转出基金赎回
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

1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
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各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
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率视为
0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
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
)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
转换相关的事项



1

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开通情况
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
本基金开通与光大保德信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
(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
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光大保德信旗下同一基金产品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
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4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
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5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
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6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
,
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当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

时,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转换的最低份额限制有其他规
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
当日的交易



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8
)转换费用中申购补差费实行外扣法收取,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
承担。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情况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
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
)办理方式


1
)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规定;


2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凭证到指定的各销
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光大保德信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
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4
)扣款金额


基金投资者可与基金
代销
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高最低扣款金额遵
从各销售机构的要求,同时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

(

100

)
,不设金
额级差。

基金投资者
可与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
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含1元),不设金额级差。




5
)扣款日期


1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2
)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
则首次扣款日为
当期
,否则为
次期





6
)扣款方式


1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进行
自动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


2
)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
)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请投资者于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
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7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与基金申购
申请日为同一日,以该日
( T

)
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

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
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

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8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
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
的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直销系统平台(含移动终端平台)。



7.
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
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
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8
.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21

11

4
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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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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