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9 日披露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股东一致 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董事周全凯先生、董 事金凤龙先生、监事刘鑫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季春伟先生、控股股东姜艳女士的 一致行动人蒲云军先生、郝乐敏女士及蒲静依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0月31日,在此期间如 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89,0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99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所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周全凯先生、董事金凤龙先生、监事刘鑫先生、高级 管理人员季春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 期限已于2021年10月31日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 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周全凯先生、董事金凤龙先生、监事刘鑫先生、高 级管理人员季春伟先生、控股股东姜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蒲云军先生、郝乐敏女 士及蒲静依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如下: 1、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季春伟先生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709股,公司董事周全凯先生、董事金凤龙先 生、监事刘鑫先生、控股股东姜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蒲云军先生、郝乐敏女士及 蒲静依女士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周全凯 合计持有股份 530,615 0.239% 530,615 0.2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654 0.060% 132,654 0.06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7,961 0.179% 397,961 0.179% 金凤龙 合计持有股份 341,421 0.153% 341,421 0.15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355 0.038% 85,355 0.0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6,066 0.115% 256,066 0.115% 刘 鑫 合计持有股份 246,796 0.111% 246,796 0.1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699 0.028% 61,699 0.0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5,097 0.083% 185,097 0.083% 季春伟 合计持有股份 350,835 0.158% 313,126 0.1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7,709 0.040% 50,000 0.0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3,126 0.118% 263,126 0.118% 蒲云军 合计持有股份 855,562 0.385% 855,562 0.3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3,891 0.097% 213,891 0.0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1,671 0.288% 641,671 0.288% 郝乐敏 合计持有股份 186,525 0.084% 186,525 0.0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525 0.084% 186,525 0.0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蒲静依 合计持有股份 1,044,641 0.470% 1,044,641 0.47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4,641 0.470% 1,044,641 0.4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股东一致 行动人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截至2021年7月30 日,董事周全凯先生、董事金凤龙先生、监事刘鑫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季春伟先 生、控股股东姜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蒲云军先生、郝乐敏女士及蒲静依女士本次 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2、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董事周全凯先生、董事金凤龙先生、监事刘 鑫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季春伟先生、控股股东姜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蒲云军先生、 郝乐敏女士及蒲静依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已完成。 三、备查文件 董事周全凯先生、董事金凤龙先生、监事刘鑫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季春伟 先生、控股股东姜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蒲云军先生、郝乐敏女士及蒲静依女士出 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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