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金融鑫选3个月持有混合A : 中融金融鑫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中融金融鑫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融金融鑫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融金融鑫选3个月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01365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0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融金融鑫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金融鑫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21年11月4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1年11月4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中融金融鑫选3个月持有混合A 中融金融鑫选3个月持有混合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013659 013660 该下属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及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 是是 注: 投资者范围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中融金融鑫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开 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 )业务,本基金将自2021年11月4 日开放申购及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公告。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及定投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 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Q申购金额限制 申购以金额申请。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单 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每次最低申 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 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两类不同的类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 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投资者 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A类基金份额 单笔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0≤M<100万元1.50% 100万元≤M<300万元1.00% 300万元≤M<500万元0.80% M≥500万元每笔1000元 C类基金份额0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2后端收费 本基金尚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 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1定投业务规则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 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的定投金额起点详见其有关规定。 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各销售机构对最低定投金额的规定发生变化的,适用各销售机 构的最新规定。 4.2定投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 4.3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 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 起始日为T+2工作日。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1)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2、3203B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701号01室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100102 电话:010-56517002、010-56517003 传真:010-64345889、010-84568832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郭娇、杨佳 网址:www.zrfunds.com.cn (2)中融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方式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 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 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trade.zrfunds.com.cn/etrading/ Q Q Q Q 5.1.2Q场外非直销机构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吴谊刚(代行) 客服电话:956088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更换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 上公示。 5.2Q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5.3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及定投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 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规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定投业务事项予以说明,上述业务的办理以销售机构 的相关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定投业务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定投业 务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 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 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 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 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 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 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和程序进行调 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zrfunds.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160-6000或010-565172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 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