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精工 : 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10:41:06 中财网

原标题:建信精工 : 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2

17
日证监许可
[2015]285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5

8

26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包括
指数编
制机
构停止服务
的风险
、成份股停牌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
的风
险)
等。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
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可按照持有人利益优
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
资基金品种。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基金合同》,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
据自身
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本次系更新基金经理而对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8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6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前言
................................
................................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3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4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4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54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7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7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7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7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7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8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83
第十七部分

险揭示
................................
................................
....................
90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9
第二十部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3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44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47

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48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49

第一部分







《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
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
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
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
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
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
文件。基金投资人依据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
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
:指《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建信精工
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
定、决议
、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
,
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
20

8

28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14
、《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1

22
日颁布、同年
2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
指数基金指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


1
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1
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
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
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
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
的投资人;


2
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
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



定额投资等业务;


2
4
、销售机构: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
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
非交易过户等;


2
6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份额登记
机构
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
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7
、基金账户:指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
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
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
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


3
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的开放日;


3
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3
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
日;



3
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业务规则》: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
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
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
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
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
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
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
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
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6
、元:指人民币元;


4
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
和费用的节约;


4
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
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
数;


5
1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2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5
4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客观事件;


5
5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设立日期:
2005

9

19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58
号文
批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
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
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
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
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
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

公司董
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
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管尽职情
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董事长,
1985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6



年获得长江商学院
EMBA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
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
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

9
月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
2018

4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



张军红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毕业于国家行政学
院行政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
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总行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总行个人银行
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经理、高级副经理,总行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
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理,总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总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20
17

3
月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8

4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
公司总裁。



李建峰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消费者权益
保护部)副总经理。

1997
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现西安交通大学),获
信息经济专业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电话银
行中心银行卡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电话银行中心
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
总行个人金融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副总经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金融集团执行副总裁、信安亚洲区总
裁。

1990
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12
年获得华
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
EMBA
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
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
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
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信
安北亚地区副总裁、总裁,信安亚洲区总裁
,
信安金融集团高级副总裁、
执行副总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执行
官。

1989
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历任新加
坡普华永道高级审计经理,
新加坡法兴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
洲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监,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运营



官、首席执行官。



王志平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毕业于湘潭矿业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历任北京市水利局机
械处干部,人事部办公厅办公室干部、科员,国务院稽查特派员总署稽查
特派员助理兼秘书,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科员级专职监事、副科员级
专职监事、主任科员,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主任科员、配套改革处副
处长、分配调控处副处长、调
研员,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然女士,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
导师。

2006
年获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国家青
年长江学者、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会计学术研究会副秘书长,
2006


2019
年执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



史亚萍女士,独立董事,现任嘉浩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1994

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国际金融硕士;
1996
年毕业于耶鲁大学研究
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先后在标准普尔国际评级公司、英国艾比国民银
行、野村证券亚洲、雷曼兄弟亚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威灵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中金资本、嘉浩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担任管理职
务。



邱靖之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首席合伙人。毕业于湖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获
EMBA
学位,全国会计
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澳洲注册会
计师。

1999

10
月加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现任首席合伙人。



2
、监事会成员


马美芹女士,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
19
84
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
学院,获学士学位,
2009
年获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84
年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储蓄部、零售业务
部、个人银行部副处长、处长、资深客户经理(技术二级),总行个人金
融部副总经理,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8

5
月起任建信基
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

1990
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
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
国际
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总裁等职务。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

1992
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
士,
2009
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曾供职于北京北奥有限公司,
中进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2004
年加入中国华电集
团,历任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
华电集团资本控股计划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企业融资部经理、机构
与风险管理部经理、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
ACCA
资深会员,现任建
信基金管理公司审计部
总经理。

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学士学位;
2010
年获香港
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经理。

2006

12
月加入建信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专员、稽核主管、资深稽核员、内控
合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兼内控合规部审计部(二级部)总
经理、审计部总经理。



王涛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部总经
理,学士学位。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运营部基金会计。

2005

8
月加入建信
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
易部执行总经理、总经理。



姜黎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
总经理。

2005

7
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

2008

5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历任基金运营部财务管理专员,财务管理部财务主管、资深财务专员、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3
、高级管理人员


张军红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7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



2001

1
月加入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
2005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
理公司,
2015

8

6
日起任副总裁,
2019

7

18
日起兼任首席信息官。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2

7
月至
1996

8
月在湖南省物资贸
易总公司工作;
1999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
构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
任科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
2006

3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担任董事会秘书,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5

8

6
日起任我公司督
察长,
2016

12

23
日起任我公司
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

1996

7
月至
1998

9
月在福建省东海经
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01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
副主任科员、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
2005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
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
部总经理。

2016

12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马勇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3

8
月至
1995

8
月在江苏省机械研究
设计院工作。

1998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
员、秘书、高级经理级秘书,高端客户
部总经理助理,财富管理与私人银
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建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

2018

8

30
日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11

13
日起任副总裁;
2018

11

1
日起兼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4
、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基金经理


叶乐天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博士。

2008

5
月至
2011

9
月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风险管理分析员、量化分析
经理,从事风险模型、量化研究与投资。

2011

9

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

2012

3

21
日至
2016

7

20
日任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3

28
日起任建
信央视财经
50
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该基金自
2021

1

1
日起转型为建信央视财经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叶乐天继续担任



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1

27
日起任建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8

26
日起任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2016

8

9
日起任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7

4

18
日起任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7

5

22
日起任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2018

1

10
日起任建信鑫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8

24
日起任建信量化优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11

22
日起任建信中证
1000
指数增强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11

13
日起任建信
MS
CI
中国
A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9

15
日起任建信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明辉先生,硕士。

2015

7
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应用统计专业,同年
7
月加入建信基金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历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兼投资
经理助理、投资经理职务。

2021

10

27
日起任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军红
先生
:总裁。



乔梁
先生
:投研总监。



李菁
女士
: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固定收益投资官。



陶灿
先生
: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经理。



陈建良
先生
:固定收益投资部
总经理。



邵卓
先生
: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姜锋
先生
: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吴尚伟
先生
:权益投资部资深基金经理兼研究部副总经理。



黎颖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资深基金经理兼首席固定收益策略官。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
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报告、
中期
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
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承诺
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
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
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
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
个经营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
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
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
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
)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
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
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
)适时性原则
。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
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
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
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
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
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
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
求和运行的会计标
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
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
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
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
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
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
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
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
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
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
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
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
制约的关系,以
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
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
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
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
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
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控合规部,履行监督、稽核

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
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
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部分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本
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信银行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法定代表人:
朱鹤新


成立时间:
1987

4

20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89.3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
[1987]14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
2004
]
125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
4006800000


传真:
010
-
85230024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
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
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
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
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
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
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批准的
其他业务。(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本行成立于
1987
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



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
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7

4
月,本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A+H
股同步上市。



本行以建设成为“有担当、有温度、有特色、有价值”的最佳综合金
融服务提供
者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
+
实业”综合平台优
势,坚持“以客为尊、改革推动、科技兴行、轻型发展、合规经营、人才
强行”,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
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
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
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业、
机构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
2021
年中,本行在国内
153
个大中城市设有
1,410
家营业网点,
在境内外下设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阿尔金银行和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家附属机构。

其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在香港、澳门、
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有
34
家营业网点和
2
家商务中心。信
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和境内设有
3
家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
任公司为本行全资理财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与百度
公司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销银行。阿尔金银行在哈
萨克斯坦设有
7
家营业网点和
1
个私人银行中心。



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健经营,与时俱进。经过
30
余年的发展,
本行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
7
万亿元、员工人数超
5
万名,具有强大综
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金融集团。

2021
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
球银行品牌
500
强排行榜”中排名第
16
位;本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
杂志“世界
1000
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
24
位。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方合英先生

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先生于
2018

9
月加入中信银行董事会。方先生自
2014

8
月起任中信银行党委委员,
2014

11
月起任中信银行副
行长,
2017

1
月起兼任中信银行财务总监,



2019

2
月起任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方先生现同时担任信银(香港)投
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及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此前,方先生于
2013

5
月至
2015

1
月任中信银行金融市场业务
总监,
2014

5
月至
2014

9
月兼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7

3
月至
2013

5
月任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3

9
月至
2007

3
月历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
1996

12
月至
2003

9
月在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工
作,历任信贷部科长、
副总经理,富阳支行行长、党组书记,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
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
1996

7
月至
1996

12
月任浦东发展银行杭
州城东办事处副主任;
1992

12
月至
1996

7
月在浙江银行学校实验城
市信用社信贷部工作,历任信贷员、经理、总经理助理;
1991

7
月至
1992

12
月在浙江银行学校任教师。方先生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
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二十余年中国银行业从业
经验。





斌先生

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谢先生自
2019

6

起担任中信银行
副行长,自
2019

2
月起担任中信银行党委委员。此前,
谢先生于
2015

7
月至
2019

1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

2012

3
月至
2015

7
月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助
理,期间于
2014

1
月至
2015

7
月挂职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
常委、副市长。

2011

3
月至
2012

3
月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委
员、总经理助理。

2001

10
月至
2011

3
月历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人力资源部职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助
理、副部长、部长),深圳分公司党委书记,河
北省分公司负责人、党委
书记、总经理。

1991

7
月至
2001

10
月历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科员、
主任科员、副处长。谢先生为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
士学位。



杨璋琪先生
,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
。杨先生
201
8

1
月至
2019

3
月,

中信银行
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

2015

5


2018

1

,任
中信银行
长春分行副行长;
2013

4


2015

5

,任
中信银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1996

7
月至
2013

4


就职



于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原总行营业部),历任支行行长、投资银行部总

理、贸易金融部总经理。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8

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
2021

6
月底,中信银行托管
220
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公司、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
QDII
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达到
11.2
万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在基金
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基金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加强稽核监察,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
体系,及时有效地发现、分析、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信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
全行的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托管部内设内控合规岗,专门负责托管
部内部风险控制,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进行独立、
客观、公正的稽核监察。



3
、内部控制制度。中信银行严格按照《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
规章的规定,以
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中信银行
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和《中信银行托管业务内控检查实施细则》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涵盖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节,保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
持续、稳健发展。



4
、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
为规范等,从制度上、人员上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的物质条件,对业务运行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要害部门和岗
位设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录音监控系统,保证基金信息的安

;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防线和业务授权管理等制度,确保所托管的基金



财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持续培训,加
强职业道德教育。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
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的基金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
反《基金法》、《运作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
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
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
行为或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
证监会。


















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
)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00



2
)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
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本公司网址:
www.ccbfund.cn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
-
30
层、
32
-
42



法定代表人:
朱鹤新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
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客服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6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客服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7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66154828


公司网址:
http://www.5irich.com



8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66
-
1188


网址:
h
ttp://www.jrj.com.cn/



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920
-
0022


网址:
https://www.licaike.com/



10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5

01

02

03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热线:
021
-
50810673


网址:
https://wacaijijin.com/



1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https://www.noah
-
fund.com/



1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http://www.jjmmw.com/



1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1818
-
188


网址:
https://fund.eastmoney.com/




1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37

4
号楼
449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700
-
9665


网址:
https://www.ehowbuy.com/



15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076
-
612
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1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77
-
3772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1
7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61

10
号楼
12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921
-
7755


网址:
http://www.leadbank.com.cn/



1
8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5312
-
15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021
-
8850


网址:
https://www.harvestwm.cn/



1
9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户服务热线:
95177



网址:
https://www.snjijin.com/



20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电
话:
400
-
786
-
8868


网址:
https://www.chtfund.com/



2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11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619
-
9059


网址:
http://www.hcfunds.com/



22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03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866


网址:
https://fund.shengshiview.com/



23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A

1504/15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佳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19
-
9868


网址:
https://www.tdyhfund.com/



24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19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11
-
0889


网址:
https://www.gomefund.com/



25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
00
号万得大厦
11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21
-
0203


网址:
http://www.windmoney.com.cn/



26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热线:
4000
-
466
-
788


网址:
http://www.66zichan.com/



27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1807
-
5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
819


网址:
https://www.chinapnr.com/






2
8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9
-
6665


网址:
https://www.buyforyou.com.cn/



2
9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

10

1015



法定代表人:何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8
-
0707


网址:
https://www.hongdianfund.com/



30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法定代表人:祝中村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83999907


网址:
www.fujifund.cn/



31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9031


网址:
https://www.lufun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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