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自愿披露联合体项目预中标
证券代码: 688701 证券简称: 卓锦股份 公告编 号: 20 2 1 - 0 0 5 浙江卓锦 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 联合体 项目预中标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中标项目: 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 污染治理一期)东二、东三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 。 . 中标金额: 67 , 860 , 000.29 元( 含税, 具体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根据投标阶段《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合同工作量划分,预计公司最终所 占金额约为 3,393 万 元 , 最终 金额 以 联合体 实际 执行为准 。 . 拟签订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 合同章后生效(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 拟签订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 毕之日止(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 联合体 项目中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 为, 截至目前合同尚未签订, 因本年度项目实施时间不足三个月(含合 同签署时间),预计不会导致 2 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出现大幅波动 。 . 风险提示: 上述联合体项目目前处于公示阶段,尚未获得中标通知书, 公司能否获得《中标通知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与联合体成员之 间尚未就上述合同金额划分签订协议,仅为初步估算数据;该项目总金 额、具体实施等相关内容均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合肥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http:// ggzy.hefei .gov.cn )于 2021 年 10 月 2 9 日发布了《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 治理一期)东二、东三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确认 浙江 卓锦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作为牵头人与 东华工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为 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 污染治理一期)东二、东三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 的 第 一 中标候选人 , 具体 内容 如下: 一 、 项目基本情况 1. 中标范围和内容: 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 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二、东三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 2. 中标 金额 : 67 , 860 , 000.29 元 (含税) 3. 中标工期: 350 日历天 (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4. 招标单位: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 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资本: 90 , 000 万元人民币 4.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巍 5. 注册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 441 号 6. 公司经营范围: 基础设施及配套、基础产业及功能性公益性项目投资、 融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资产重组及并购、 资产运营与管理;文化体育产业投资运营管理;电子商务及供应链管理; 会展场馆投资运营管理;教育投资;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物业管 理;环境治理;环保景观建设;旅游产业开发;工业遗产保护;房屋、 停车场租赁;中介服务(除专项许可);大健康产业、休闲养老产业投资 建设运营管理;酒店投资运营管理;餐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招标 单位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 四 、 联合体成员 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 ) 3. 注册资本: 54 , 531.144 万人民币 4.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 立新 5.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669 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6. 公司经营范围: 化工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 监理及工程总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产品研制、生产、销售;承 包境外化工、市政及环境治理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及上述境外 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 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未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以及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期刊、资料出版发行、 期刊广告(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与 联合体成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 、 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 . 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总包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照 《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工作量划分 ,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公司最终所占金额为项目中标价的 50 % 。 2 . 本次 联合体项目中标价 总金额为 67 , 860 , 000.29 元 , 根据投标阶段《联 合体协议》约定的合同工作量划分,预计公司最终所占金额约为 3,393 万 元。 3. 本次 联合体项目 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 项目收入会在合同履行期间根 据 实施 情况逐步确认。 如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在项目执行期间将会 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因本年度项目实施时间不足三个月 (含合同签署时间),预计不会导致 2 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出现大幅波动。 4 . 公司与上述 联合体成员与 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 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 形成依赖。 六 、 风险提示 上述联合体项目目前处于公示阶段,尚未获得中标通知书,公司能否获得《中 标通知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与联合体成员之间尚未就上述合同金额划分 签订协议,仅为初步估算数据;该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等相关内容均以正式签 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0 2 1 年 11 月 3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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