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辰药业:康辰药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15:56:17 中财网
原标题:康辰药业:康辰药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590
证券简称:
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

2021
-
11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GL GLE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以下
简称“
GL
”)持有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股份
2,10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
已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GL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03,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1%


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03,000
股,且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
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2021

11

2
日,公司收到股东
GL
发来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GL GLE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5%以下股东

2,103,000

1.31%

IPO前取得:2,103,000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GL GLE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4,857,000

3.04%

集中竞价:
2021/3/26~
2021/8/3

大宗交易:
2021/6/4~
2021/6/21

30.90-35.32

2021年1月27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GL GLE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不超过:
2,103,000


不超过:
1.31%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103,000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103,000股



2021/11/8~2022/5/7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


自身经
营需要



注:
1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03,000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股东
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GL
减持股份承诺如下: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

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

若发生需其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GL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GL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
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
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GL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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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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