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88550 证券简称: 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 2021 - 0 68 西安瑞联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 公司股份至 5% 以下 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 西安瑞联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 . 自 2 021 年 1 0 月 1 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皖江物流”) 、 杨凌东方富海现代农业生物产业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凌东方富海”) 和 东方富海(芜湖) 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二号”) 通过集中竞价 的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626, 289 股,占公司总 股本 比例为 2 .3173 % 。 本次 权益变动后, 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东方富海二 号 及其一致行动人 东方 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东方富海一号”) 、 深 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海投资”) 合计 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508, 972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为 4 .9998 % ,不再是持有 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 2 021 年 11 月 1 日 , 公司收到 皖江物流、杨凌东方富海 和 东方富海二号 发来 的《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股份减持情况的 告知函 》 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现将 有关权益变动情况 公告 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企业名称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 33 号房屋 - 3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表)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陈玮) 主要股东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翔万商投资有限公司等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企业名称 杨凌东方富海现代农业生物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 6 号政务大厦后五楼 52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表) 天津富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陈玮) 主要股东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东方富海(芜湖) 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 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企业名称 东方富海(芜湖)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 33 号房屋 - 4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表)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陈玮) 主要股东 上海榕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海富恒盈股权投资基金 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泉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 (二)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皖江物流 集中竞价 2021/10/18-2021/11/1 人民币普通 股 813,600 1.1593% 杨凌东方 富海 集中竞价 2021/10/18-2021/11/1 人民币普通 股 406, 599 0.5794% 东方富海 二号 集中竞价 2021/10/18-2021/11/1 人民币普通 股 406,090 0.5786% 合计 - - - 1,626,2 89 2.3173% (三)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皖江物流 无限售条件 2,538,063 3.6164% 1,724,463 2.4571% 股份 杨凌东方 富海 无限售条件 股份 1,269,031 1.8082% 862,43 2 1.2289% 东方富海 二号 无限售条件 股份 406,090 0.5786% 0 0.0 000 % 东方富海 一号 无限售条件 股份 862,941 1.2296% 862,941 1.2296% 东方富海 投资 无限售条件 股份 59,136 0.0843% 59,136 0.0843% 合计 无限售条件 股份 5,135,261 7.3171% 3,508,97 2 4.9998% 备注: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 、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 其他 情况说明 1 、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 、 本次权益变动 为 履行减持股份计划 ,具 体详见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 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 3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 权 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