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情况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证券代码:002420 公告编号:2021-05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 月14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谢金成 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2021年8月4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1,860,343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 公司总股本0.46%。 因谢金成先生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谢金成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日,谢金成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谢金成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并 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谢金成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时承诺:自毅昌科技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 的毅昌科技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毅昌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毅昌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毅昌科技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谢金成先生正常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 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金成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将持续关注谢金成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督促谢金成先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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