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新能源汽车混合A : 关于华商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新能源 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华商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 A类: 013886、C类:013887)经中国证监会 2021年9月29日证监许可 [2021]3154号文准 予募集注册,已于2021年11月1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 2021年11月5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商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华商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商新能 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华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 2021年11月12日。 重要提示: 1、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 过法定募集期限。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 额(不包括利息,下同)合计超过 5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 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 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5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 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 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 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 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10月15日刊登在本 公司网站等规定网站上的《华商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法律文件。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hsfund.com)、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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