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彤程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 2021 - 1 23 债券代码: 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 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 舟山市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宇通投资 ” ) 减持 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可 转债转股导致的 其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 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截至 2 021 年 1 1 月 3 日, 宇通投资 持有 的 公司股份比例 从 10. 24 % ( 以公司 初始 总股本即 585,987,500 股为基数计算) 减少至 9 .11 % (以公司 11 月 2 日 总股本即 594,055,226 股为基数计算) 。 公司 于 近日 收到宇通投资发来的 《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 的告知函》 ,获 悉 宇通投资 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和 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856,40 0 股 , 且 因公司现处于可转债转股期间,加上 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宇通投资 持股比例变动已达 1 % 。 现将有关权 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 本信息 名称 舟山市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中国浙江省 ( 浙 ) 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 企业服务中心 301 - 796 室 ( 自贸试验区内 ) 权益变动 时间 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 权益变动 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 股) 减持比例 ( % ) 集中竞价 交易 2 021 - 8 - 27 ~ 20 21 - 11 - 3 人民币普通股 3 ,398,400 0 .5721 大宗交易 2 021 - 8 - 27 ~ 2021 - 11 - 3 人民币普通股 2 ,458,000 0 .4138 合计 5,856,400 0 .9858 注: 1 、 本次变动符合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2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 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 、 上 述 “ 减持比例 ” 为 宇通投资减持股数占公司截至 11 月 2 日总股本 59 4,055,226 股的 比例 。 4 、 上述减持 股份 加上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宇通投资的持股比例合计减 少 1. 13 % 。 5 、 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相加之后存在尾数误差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 原 总股本 比例( %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 ) 舟山市宇通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60,000,0 00 10. 24 54,143,600 9 .11 注: 1 、 上述 “ 占 原总股本比例 ” 为 宇通投资 减持前持有 股份占 公司初始总股本即 585,987,500 股 的比例; “ 占总股本比例 ” 为其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 公司截至 11 月 2 日总股 本 即 594,055,226 股的比例。 2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为宇通投资 1 1 月 3 日减持后 所 持有的股份 。 11 月 4 日 收盘 后, 宇通投资减持 数量过半 , 相关情况 详见公司 披露 的《彤程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3 、 本次权益变动 后 宇通投资 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 受 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 股份 减持 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 , 不涉及资 金来源 ,不触及要约收购 。 2 、本次权益变动 系宇通投资履行 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披露的《 彤程新材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 (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 , 宇通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2,500,000 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的,自 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实施,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 采取大宗交易 方式的,自 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至 2 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实 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截至 本公 告披露日 ,该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3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 、 “ 彤程 转债 ” 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 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本次 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 021 年 11 月 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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