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 代 码 : 605 111 证 券 简 称 : 新洁能 公 告 编 号: 20 2 1 - 0 45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 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达晨创投”或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6.52% 减 少至 5.52% 。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知,其自 2021 年 9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416,8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公司股份所 致。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义务人 基本信息 名称/姓名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特区报 业大厦东区 23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 权益变动 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 % ) 大宗交易 2021 年 9 月 29 日 人民币普通股 50.00 0.35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1 日 人民币普通股 50.00 0.35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4 日 人民币普通股 41.68 0.29 合 计 - - 141.68 1.00 备注: 1、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减持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 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 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深圳市达晨创 联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无限售条件股份 924.00 6.52 782.32 5.5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924.00 6.52 782.32 5.52 注:1、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 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公司于2021年5月实施2020年权益分派,以每股派送红股0.4股,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达晨创投所持股份由660万股增长至924万股,同时达 晨创投持有公司首发限售股份已于2021年9月29日上市流通。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 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本次权益变动 系公司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本次权益变动为主动减 持所致 ,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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