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晶华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 2021- 076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 人 减持股份 超过 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东 先生 履行此前披露的 减持 计划 导致持股 数量降低、持股比例 减少 及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登记完成 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 人 周晓东 先生、周晓南 先生 直接 持股比例将从 55.48%降至 53.65%。 公司于 2021年 11月 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晓东先生的通知, 周晓东先生自 2021年 9月 6日至 2021年 11月 4日期间,通过 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交易 方式 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 3,127,200股, 已超过 公司 当前 总股本的 1%。 公 司现将 其 有关 权益变动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 人基本信息 名称 周晓东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泗联河陂银凤路 **巷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1月4日 权益变动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变动股数(万股) 减少比例 大宗交易减持 股份 2021/9/6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 0.7099% 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 2021/11/1-2021/11/4 人民币普通股 182.72 0.9978% 合计 人民币普通股 312.72 1.7076%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信息披露义务 人基本信息 名称 周晓南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环碧庄中 **幢 **号 **室 权益变动情况 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进行减持 注: 1、 上述减持比例 均 为 变动 股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2、 上述减持情况加上因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登记 公司 总股本增加导致的被 动稀释,周晓南及周晓东的持股比例合计减少 1.83%。 3、 本次权益变动所 涉及 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 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 本次权益变动系 周晓东先生减持股份导致 其与周晓南先生合计 持股数量降低、持股 比例减少 及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登记完成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不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 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直接持股数量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直接持股数量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周晓东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584.80 27.47% 4,706.00 25.70% 周晓南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656.80 28.02% 5,119.52 27.96% 合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241.60 55.48% 9,825.52 53.65% 注: 1、 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 入所致。 2、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130,515,000股; 2021年 9月 10日, 公司 2020年限制性 股票预留部分 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完成 , 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 182,679,000股 增加至 183,129,000股 。 3、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 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 周晓东先生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数量降低、持股比例减 少 及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登记完成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未触及 要约收购,不涉及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的工作。 2、本次权益变动系周晓东先生履行于 2021年 8月 28日披露的减持计划, 周晓东先生因考虑降低股份质押比例的资金需求及其他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3,654,420股(占公司总股 本 2%,占其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7.28%),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采用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截 至 2021年 11月 4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 。公 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股权结构和分布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1月 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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