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募集说明书(四次修订稿)

时间:2021年11月04日 20:36:34 中财网

原标题:爱尔眼科:募集说明书(四次修订稿)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股票代码:300015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ier Eye Hospital Group Co., Ltd.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3楼)











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四次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目 录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重大风险提示 ............................................ 7
一、医疗风险...............................................................................................................7
二、募投项目不达预期收益的风险...........................................................................7
三、新增接诊能力不能得到充分消化的风险...........................................................8
四、通过租赁房屋实施募投项目的风险...................................................................8
五、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9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0
一、发行人概况.........................................................................................................10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1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3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34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38
六、未决诉讼与行政处罚情况.................................................................................43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51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54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58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59
四、募集资金投向.....................................................................................................60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61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61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62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6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6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63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99
四、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99
第五节 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 101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01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102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02
四、前次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110
五、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112
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13
一、风险因素........................................................................................................... 113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118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118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118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118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19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1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120
三、保荐机构声明...................................................................................................12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123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124
六、董事会声明.......................................................................................................125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普通名词释义

爱尔眼科、公司、
发行人、上市公司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爱尔投资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发行、本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本募
集说明书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华泰联合证券、保
荐人、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长沙爱尔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爱尔眼科医院,系发行人分
公司

湖北爱尔



湖北爱尔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安徽爱尔



安徽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合肥爱尔



合肥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沈阳爱尔眼视光



沈阳爱尔眼视光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上海爱尔



上海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贵州爱尔



贵州爱尔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南宁爱尔



南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贵阳爱尔



贵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武汉爱尔



武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重庆爱尔



重庆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深圳爱尔



深圳爱尔眼科医院,系发行人子公司

哈尔滨爱尔



哈尔滨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昆明爱尔



昆明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兰州爱尔



兰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长沙佳视



长沙佳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山南优视



山南优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白银爱尔



白银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南京爱尔



南京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许昌爱尔



许昌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资阳爱尔



资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普洱爱尔



普洱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淄博康明眼镜



淄博康明眼镜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郑州爱尔



郑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CB



Clínica Baviera.S.A,系发行人子公司

AW



AW Healthcare Management, LLC,系发行人子公司

ISEC



ISEC Healthcare Ltd.,系发行人子公司

光正眼科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24.SZ)

华厦眼科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普瑞眼科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何氏眼科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审核问答》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中国证监会、证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卫计委



原卫生部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卫健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医保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

报告期各期末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
2021年9月30日

报告期末



2021年9月30日

最近三年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

专业名词释义




屈光不正



当眼调节静止时,外界的平行光线经眼的屈光系统后不能在视网
膜黄斑中心凹聚焦,因而不能清晰成像的屈光状态,包括近视、
远视和散光

白内障



任何先天性或后天性的因素,引起晶状体混浊使其透明性下降

青光眼



一组威胁和损害视神经视觉功能,主要与病理性眼压升高有关的
临床征群或眼病

分级诊疗



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
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

飞秒激光



femtosecondlaser,是指目前在眼科应用、可以产生近红外波长的
脉冲的激光,用于切割角膜组织以形成角膜瓣与角膜基质层,从
而代替角膜板层刀

全飞秒



飞秒激光小切口角膜基质透镜取出术,是应用飞秒激光在角膜基
质扫描形成光学透镜,并将透镜从飞秒激光制作的角膜周边小切
口取出,用以矫正近视、远视、散光等屈光不正的一种手术方式

ICL



有晶体眼后房型人工晶体植入术,无需切除角膜组织,将ICL放
置于眼后房、虹膜与晶状体之间,可用于矫正大范围的近视、远
视和散光。目前较常应用于高度近视患者



如无特殊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涉及货币均为人民币。


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重大风险提示

一、医疗风险

由于存在着医学认知局限、患者个体差异、疾病情况不同、医生水平差异、
医院条件限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类诊疗行为客观上存在着程度不一的风险,
医疗事故和差错无法完全杜绝。就眼科手术而言,尽管大多数手术操作是在显微
镜下完成且手术切口极小,但由于眼球的结构精细,组织脆弱,并且眼科手术质
量的好坏将受到医师水平差异、患者个体的身体和心理差异、诊疗设备、质量控
制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眼科医疗机构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


二、募投项目不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按时完成募投项目的投资
建设计划。根据测算,本次各个医院新建/迁址扩建项目建成后,营业收入、净
利润等指标都将持续上升,各项目预测期最后一年的收入利润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预测期最后一年净利润

长沙爱尔迁址扩建项目

15,776.57

湖北爱尔新建项目

14,079.61

安徽爱尔新建项目

13,142.06

沈阳爱尔眼视光迁址扩建项目

17,425.37

上海爱尔迁址扩建项目

8,548.15

贵州爱尔新建项目

18,513.06

南宁爱尔迁址扩建项目

6,530.27



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工程建设方案、项目实施等方面经过缜密分
析和专门机构的可行性研究,但是由于项目经济效益的测算均是按照现行情况进
行测算,本次发行后的医疗政策、市场环境等存在不可预计因素,同时在项目建
设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以上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项
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



三、新增接诊能力不能得到充分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对公司重点区域医院的新建或迁址扩建。新建/
迁址扩建完成后,相关医院建筑面积、设备及人员配备均将增加,并将合计新增
每年360万人次的接诊能力。如果未来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述医院所在地
区市场竞争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医院的业务经营、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不
达预期,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带来的新增接诊能力不能得到充分消化,造
成场地、设备、人员闲置,对相应医院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通过租赁房屋实施募投项目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湖北爱尔新建项目、上海爱尔迁址扩建项目和南
宁爱尔迁址扩建项目拟通过租赁房屋实施。上述项目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项目

租赁合同期限

租赁合同到
期时间

项目规划使
用时间(预
测期末)

投资回收期

续租条款

湖北爱尔新
建项目

8年零11个月

2030-02-28

2029-12-31

6.59年

同等条件下享
有优先承租权

上海爱尔迁
址扩建项目

8年整

2029-07-31

2029-12-31

6.95年

同等条件下享
有优先承租权

南宁爱尔迁
址扩建项目

15年零6个月

2036-04-30

2028-12-31

5.76年

同等条件下享
有优先承租权



上述项目中,湖北爱尔新建项目和南宁爱尔迁址扩建项目的租赁合同期限均
已覆盖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的投资回收期及规划使用时间;上海爱尔迁址扩建项
目租赁合同期限覆盖了项目投资回收期,但早于项目规划使用时间到期,租赁合
同到期时间与项目规划使用时间相差5个月。


虽然发行人已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出租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
同,均约定了较长的租赁期限,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并且上海爱尔迁
址扩建项目出租方上海亮晶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爱尔眼科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主体,已出具《关于切实履行上海爱尔优先承租权的承诺函》,但若上述房屋
租赁到期后未能成功续租,导致发行人需要对相关医院进行搬迁,或后续租金大
幅上涨,导致相关成本费用上升,都将对医院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公司作为全球性眼科医
疗机构,经营业绩在疫情爆发之初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尽管后续国内疫情得到较
好的控制,眼科医疗服务需求迅速恢复,但目前海外疫情仍在反复,同时新冠疫
苗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大范围接种尚需较长时间,若疫情未来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出现大规模反弹或发生其他不可预期的变化,则公司经营业绩面临受新冠疫情影
响发生波动的风险。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ier Eye Hospital Group Co.,Ltd.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股票代码:30001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9年10月30日

总股本:5,406,107,855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邦

董事会秘书:吴士君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31-85136739

传真号码:0731-85179288-803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互联网网址:www.aierchina.com

经营范围:眼科医院的投资和医院经营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
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眼科
医疗技术的研究,远程医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眼科、内科、麻醉科、检
验科、影视像科、验光配镜;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作为专业眼科连锁医疗机构,主要从事各类眼科疾病诊疗、
手术服务与医学验光配镜。


主要产品/服务:屈光项目、白内障项目、眼前段项目、眼后段项目、视光


服务项目等。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895,321,039

35.06%

2

陈邦

境内自然人

854,835,474

15.81%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46,409,018

6.41%

4

李力

境内自然人

185,949,084

3.44%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109,180,559

2.02%

6

郭宏伟

境外自然人

100,000,000

1.85%

7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

境外法人

53,124,366

0.98%

8

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其他

38,802,174

0.72%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9

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其他

38,802,173

0.72%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23,421,218

0.43%

合计

3,645,845,105

67.44%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爱尔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895,321,039股股份,占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5.0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1)爱尔投资简介

公司名称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邦

成立日期

2007年9月13日

注册资本

4,338.50万元

注册地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小区B区1栋2单元4层2


经营范围

医疗投资、科教文化产业投资、股权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
房地产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经营金融
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
理及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经营该项目)



(2)爱尔投资所持发行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爱尔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895,321,039股,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77,830,50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11%。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陈邦直接持有公司854,835,474股股份,占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的15.81%,通过爱尔投资控制发行人35.06%的股份,故陈邦直接
及间接控制发行人50.87%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1)实际控制人简历


陈邦先生,1965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湖南大学兼职MBA导师、公司创始人,历任长沙爱尔眼科医院副董事长、长沙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副董事长、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董事长。现任爱尔眼科董事长、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陈邦直接持有公司854,835,474股,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累计质押88,608,17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37%。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相关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医疗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同时,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对医疗机构履
行部分监管职能。各部门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主要职能如下:

国家部门

主要监管职能

卫生行政管理
部门

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统筹
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职责范围
内的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
改革,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
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
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
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等

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注册管理、质量
管理及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定执业药师资格
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制定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依职责
监督实施。制定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指导实施等

医疗保障行政
部门

拟订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
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
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采购等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定点医
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
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等

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
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
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国家部门

主要监管职能

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负责对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划、技改投资项目立项、医药企业的经济运行状
况进行宏观规划和管理等



此外,中国医院协会、中华医学会以及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是行业的自
律性组织,负责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管理。


行业协会

主要职能

中国医院协会

积极投身医院改革,引领行业发展;制订推广规范标准,强化行业自律;
汇聚专家集体智慧,打造行业智库;维护医院合法权益,反映行业诉求;
开展医院评价评估,促进行业建设;搭建信息数据平台,服务行业管理;
优化分支机构布局,推动行业进步;实施管理交流培训,提升行业素质;
努力发展单位会员,扩大行业覆盖;强化对外交流合作,满足行业需求。


中华医学会

推动中国眼科医师学术水平的提高;推动眼科学的进步;推动中国眼科界
的国际化进程;推动对眼病患者的优质服务

中国非公立医
疗机构协会

规范和提高眼科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依法和依规开展日常诊疗活
动;加强各会员、以及各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眼科非公立医
疗机构的行业自律;维护眼科非公立医疗机构合法的权益



2、行业监管体制

(1)医疗机构分类

根据经营目的、服务任务以及执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
的差异,我国将医疗机构划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
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
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如改善医
疗条件、引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等;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
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2)医疗机构分级与评审

按照任务和功能的不同,我国各类医疗机构被划分为一级、二级与三级,并
根据各级医院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等情况评审为甲、乙、不合格,医院最高等
级为三级甲等。


针对眼科医院,卫生部于2011年2月9日颁布并实施了《三级眼科医院评
审标准(2011年版)》、卫生部办公厅于2012年11月30日颁布并实施了《三级
眼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对三级眼科医院的评审标准作了详
细规定。



(3)医疗机构设置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关于取消部分医
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除三级医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
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
构,应当定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其基本条件和执业状况进行的检查、评估、
审核,并依法作出相应结论。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1)医疗机构管理及社会办医

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1989.11.29

卫生部

医院分级管理
办法(试行)

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2009.03.17

中共中央
委员会、国
务院

关于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
的意见

医疗服务体系要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
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
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
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2011.09.21

卫生部

医院评审暂行
办法

医院评审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
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
举、重在内涵的方针,围绕质量、安全、服务、
管理、绩效,体现以病人为中心,各级医院评审
结论分为甲等、乙等、不合格

2015.04.23

国务院办
公厅

关于全面推开
县级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的实
施意见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支持社
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
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加快落实在市场准
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
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非公立
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对待政策,非
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5.06.11

国务院办
公厅

关于促进社会
办医加快发展
的若干政策措
施的通知

清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立审批;拓宽投融资渠道;
鼓励具备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的社会力量通过医
院管理集团等多种形式,在明确责权关系的前提
下,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管理

2015.09.08

国务院办
公厅

关于推进分级
诊疗制度建设
的指导意见

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
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
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
级诊疗制度




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16.11.01

国家卫计


医疗质量管理
办法

明确了医疗质量管理要求

2017.04.01

国家卫计


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实施细则

明确了医疗机构管理细则

2017.05.16

国务院办
公厅

关于支持社会
力量提供多层
次多样化医疗
服务的意见

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
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支持社会办医疗
机构引入战略投资者与合作方,加强资本与品
牌、管理的协同,探索委托知名品牌医疗实体、
医院管理公司、医生集团开展经营管理等模式;
发展医疗服务领域专业投资机构、并购基金等,
加强各类资源整合

2018.06.15

国家卫健
委、国家中
医药管理


关于进一步改
革完善医疗机
构、医师审批
工作的通知

全面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优化医疗机构诊
疗科目登记,规范营利性医疗机构命名,简化医
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
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

2018.08.07

国家卫健
委、国家中
医药管理


关于进一步做
好分级诊疗制
度建设有关重
点工作的通知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规划布局医联体过程
中,要将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对
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也可以牵
头组建医联体

2018.10.01

国务院

医疗纠纷预防
和处理条例

明确了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要求

2018.11.01

国家卫健


医疗技术临床
应用管理办法

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列表管理制度,对禁
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部
分需要严格监管的医疗技术进行重点管理。其他
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由决定使用该类技术的医
疗机构自我管理

2019.06.10

国家卫健
委等部委

关于促进社会
办医持续健康
规范发展的意


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推进“放管服”,简
化准入审批服务;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分工
合作;优化运营管理服务;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
策;完善综合监管体系

2020.06.01

全国人大
常委会

基本医疗卫生
与健康促进法

国家鼓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力量
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国家采取多种
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
构,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医疗
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

2020.09.21

国务院

关于取消和下
放一批行政许
可事项的决定

取消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
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
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
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20.11.03

国家卫健


关于取消部分
医疗机构设置
医疗机构批准
书核发加强事
中事后监管工
作的通知




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21.06.03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深
化“证照分离”

改革进一步激
发市场主体发
展活力的通知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覆盖范围
包括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
发、简化诊所设置审批,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
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



(2)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管理

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09.11.09

国家发改
委、卫生
部、人力资
源和社会
保障部

关于印发改革
药品和医疗服
务价格形成机
制的意见的通


政府制定公布药品指导价格,生产经营单位自主
确定实际购销价格;按照“医药分开”的要求,改
革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
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
节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
各种医疗服务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
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合理制定不同级别医
疗机构和不同职级医师的服务价格

2012.05.04

国家发改
委、卫生
部、国家中
医药管理


关于规范医疗
服务价格管理
及有关问题的
通知

公布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
版),是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
疗服务收取费用的项目依据

2012.09.03

国家发改
委、卫生
部、人力资
源和社会
保障部

关于推进县级
公立医、院医
药价格改革工
作的通知

取消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政策,取消药品加
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增加政府投入、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

2014.03.25

国家发改
委、国家卫
计委、人力
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

关于非公立医
疗机构医疗服
务实行市场调
节价有关问题
的通知

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凡
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
程序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
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院
相同的支付政策

2015.06.01

国家发改
委、国家卫
健委等

关于印发《推
进药品价格改
革意见》的通


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
定价。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
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在调查
药品实际市场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医保基
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


2016.01.01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分类
规则

规范医疗器械分类,指导制定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和确定新的医疗器械的管理类别

2016.02.01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使用
质量监督管理
办法

明确了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
转让等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定




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16.07.01

国家发改
委、人力资
源和社会
保障部、财
政部

关于印发推进
医疗服务价格
改革意见的通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其中公立医疗机构
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特需医疗
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
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
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逐步理
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
当地政府补偿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
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
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
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

2017.04.19

国家发改
委、国家卫
计委、财政
部等

关于全面推开
公立医院综合
改革工作的通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
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2017.05.01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召回
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的召回制度

2017.07.01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标准
管理办法

建立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医疗器械
标准管理体系,加强医疗器械标准管理

2017.11.17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经营
监督管理办法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
管理

2018.08.01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

关于规范医疗
器械产品分类
有关工作的通


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产
品分类有关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2019.01.01

国务院

国家组织药品
集中采购和使
用试点方案

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
报送的采购量基础上,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
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
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
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

2019.07.19

国务院

治理高值医用
耗材改革方案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
格:逐步统一全国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分类与编
码;建立高值医用耗材基本医保准入制度,实行
高值医用耗材目录管理;对于临床用量较大、采
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
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集中采购;取消医用
耗材加成;对类别相同、功能相近的高值医用耗
材,探索制定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

2019.11.26

国家医保


关于做好当前
药品价格管理
工作的意见

国家医保局管理价格的药品范围,包括化学药
品、中成药、生化药品、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
剂等。其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政
府指导价,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深化药品
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带量采购、量价
挂钩、招采合一”的方向,促使药品价格回归合
理水平




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19.12.26

国家卫健
委、国家中
医药管理


关于印发《医
疗机构内部价
格行为管理规
定》的通知

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和成本控制
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价格调价管理制度、新增医
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制度、价格公示制度、医疗
服务价格自查制度等

2021.06.01

国务院

医疗器械监督
管理条例

对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
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监管的管理条例



(3)医保制度

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1998.12.14

国务院

关于建立城镇
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的决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所有用人
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
管理

1999.05.11

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

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管理
暂行办法

明确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
管理要求

1999.05.12

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

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用药
范围管理暂行
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进行管理

2002.10.19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
强农村卫生工
作的决定

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3.01.16

卫生部、财
政部、农业


关于建立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
制度意见

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

2004.01.13

卫生部等
10部委

关于进一步做
好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试点工
作指导意见的
通知

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合理设置统筹基
金与家庭账户;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努力改善农
村卫生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2006.01.10

卫生部等7
部委

关于加快推进
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试点工作
的通知

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费用的监管,采取
有效措施遏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农
民医药费用负担。要建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制定合作医
疗基本药品和诊疗目录,严格规定目录外药品和
诊疗费用占总医药费用的比例,并实行病人审核
签字制;严格控制定点医疗机构平均住院费用、
平均门诊费用的上涨幅度,控制定点医疗机构收
入中药品收入所占的比例

2007.07.10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开
展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试
点的指导意见

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




实施日期

发文机构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12.11.14

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
障部、财政
部、卫生部

关于开展基本
医疗保险付费
总额控制的意


结合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合理确定统筹
地区总额控制目标,并根据分级医疗服务体系功
能划分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要
求,将总额控制目标细化分解到各级各类定点医
疗机构。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
诊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控制医
疗费用过快增长

2015.10.27

国家卫计
委、国家发
改委、财政
部等

关于控制公立
医院医疗费用
不合理增长的
若干意见的通


控制医疗费用总量增长速度,合理调整医疗服务
价格,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占比,优化公立医院
收支结构的方向,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
头、按服务单元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
项目付费

2016.01.03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整
合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制
度的意见

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

2017.01.10

国家发改
委、国家卫
计委、人力
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

关于推进按病
种收费工作的
通知

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扩大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
量,各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都要选取一定数量
的病种实施按病种收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试点地区2017年底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
少于100个

2017.06.20

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深
化基本医疗保
险支付方式改
革的指导意见

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重点推行按病种
付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完善
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强化医保
对医疗行为的监管

2019.12.18

国家卫健


关于做好医疗
机构合理用药
考核工作的通


合理用药考核明确考核周期为3年,重点考核二
级以上医院逐步提升基本医院考核覆盖、重在落
实管制类药品、抗肿瘤、抗生素重点监控药物、
基药、集采中选品种、医保谈判准入品种的配备
使用,对药占比指标的考核已不再做强调

2020.02.25

中共中央、
国务院

深化医疗保障
制度改革的意


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稳健可持续
的筹资运行机制;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
制;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协同推进医
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



(二)行业发展概况

1、医疗服务行业基本情况

(1)我国医疗服务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享充足发展空间

医疗服务是人类安全的基本需求,具有明显的刚性消费特征。近年来,随着
我国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民众的健康意识和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根据
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卫生总费用规模从2009年的人民币1.75万亿元增长至
2019年的人民币6.58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4.16%。



2009-2019年我国卫生总费用规模及其增长情况

单位:万亿元



资料来源:《2020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然而,根据世界银行数据,2018年中国人均医疗卫生支出仅为501.06美元,
远低于美国10,623.85美元;中国医疗卫生支出总额占GDP比重为5.35%,亦远
低于美国16.89%。2018年中国上述两项数据也低于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
英国、法国、日本、意大利、韩国等世界其他国家。与上述其他国家相比,我国
的医疗服务市场规模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及世
界其他主要国家人均医疗费用及医疗卫生支出总额占GDP比重情况如下表所
示:

国家

人均医疗卫生支出(美元)

医疗卫生支出总额占GDP比重

美国

10,623.85

16.89%

澳大利亚

5,425.34

9.28%

德国

5,472.20

11.43%

加拿大

4,994.90

10.79%

英国

4,315.43

10.00%

法国

4,690.07

11.26%

日本

4,266.59

10.95%

意大利

2,989.00

8.67%

韩国

2,542.82

7.56%




国家

人均医疗卫生支出(美元)

医疗卫生支出总额占GDP比重

中国

501.06

5.35%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Wind

医疗健康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推进健康中国
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
要》对我国医疗健康行业提出的相关战略和规划:到2030年,健康服务质量和
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健康服务行业总规模达到16万亿
元。未来我国医疗卫生支出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2)政策支持下,社会办医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国民众的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但公立医院的医疗卫生资源有
限且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颁布
了多项政策鼓励在医疗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增加医疗服务领域供给,同时对医疗
资源进行合理分配,解决我国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配不均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社会办医的发展环境在国家多项政策的鼓励支持下不断优化,
社会办医快速发展,医院数量、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量、诊疗人次数和入院
人数、收入均迅速增长,从而使得社会办医在总体医疗服务市场中所占比重不断
提升。具体而言,民营医院数量自2015年开始超过公立医院数量,截至2019年
末达到22,424个,2010年末至2019年末复合增长率达到13.69%;民营医院总
床位数自2010年末37.37万张增长至2019年末189.09万张,复合增长率达到
19.73%;民营医院诊疗人次数由2010年1.66亿人次增长至2019年5.70亿人次;
民营医院入院人数由2010年799.5万人增长至2019年3,695.9万人。


2019年我国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主要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指标

公立医院

私立医院

指标

占比

指标

占比

医院数量(个)

11,930

34.73%

22,424

65.27%

运营总床位数(万张)

497.56

72.46%

189.09

27.54%

卫生技术人员(万人)

509.84

78.59%

138.91

21.41%

诊疗人次(亿人次)

32.72

85.16%

5.70

14.84%

入院人数(万人)

17,487.2

82.55%

3,695.9

17.45%



资料来源:《2020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尽管中国民营医院数量及各项卫生资源及医疗服务指标在近年迅速增长,但
我国民营医院所拥有的卫生资源数量以及在市场上提供的医疗服务数量与公立
医院仍存在明显差距。2019年我国民营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数量、诊疗人次数和
入院人数在所有医院总量中占比较低,均不超过22%,因此,民营医院在市场中
所占规模及拥有的影响力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基本情况

眼科医疗服务指针对眼部及眼科疾病而进行的预防或诊治用途的医疗服务。

按照常见眼科疾病分类,中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主要可分为白内障、青光眼、屈
光、眼底疾病、眼表疾病、视光及其他眼病诊疗服务。


近年来,在需求增加和消费升级的共同作用下,眼科诊疗市场容量不断扩大。

根据《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我国眼科门急诊患者人次从2014年的9,376.82
万人增长至2019年的12,790.24万人,年复合增长率达到6.41%。其中,眼科专
科医院发展尤为迅速,门急诊人次的增长速度超过了眼科门急诊总人次的增长速
度,从2014年的1,819.63万人增长至2019年的3,351.09万人,年复合增长率达
到12.99%。同时,眼科专科医院的数量也大幅提升,从2014年的403家增长至
2019年的945家,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8.58%,行业保持高景气度发展。


2014-2019年我国眼科专科医院的数量及门急诊人次

单位:家/万人次



资料来源:《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1)技术水平

眼科学是研究人类视觉器官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防治的专门学科,有着很
强的专业特点,其研究范围包括眼的生理、生化、药理、病理、免疫、遗传以及
眼的各种特殊检查等。眼科学的发展与基础科学的发展紧密相关,对眼科疾病的
认识水平以及相关技术的发展水平,决定了眼科疾病的诊疗质量。


眼科临床服务水平是眼科学技术水平发展的直接体现,随着国内外眼科学术
交流活动日益频繁,以及我国积极引入国外先进技术及诊疗设备,我国眼科临床
服务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差距已明显缩小,在各大细分领域已具备国际先进技
术水平。具体表现在:许多国内眼科医院白内障科已具备新一代白内障摘除、人
工晶状体置换术、玻璃体视网膜手术等手术的能力;角膜病科已具备疑难危重角
膜病的规范治疗能力,能够执行眼前段再造术、角膜内皮移植术、准分子激光联
合板层角膜移植术、飞秒激光联合准分子激光治疗屈光不正;眼视光科已具备圆
锥角膜及眼外伤等疑难病例的硬性透氧性隐形眼镜验配能力,能够开展角膜及全
眼球像差检查;青光眼科已具备开展难治性青光眼的联合手术治疗能力。


(2)技术特点

目前眼科医疗服务领域以眼科临床手术为主,设备的标准化对于眼科医疗的
标准化至关重要,而大型标准化设备往往需要通过海外进口,意味着大量资金的
投入;同时只有高素质的医师与标准化的设备有机结合,才能顺利地将手术完成,
而手术医师的操作水平需要经过严格系统的培训,对于人才培养方面也提出了较
高的要求。因此,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
行业。


2、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特点

(1)周期性

医疗服务是居民的刚性需求,眼科医疗服务亦不会受经济环境波动以及人们
支付能力的变化而产生剧烈波动,因此眼科医疗服务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



(2)季节性

从整体来看,眼科医疗服务没有明显的季节性,但有的项目存在一定的季节
性特征:夏季是择期手术(如白内障手术等)的淡季,而寒暑假往往是学生患者
群体进行相关诊疗业务(屈光手术和验光配镜等)的旺季。


(3)区域性

我国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具有“全国分散,地区集中”的特点,原因主要为医
疗服务行业尤其是眼科医疗服务存在一定服务半径,一方面医疗服务需要医生与
患者面对面进行检查、问诊、治疗,另一方面多数眼科疾病患者也会出于自身方
便角度考虑选择附近的医疗服务机构就医,并且眼科疾病诊疗从检查预约、进行
手术到术后康复需要经历一定周折,跨地区眼科医院之间的可替代性很小,导致
市场上大多数眼科医疗机构以地方性小规模为主,全国性的大型连锁眼科医疗机
构极少。


3、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行业准入壁垒

医疗服务是指对患者所进行诊断、治疗、防疫、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
以及与之相关的提供药品、医疗用具和病房住宿等的业务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服
务是人类基本的需求,是关乎国计民生的事业,有非常高的行业准入和行业管理
要求。我国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体系、行业经验以及质量标准有着严
格的要求。同时,为了确保眼科医院诊疗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2018年在《关
于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中下发了《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及《眼科医院管理规范(试行)》,对眼
科医疗机构设置了较高的设立标准。综上新设眼科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
较高的门槛。


(2)人才壁垒

优质的人才是医疗服务行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拥有优秀的医学人才和专业
的医疗团队的医疗服务机构才能赢得市场,而成为医学专业人才须长时间的培
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者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需要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专业本


科以下学历者则需要更长工作年限,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较低,导致我国
眼科医疗人才较为稀缺。眼科医疗服务机构需要逐步健全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完善人才引进途径和人才保留政策,并通过长期发展才能建立稳定的高水平医生
团队,因此新设眼科医疗机构在医学人才培养方面存在较高的壁垒。


(3)资金壁垒

眼科医疗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一方面新建医院前期需要庞大的资本支
出,用以支付租金、装修成本、设备购置及其他开支,而眼科医疗机构对于大型
设备的依赖程度较高,且多为价格高昂的海外进口设备,初始投资金额非常巨大,
而社会办医在资金来源上缺少政府支持,需要较强的社会融资能力;另一方面眼
科医疗机构需要在品牌建设、渠道建设、学术研究以及人才培育方面进行持续投
入,新进机构需要充足的资本实力,因此新设眼科医疗机构存在极高的资金壁垒。


(4)品牌壁垒

良好的品牌和口碑对医疗机构开展业务至关重要,而眼睛是人类心灵的窗
户,眼睛的健康与安全尤为受到人们的关注,消费者在眼科医院的选择上更谨慎,
对口碑要求更高。新进入者短期内很难在社会中形成较大的影响力,因此既有医
疗机构的品牌成为新进入者开展眼科医疗服务的壁垒。


(5)管理经验壁垒

医疗服务事关患者生命安全,医院管理对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风险起到
至关重要的作用。医院除需要在治疗服务方面制定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外,还需要
在安全防范、病房管理方面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形成体系化的管理模式,才能
降低医疗风险和安全隐患,为患者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良好的治疗效果和就
医体验。


4、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 老龄化及居民生活方式的变迁带动眼科患病人数的上升

近年来我国眼科医疗服务需求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原因主要在于:1)随着
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年龄相关性眼病患者不断增加;2)随着现代生活习惯的


变化,包括长时间学习工作、广泛使用互联网或电子产品、户外活动减少等生活
方式的变化,近视人口稳步上升;3)疫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网上上课、
网上办公、网上娱乐、网上社交的趋势化加剧了用眼强度,对视觉健康造成更大
影响,积蓄了更多眼科医疗服务需求。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全国60岁及以上
老年人口2.64亿人,占总人口的18.70%;预计205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将达
4亿以上。由此可以预见,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白内障、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年龄
相关性眼病将持续增长。


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布的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结果,2018年全国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达53.6%,其中小学生为36.0%,初中生为71.6%,高中
生高达81.0%。2020年我国近视患者总人数预计达到7亿。


在疫情的影响下,根据教育部2020年对9省份的最新调研,与2019年底相
比,2020年上半年学生近视率增加了11.7%,其中小学生近视率增加了15.2%、
初中生增加了8.2%,高中生增加了3.8%。近视人群高发化、低龄化、高度化的
形势严峻。


② 医疗支付能力的提高推动居民就诊意愿的增强

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以及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近年来我国居民
医疗支付能力显著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快速从2014年约人民币20,167.1元增长至2019年约人民币30,732.9元,期间年
化复合增长率达到8.8%。


同时,我国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保险制度等相继建立并不断完善。截至2019年末,我国城乡居民和职工
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约13.54亿人,参保率超过96%。国内医疗保障体系的快速发
展有效减轻了城乡居民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③ 眼健康受政策重视,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发展前景光明

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盲在内的视觉损伤严重影响人民群
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加重家庭和社会负担,是涉及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问
题和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国不断出台政策,旨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



2016年10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
划(2016—2020年)》,将人人享有基本眼科医疗服务、逐步消除可避免盲和视
觉损伤、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作为开展眼病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
眼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统筹规划,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
作用更直接的政策举措,提高眼科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可及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进一步提高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CSR);进一步加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等眼病的早期诊断与治疗;重点在儿童青少年中开展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
正,减少因未矫正屈光不正导致的视觉损伤等九大目标。


2018年8月,教育部、卫健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
视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
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
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
下降到70%以下的目标。为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目
前教育部、卫健委已与各省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完成近视防控工作
责任书的签订,明确了三方的职责任务,同时,已有超过30个省份印发了省级
近视防控实施方案。


国家已将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全国人民眼健康问题上升到战略高度,相关政策
和规划为眼科医疗行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导向和有力的政策保障。受到
政策的引导支持,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将在规范中获得更大发展。


④ 国家政策鼓励社会办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近年来,我国民众医疗服务需求在不断增长,但公立医院的医疗卫生资源有
限且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提出
了多项政策意见鼓励在医疗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增加医疗服务领域供给,同时对
医疗资源进行合理分配,解决我国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配不均的问题: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
优化多元办医格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破除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
限制和隐性壁垒;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
业性医院管理集团。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
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提出要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
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并确定了今后
一个时期发展社会办医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2018年8月,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
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进一步明确各级卫生健
康行政部门在规划布局医联体过程中,要将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
对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也可以牵头组建医联体。


2019年6月,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颁布《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
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指出社会办医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不同人群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并为全社会提供更多医疗服务
供给的重要力量。为深化改革,意见提出落实审批应减尽减和清理妨碍公平竞争
各种规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2020年11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
准书核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取消了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
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
构外,其他医疗机构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事前审批,为社会力量举办医疗
机构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在国家多项政策的鼓励支持下,我国社会办医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社会办
医快速发展,医院数量、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量、诊疗人次数和入院人数、
收入均迅速增长,从而使得社会办医在总体医疗服务市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升。


(2)不利因素

① 眼科专科医生资源短缺的制约

我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合格率较低且需要具备一定工作年限才能报考,导
致成为医学专业人才须长时间的培养,此外,我国眼科专科医生培训体系正在建
立,眼科医生的总体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导致了我国眼
科医疗人才较为稀缺的现状,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眼科医疗服务行业的发
展。



② 眼科医疗器械发展的制约

眼科医院的发展受到眼科医疗器械发展的制约,而在眼科器械领域,国产品
牌尚处于起步阶段,眼科医疗服务上游市场主要被进口厂商所瓜分,若国产眼科
医疗器械始终难以取得技术突破以及进口眼科医疗器械的价格进一步提高,将提
高眼科医院的投资与维护难度,不利于眼科医院的发展建设。


(四)行业发展趋势

未来眼科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如下方面:

1、市场需求呈现差异化趋势

一方面,随着老龄化以及现代生活习惯的变化加剧带动眼科患病人数的上
升,基础的眼科诊疗服务需求将持续扩大。另一方面,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
加和居民眼保健意识的逐步增强,民众对于高端眼科医疗服务的潜在需求将不断
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需求。


由于公立医院的角色主要定位于提供大规模、标准化的眼科诊疗服务,这客
观决定了其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因此民营
眼科医院在高端眼科医疗服务市场仍然拥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2、民营机构横向连锁化扩张

目前我国眼科医疗服务主要由两类机构提供:一是综合医院的眼科科室;另
一类是眼科专科医院。公立医院在患者资源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是国内眼科
市场的主力,但随着大量社会资本的涌入,民营眼科专科医院数量增长迅速,在
眼科医疗市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拥有的客户群体正加速扩大。


眼科医疗机构连锁经营模式可以通过集团总部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品牌运
营、统一人事调动以及统一经营战略的方式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充分发挥规模效
应,迅速抢占市场,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而单体或区域性民营眼科专科医院在
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逐步显现颓势。



(五)行业竞争情况

1、公司市场地位

发行人作为全球最大的眼科连锁医疗机构,已在技术、服务、品牌、规模、
人才、科研、管理等方面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多的下属医院在门诊量、
手术量、营业收入等方面逐步占据当地最大市场份额。同时,随着公司平台优势
及规模优势的逐步显现,公司整合全球资源的能力不断提升,科研、学术、人才
全球一体化加速推进,市场占有率稳步扩大。


2、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我国眼科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绝大部分的眼科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少数几
家公立医院在眼科医疗服务领域具备全国性的影响,但在我国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医疗领域的大背景下,民营眼科专科医院的力量正在高速成长。民营医疗机构作
为市场化的主体,在市场充分竞争的压力下具有较高的运营效率,成为公立医院
眼科医疗服务的有力补充,部分连锁眼科医院已逐步跻身行业前列。


除公立医院外,行业内主要参与者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公司简介

下属医院/门诊部数量
注1

2020年度营
业收入

2020年度
净利润

光正眼科

2020年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
投资有限公司后,转型成为一家
眼科连锁医疗企业,主要从事眼
科医院的投资、管理业务

医院13家

92,104.86注2

3,209.72

华厦眼科

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眼科连锁
医疗机构,提供白内障、屈光、
眼底、斜弱视及小儿眼科、眼表、
青光眼、眼眶和眼肿瘤、眼外伤
在内的眼科八大亚专科及眼视光
专科等眼科诊疗服务

医院53家

251,466.82

32,145.18

普瑞眼科

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为眼科疾
病患者提供诊断、治疗、保健及
医学验光配镜等眼科医疗服务的
专科连锁医疗机构

医院18家,门诊部3


136,212.06

10,893.14

何氏眼科

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从事眼健
康管理的连锁医疗机构,主要为
眼病患者提供眼科专科诊疗服务
和视光服务

3家三级眼保健服务
机构,32家二级眼保
健服务机构,60家初
级眼保健服务机构注3

83,847.33

10,023.59

平均值

-

140,907.77

14,067.91




公司名称

公司简介

下属医院/门诊部数量
注1

2020年度营
业收入

2020年度
净利润

爱尔眼科

共计286家子公司,下
属医院及门诊部遍布
国内外

1,191,241.00

187,716.88



注1:光正眼科下属医院数量为截至2021年5月29日的统计值;华厦眼科下属医院数量为截至2021
年6月15日的统计值;普瑞眼科、何氏眼科下属医院/门诊部数量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统计值;发
行人子公司数量为截至2021年6月末的统计值。


注2:光正眼科除提供眼科医疗服务外,还从事能源及钢结构业务,2020年度光正眼科医疗业务收入
为67,919.63万元。


注3:何氏眼科下属初级眼保健服务机构仅包括眼视光验配店、诊所及无手术室的门诊,不开展手术。


注4:上表数据来源于公司官网、公告文件。


3、公司竞争优势

(1)依托分级连锁模式,实现高质量的跨越发展

发行人基于对行业特点和趋势的精准判断,通过吸纳国际先进的医疗管理模
式和经验,并结合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国情,创造性地建立了“分级连锁”的运
营模式。“分级连锁”模式充分体现了“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较好地适
应了我国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全国分散、地区集中”的市场格局。


通过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进行技术支持,下级医院的疑难患者可以得到集团
专家会诊或转诊到上级医院,发行人实现了患者在连锁医院间的相互转诊以及医
疗技术资源在体系内的顺畅流动。不仅任何一家连锁医院都可以依托集团的整体
力量参与当地的市场竞争,取得“多对一”的竞争优势,而且每一位患者在集团
下属的各连锁医院都能享受到高水准、多层次的眼科医疗增值服务。截至2021
年6月末,发行人合计拥有286家子公司,下属医院及门诊部遍布国内外。随着
医疗网络的不断完善,“分级连锁”模式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应将进一步凸显。


基于“分级连锁”的运营模式,发行人相应建立了高效规范的经营管理体系,
并通过对管理模式的及时调整和动态优化,促进集团资源的整合共享:(1)在总
部层面上,公司注重集团职能部门与省区联合作战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财务共
享管理机制,并加强对省区经营、投资、人力资源的支持和督导;(2)在省区层
面,公司不断夯实省区管理机制及组织架构,推动省区区域资源整合、共享,推
进实施“地县一体化”发展模式,并强化省域连锁医院的管理、培训、指导职能;
(3)在医院层面,公司注重管理人才与技术人才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行院、科、
岗三级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2)“共创、共享、共赢”的人才体系,助力公司快速可持续增长


经多年发展,发行人已凝聚了一支专注于眼科医疗服务事业、具有高度责任
心和进取心的专业团队。公司管理层深耕行业多年,在把握细分市场发展脉络、
制定和执行业务战略等方面具备良好的经验。同时,公司也积极制定并实施博才
计划、光子计划、优才计划、岳麓计划以及湘江计划等人才计划,不断完善内部
培养体系,着力挖掘医疗、管理人才,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障。


此外,发行人已建立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自上市以
来,公司全面践行“共创、共享、共赢”的发展理念,先后实施了股票期权、限
制性股票以及合伙人计划、省会医院合伙人计划等多形式、多层次激励措施,让
越来越多的核心骨干与公司结成长期利益共同体,持续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这一系列激励措施极大地释放了核心骨干的工作动能,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整
体的竞争力。同时,完善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也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
支撑作用。


(3)全球眼科网络布局,构筑世界级科研、人才、技术创新平台

发行人是国内最早开始国际化布局的眼科医疗机构之一。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签署日,公司基于“共享全球眼科智慧”的国际化理念,已成功与全球40多个国
际眼科机构建立了联系,搭建起以亚洲医疗集团、美国AW、欧洲CB、东南亚
ISEC等集团下属机构为支点的全球化眼科网络。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全球引才引智计划,搭建全球医生平台,全球人才聚(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