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A : 景顺长城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景顺长城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 2021 年 11 月 4 日 送出日期: 2021 年 11 月 5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安鼎一年持有期混 合 基金代码 014148 下属基金简称 景顺安鼎一年持有期混 合 A 下属基金交易代 码 014148 下属基金简称 景顺安鼎一年持有期混 合 C 下属基金交易代 码 014149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对每份基金份额设 置一年持有期 基金经理 李怡文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5 年 7 月 1 日 基金经理 董晗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6 年 8 月 1 日 注 :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锁定持有期,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 转换转出业务。 自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可以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故投资者还将面临锁定持有期内无法赎回或转换转基 金份额的风险。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获得稳健收益,同时投资于具备良好盈利能力的 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以增强收益,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 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 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 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信用衍生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 - 40% ,其中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投资于同业存单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 的 2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 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2 、债券投资策略; 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4 、股票投资策略; 5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6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7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8 、信用衍生品 投资策略; 9 、融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8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15%+ 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 率折算)×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 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 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 : 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景顺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 A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认购费 M<1,000,000 0.60% 1,000,000≤M<5,000,000 0.30% M≥5,000,000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80% 1,000,000≤M<5,000,000 0.40% M≥5,000,000 1,000元/笔 注 :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笔基金份额满一年持有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红 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在对 应认购 / 申购份额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即可进行赎回或转换转出,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80 % 托管费 0.15 % 销售服务费 景顺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 A - 景顺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 C 0.40 % 注 :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一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可以办理赎回或 转换转出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2 、策略风险。本基金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选取相应的投资策略。此分析过程主要是建立在一系列的 理论假设基础和定性及定量指标之上的,评估的结果可能与市场变化的实际发展情况、市场对股票的认知 和理解存在差异。 3 、模型风险。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 数据库 (SRD) ”等分 析系统作为股票选择的依据,可能因为模型计算的误差或模型中变量因子不完善而导致判断结论的失误, 从而导致投资损失。 4 、本基金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但由于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在锁定期内无法变现, 处于锁定期内的证券可能因为市场调整的影响而出现价格波动的风险。 5 、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结算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信用风险及作业风险。 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 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 7 、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如投资国内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包括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的风险、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科创板法律法规修改 的风险。 8 、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 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 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 险。 9 、汇率风险: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 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 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 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10 、境外市场的风险。 ( 1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环境、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 务政策、市场制度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 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 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 2 )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 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 )香港市场证券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 空间相对较大,港股也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2 )只有沪港深三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因此在内地开市香港 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 )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 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 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4 )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 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 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 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 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 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5 )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 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 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6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 择 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11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风险 包括公司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及提前赎回风险。 12 、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 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 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 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 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 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 风险。 13 、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 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基金管理人为了更好的防范投资股票期权所面临的各类风险,按照有关要 求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投资、风控等核心岗位人员具备股票期权业务知识和相应的专业能力。 14 、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 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 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 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 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 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 差异的风险; 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5 、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 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 少,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 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情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出现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信用 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 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 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 16 、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可能存在杠杆投资风险和对手方交易风险等 融资业务特有风险。 17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本基金投资人还将面 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 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三、其他风险 1 、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3 、管理风险; 4 、信用风险; 5 、操作和技术风险; 6 、合规性风险; 7 、 其他风险; 8 、税负增加风险; 9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 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证监许可【 2021 】 3422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 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 仲裁院,仲裁地点为深圳市,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 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景顺长城基金官方网站 [www.igwfmc.com][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06] 1 、《景顺长城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景顺长城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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