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圣股份: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司法再冻结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9:36:25 中财网
原标题:三圣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1-78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21年11月3日,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6,021,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8%。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191,289,743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7.59%,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
了解除质押业务,其及其一致行动人潘呈恭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
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
(股)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原质押起
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潘先文



800,000

0.47%

0.19%

2017年11
月30日

2021年11
月3日

红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第一大
股东及一致行
动人

本次冻结股
数(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潘先文



30,000,000

17.66

6.94

2021-11-03

2024-11-02

重庆市綦江
区人民法院

司法再
冻结

潘呈恭

非第一大股
东,为一致行
动人

16,600,000

63.47

3.84

2021-11-03

2024-11-02

重庆市綦江
区人民法院

司法再
冻结



注 :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及冻结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
数量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占已质押
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

占未质押
股份比例
(%)

潘先文

169,865,543

39.32

165,134,132

97.21

38.23

61,105,061

37.00

39,314,11

100

潘呈恭

26,155,611

6.05

26,155,611

100

6.05

22,275,000

85.16

0

0

合计

196,021,154

45.38

191,289,743

97.59

44.28

83,380,061

43.59

39,314,11

100



注1:潘呈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155,611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3,880,611股,限售股(高管锁定股)22,275,000股。


注2: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
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潘先文

169,865,543

39.32

65,036,472

38.29

15.05

潘呈恭

26,155,611

6.05

16,600,000

63.47

3.84

合计

196,021,154

45.38

81,636,472

41.65

18.90



注2: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已提示潘先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股份质押率较高的风险,其
表示已关注到相关情况,并将妥善统筹资金安排,通过积极调整附属企业融资结
构等多种方式,降低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率。如若后续二级市场进一步剧烈波
动导致有平仓的风险,将通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处置对外投资等)、
追加质押物(不动产等)以及与债权人和质权人协商增信等应对措施防范触发平
仓风险,以保证公司股权的稳定。


2、截至目前,上述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
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权益变化及潜在处置风险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
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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