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已中标项目正式签订合同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1-086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中标项目正式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在实 际履行中,存在受市场因素变化、不可抗力等影响而产生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于2021年9 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收到<成交通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收到由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秦源招标”)签发的《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陕 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家滩矿业”)数据处理中台及云端分 析决策系统采购、智能综合管控平台升级系统采购等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项目成 交总金额为5,605万元。 公司与曹家滩矿业于2021年11月5日在陕西省榆林市签订了《曹家滩数据处 理中台及云端分析决策系统采购合同》《曹家滩智能综合管控平台升级系统采购 合同》《曹家滩信息基础设施及监测控制平台升级采购合同》《曹家滩无线网络优 化扩容系统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2,850万元、1,980万元、435万元、340 万元,合计5,605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93327534K 法定代表人:雷亚军 注册资本:322,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24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孟家湾乡马大滩马场村结合部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煤矿的投资(限自有资金)、管理;煤炭销售、 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机械加工; 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安装及维修;矿山工程及工业和民用建筑、机 电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工程设计、监理。 2、曹家滩矿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合同交易对方是大型综合公司,具备向公司支付货款的履约能力。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的交易往来情况如下: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向曹家滩矿业累计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共计 6,873.33万元(不含税),其中:2018年度向曹家滩矿业累计销售商品或提供劳 务共计3,914.52万元(不含税),占2018年度矿山业务营业收入的20.52%;2019 年度向曹家滩矿业累计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共计740.17万元(不含税),占2019 年度矿山业务营业收入的3.48%;2020年度向曹家滩矿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共 计2,218.64万元(不含税),占2020年度矿山业务营业收入的9.18%。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金额及买卖方基本情况 1、《曹家滩数据处理中台及云端分析决策系统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人民币28,500,000.00元(大写贰仟捌佰伍拾万元整)。 2、《曹家滩智能综合管控平台升级系统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人民币19,800,000.00元(大写壹仟玖佰捌拾万元整)。 3、《曹家滩信息基础设施及监测控制平台升级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人民币4,350,000.00元(大写肆佰叁拾伍万元整)。 4、《曹家滩无线网络优化扩容系统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人民币3,400,000.00元(大写:叁佰肆拾万元整)。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设备到矿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十 (20%),系统安装完成并接入曹家滩管控平台试运行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百分 之四十(40%);试运行六个月,技术性能测试满足技术要求运行稳定并经第三 方机构测评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十(30%)。质保期内持续性开发 完善软件且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若 到货时间有变动,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质保期: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起24个月。 4、协议签署时间:2021年11月5日。 5、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买 卖双方印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项下各自的义务之日终止。 6、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 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 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 从迟交的第一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价格的 5%; ② 从迟交的第二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价格的 8%; ③ 从迟交第三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价格的 10%。 在计算 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 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及系统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不相应顺延。 7、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榆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总合同金额为5,605万元,若顺利实施,将会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本项目的执行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 合同而对曹家滩矿业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在实际履 行中,存在受市场因素变化、不可抗力等影响而产生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曹家滩数据处理中台及云端分析决策系统采购合同》; 2、《曹家滩智能综合管控平台升级系统采购合同》; 3、《曹家滩信息基础设施及监测控制平台升级采购合同》; 4、《曹家滩无线网络优化扩容系统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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