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20:21:59 中财网
原标题:同花顺: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公告



股东叶琼玖、于浩淼、王进、上海凯士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
月15日发布《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及下期减
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本公司的董事于浩淼先生和王进先生、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叶琼玖女士、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凯士奥信息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士奥”)因自身资金需要,拟于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40,108,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
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目前,上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11月4日期间,叶琼玖女士、于浩淼先生、


王进先生尚未实施减持计划;凯士奥在本次减持计划内合计减持13,000股,具
体减持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凯士奥

集中竞价

2021.08.05-2021.11.04

130.03

13,000

0.002

合计



130.03

13,000

0.002



凯士奥本次减持的股份均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2019年6月26日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凯士奥已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2,798,3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叶琼玖

合计持有股份

61,730,614

11.48

61,730,614

11.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32,654

2.87

15,432,654

2.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297,960

8.61

46,297,960

8.61

凯士奥

合计持有股份

50,974,629

9.48

50,961,629

9.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700,907

2.36

12,687,907

2.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273,722

7.12

38,273,722

7.12

于浩淼

合计持有股份

26,609,702

4.95

26,609,702

4.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652,426

1.24

6,652,426

1.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957,276

3.71

19,957,276

3.71

王进

合计持有股份

21,290,282

3.96

21,290,282

3.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322,571

0.99

5,322,571

0.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967,711

2.97

15,967,711

2.9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
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上
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未做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
易峥先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叶琼玖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2.王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3.于浩淼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4.凯士奥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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