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5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珠海爱康佳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海富恒歆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远创基因投资有限公司(CSOF Genetic Investment Limited)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信科技”)近日 收到公司股东珠海爱康佳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爱康佳 华”)、杭州海富恒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富恒歆”)、 远创基因投资有限公司(CSOF Genetic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远创基 因”)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爱康佳华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不超过72,720股;海富恒歆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 过64,126股;远创基因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212 股。上述减持计划将在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进行。 爱康佳华、海富恒歆、远创基因本次拟减持的股份为其通过宇信科技首次公 开发行前持有至今剩余的全部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后,上述股东将 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情况(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爱康佳华 72,720 0.0110% 海富恒歆 64,126 0.0097% 远创基因 4,212 0.0006% 合计 141,058 0.0213% 爱康佳华、海富恒歆、远创基因是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根 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须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爱康佳华、海富恒歆、远创基因承诺:自宇信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宇信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宇信科技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宇信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因宇信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持有宇信科技股份发生变 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2、持股意向承诺 爱康佳华、海富恒歆、远创基因承诺:(1)拟长期持有宇信科技股票;(2) 所持宇信科技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宇信科技 股票发行价(如期间宇信科技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宇信科技股份数量将不 超过所持宇信科技总股份数量的100%;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将 不低于宇信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 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宇信科技净资产或股份总数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3)减持宇信科技股票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减持宇信科技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至本公告日,爱康佳华、海富恒歆、远创基因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 三、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爱康佳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72,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0%);海富恒歆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64,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7%);远创基因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4,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 5、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减持 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作复权 处理)。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爱康佳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海富恒歆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远创基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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