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超过1%暨减持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21:41:59 中财网
原标题:翔丰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超过1%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1-61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
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44)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418,4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42%)的5%
以上股东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合计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发前限售股1,428,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3%。公司现收到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通知,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
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18,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截至本公告日,
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达1%且数量过半,现将其减持的实施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

方式

股份

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

深圳市点石
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

集中

竞价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
发行股份

2021.09.23

58.0000

9,200

0.01

2021.10.27

58.4020

199,920

0.20

2021.11.04

60.1495

1,209,400

1.21



合计

1,418,520

1.42




二、股份变动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宝能科技园9栋20层
C座K单元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1月4日

股票简称

翔丰华

股票代码

300890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9,200

0.01



199,920

0.20



1,209,400

1.21

其中:集中竞价

1,418,520

1.42

合 计

1,418,520

1.4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6,418,458

6.4185%

4999938

4.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18,458

6.4185%

4999938

4.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根据2021年8月18日《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内容,我企业持
有翔丰华股份6,418,458股(占公司股本的 6.42%)计划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428,45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3%)。减持
方式为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
自公司首发前限售股解禁之日起后的六个月内(自2021年9月
17日至2022年3月16日),在减持期间内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
口期不减持。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5%以上
股东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
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
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份文件

1、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减持数量过半并且
超过1%的进展情况》及《减持股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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