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北特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并致歉
证券代码: 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 0 5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 5% 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并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获知公司股东谢云臣因在未充分理解《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问题解答(一)》之第 5 项相关规定(即在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之后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股份的, 仍应遵守《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而谢云臣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之后的 90 日内,发生了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但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前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结果公告》,股东谢云臣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减持 3,300 股后,谢云 臣持有公司股份 17,936,500 , 持股比例 4.99999% ,同日披露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北 特科技 5% 以上股东,没有和公司其他股东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 不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情况 因对规则的理解不充分,谢云臣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 5,000 股,成交均价 为 5 . 96 元 /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 0.001% 。 上述行为不符合《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问题解答(一)》第 5 项规定:“大股东依据《细则》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 5% ,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 5% 之日起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遵守《细则》有 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谢云臣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 票,该减持日期仍在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 5% 之日起 90 日内,且未在 15 个交易日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及公告减持计划,未遵守上述相关减持规定。 三、当前的处理情况 (一)股东谢云臣向公司说明,此次减持发生未遵守《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问题解答(一)》之第 5 项相关 规定的情形,并非主观故意行为,主要系本人对减持相关规定解读理解不充分。谢云臣 已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挚歉意。 (二)谢云臣承诺后续将重新全面认真的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和《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 > 问题解答(一)》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相关规则,杜绝此 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将进一步组 织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则,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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