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中标进展暨签署中标合同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8:06:36 中财网
原标题:震有科技:关于中标进展暨签署中标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进展暨签署中标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购销合同。

. 合同
金额

人民币
70,033,015.00元(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章后生效。

. 合同
履行
期限:

协议清单商品
开始销售执行
之日起
1



.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公司需按照项目履约进
度办理结算,该项目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在
项目执行期间将

对公司
业务发展
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 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
交货
期限、
支付
方式、质保期等
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均有合同履约能力,但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
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审议程序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中标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
限公司电子商务中心
(以下简称“买方”)


物资公司电子商务中心
国家能源
E
购商城
IT
专区应急指挥调度系统
商城铺货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项
目”或“该项目”)

已收到

中标通知书
》。

具体内容

见公司于
2021年
10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51)。



2021年
11月
8日,公司与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中心
签署了
本次
项目
的合同。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相应的内部
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
标的名称:
物资公司电子商务中心国家能源
E购商城
IT专区应急指挥调
度系统商城铺货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标的金额:
人民币
70,033,015.00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中心


2、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人独资)


3、
负责人

杨艳丽


4、成立日期:
2013年
10月
14日


5、注册资本:
分公司无注册资本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
1,687,404,927.96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二街国电新能源技术研
究院
101楼
620室


7、经营范围:
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含网上销
售)计算机软件、机械电子设备、成套电力设备;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
财务数据: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
限公司电子商务中心为国家能源集团物
资有限公司分公司

由于信息保密原因,
无法提供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
数据




(三)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
合同金额:人民币
70,033,015.00元(含税)。



2、
交付期限:
确认采购订单之日起
15日内按协议清单约定的交货期供货。



3、
支付方式:
买方收到发票后
90日内支付已按期到货且无质量问题货物的
全额款项




4、
履行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5、
质保期

12个月。



6、
合同生效条件: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后生效。



7、
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
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更换、
维修
等补救措施或
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或者根据合同约定或后果及处理情况解除
协议
合同




8、
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因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端或纠纷,双方均应以互相
合作的精神和真诚的态度,通过谈判友好协商解决。协议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
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
买方
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公司需按照项目履
约进度办理结算,该项目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若该合同顺利履行,
在项目执行期间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




本次交易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合
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
合同金额、交货期限、支付方式、质保期
等内容做出了明确
约定,合同各方均有合同履约能力,但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
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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