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辉科技: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解除质押
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昇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8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法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纪法清先生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 及解除质押相关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补充 质押数量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质押 用途 名称 (万股) 纪法清 是 1,350.00 11.48% 2.71% 否 是 2021-11-05 2021-11-08 华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融通 资金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 质押数量 (万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 纪法清 是 1,350.00 11.48% 2.71% 否 是 2021-11-05 2021-11-08 华金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 比例 本次质押股 份变动前质 押股份数量 本次质押后 质押股份数 量(万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 押股 份限 售和 冻结 数量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未质 押股 份限 售和 冻结 数量 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纪法清 11,756.7621 23.59% 8,478.9900 8,478.9900 72.12% 17.01% 0 0% 0 0% 莱阳微红 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2,510.6075 5.04% 1,193.00 1193 47.52% 2.39% 0 0% 0 0% 合计 14,267.3696 28.62% 9,671.99 9,671.99 67.79% 19.41% 0 0% 0 0% 四、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纪法清先生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是用于满足股东 个人的融资需求,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5,448.99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8.1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93%,对应融资 余额26,618.00万元; 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万股,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或自筹 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目前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 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股东股份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 为不会改变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 其未来股权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 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纪法清先生于2021年11月4日与张宜宇以及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证 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华金证券纾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签订《股份 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21%)无限售流通股份以每股8.274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宜宇,转让价款总额 为91,014,000.00元,此股份转让价款主要偿还其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 之华金证券纾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质押债务,进一步降低质押比例。上述 协议转让股份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最 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表。 2、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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