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租赁:江苏租赁: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9:51:29 中财网

原标题:江苏租赁:江苏租赁: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股票简称:
江苏租赁
股票代码:
60
0901












说明: logo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9
9

金融城
1
号楼
8
-
9,11
-
19,25
-
3
3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摘要











保荐机构

牵头
主承销商)



说明: 971ec9cbb2119920c443dddee7fb09d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











本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公司
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
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
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
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募集说
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
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关于设置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说明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经相关监管部门
批准(如需),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可转债。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
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如果公司
在获
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后,行使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
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二、关于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的说明


为保护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虽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但仍
依据相关法规设置了法定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
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

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
回售,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
由持有人主动回售。



三、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
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
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
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参

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
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
面值。



公司
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结合当时的股票市场、自
身业
务发展和财务状况等
因素,综合分析并决定是否向股东大会提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案,公司
董事会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
未来在触发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公司
董事会不及时提出或不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同时,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
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因此可能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未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公司
的股价走势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
场环境以及公司经营业绩等多重因
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
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或者公
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
向下修正转股价
格,
但公司
股价仍有可能持续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的转股价值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导致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对公

可转债持有人的利
益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
即使公司
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
、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票交易均价(若在
该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和股票面值”的规定限制,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关于可转债价格波动的说明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市场价格受市场利
率、债券剩余
期限、转股价格、公司
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预
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因可转债附有转
股权,其票面利率通常低于可比公司债券利率,可转债投资者所
享有的利息收入可能低于持有可比公司债券所享有的利息收入。此外,可转
债的市场



交易价格会受到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价
格,不随公司
股价的波动
而波动。因此,在公司可转债存续期内,如果公司股价出现
不利波动,可能导致公司股价低于公司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

同时,由于可转债本身的
利率较低,公司可转债的市场交易价格会随公司
股价的波动而出现波动,甚至存在低
于面值的风险。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
与其投

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
提醒投资者必须充
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信用评级的说明


公司聘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
责任
公司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
根据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
责任
公司
出具的《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可转债

信用等级为
A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
责任
公司
将在本次
可转债信用
级别
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持续关注
公司
外部经营环境变
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
以及偿债保障情况
等因素,以对本次可转债的信用风险进行
持续跟踪。



六、关于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
外”。截至
2020

1
2

3
1
日,公司
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
30.10
亿元,高于
15
亿元,因此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如果公司
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
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
生不利变化,投资者可能面临因本次可转债无担保而无法
获得对应担保物补偿的风险。




七、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



一)利润分配
政策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政策,相关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1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
、利润分配应当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范围。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
分配具体内容及条件


1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
、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



1
)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
公积金及风险准备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无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且超过
5,000
万元


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
)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5
)公司不存在不符合资本监管要求的情形。



3
、现金分红的具体方式和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累计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监管部门的监管政策对公司
现金分红
比例有专门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



4
、制定现金分红方案的要求



1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
、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等状况,在确保公司股
本规模、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
利润
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
时应
同时披露独
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应当提供
网络
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
、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
内完
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决策程序和机制


1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
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
际情况
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确有必要对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
章程规定
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
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
大会表决。



2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
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由独立董事发表
审核意见。



(五)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特
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指定及执行
情况;如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
合规、透明。如果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



项目


2
020



2
019



2
018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89,599
.
50


71
,
6
79.60


59
,733.00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187
,
715.57


158
,
326.77


125
,
103.48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47.73%


4
5.27%


4
7.7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



1
40.73%




2
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
2
21,012.10
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
40.73%




八、特别风险提示


1、业务集中于部分行业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应收融资租赁
款科目变更为应收租赁款科目,因此2021年为应收租赁款科目数据,下同)余额行业
分布保持相对稳定,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大行业始
终稳居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行业前列,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
末,上述四大行业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合计占比分别为86.09%、83.25%、81.26%和
78.66%,维持在较高水平。未来,如果上述行业出现衰退、行业指导政策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客户因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影响其还款能力,进而对公司的资产
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业务集中于中小微型客户的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向中小微及个人客户发放
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占比分别为90.54%、88.28%、88.90%和87.92%,占比较高。



相对于大型客户而言,中小微及个人客户的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低,更容易受到
经济增速放缓、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调整、流动资金缺乏、营业费用和成本上升以及自
然灾害等因素的不利影响,虽然风险较为分散,但如果由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或市
场因素等发生变化,导致中小微及个人客户的经营状况出现恶化,或者公司对上述承
租人的信用风险作出不准确的评估,可能会使得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良率增加、减
值准备不足,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在银监会、商务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蓬勃发展,融资租赁
企业数量大幅增加,从2007年的93家增加到2020年6月底的12,151家(不
含单一项目
公司、分公司、
SPV
公司和收购海外的公司,包括一些地区列入失联或经营异常名单
的企业

,其中金融租赁公司截至2020年12月底达到71家1,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同
时,融资租赁行业还面临着银行、信托、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竞争。如果公司
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形势的变化,市场竞争力可能会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1 数据来源:中国银保监会,中国租赁联盟,租赁联合研发中心,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

此外,目前行业内实力较强的金融租赁公司主要为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其中规
模最大的包括交银金租、国银金租、工银金租、民生金租和招银金租等,公司的竞争
对手在资本实力、资产规模、市场影响力等方面都较为突出,因此同行业的激烈竞争
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开展、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4、期限错配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截至2021年6月末,根据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合同约定的未折现现金流计算,
公司即期、1个月以内、1-3个月、3个月至1年、1年至5年和5年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
净头寸分别为-477,009.99万元、-205,359.13万元、-467,505.96万元、-1,701,763.86万元、
4,833,886.67万元和491,209.57万元。公司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期限并不完全匹
配。


公司有息债务的期限主要在一年以内,而公司融资租赁的收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以
上。虽然公司已通过监管未来现金流来实现日常资金管理,满足公司业务正常运转的
流动性需求,但公司资金来源可能会受到无法控制因素的不利影响,例如承租人延期


偿还、同业拆借市场流动性紧张等,加大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期限不匹配的程度,
从而导致公司的流动性、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5、利率波动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租赁业务产生的租息收入,盈利能力则主要受租赁业务收益
率以及融资利率影响。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利息净收入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98
%

85
.
12%

88.25%

90.25%
,呈持续上升趋势,因此
利率波动对公司盈利水平的影响持续增强




近年来,我国利率逐步实现市场化,当利率水平发生波动时,租赁业务收益率以
及融资利率也会随之波动。当基准利率下降时,若租赁业务收益率下降幅度大于融资
利率下降幅度,或者当基准利率上升时,租赁业务收益率上升幅度小于融资利率上升
幅度,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6、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受到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严格监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
除需遵守《公司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外,还需面对监管部门
颁布的诸多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深入发展,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仍在不断地变化过程中,如若公司因不符合有关监管要求而遭
受处罚,公司的声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都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7、疫情导致融资租赁资产质量下降的风险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的影响尚未结束,国民经济发展还存在一定不确定因
素。 若国内疫情反复或海外疫情持续蔓延,部分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承租人可能
出现流动性紧张或还款能力下降的情况,使得公司融资租赁资产质量下降,进而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九、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
[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
实际情况提出
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公司
发行在外的稀释
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
应增加,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公司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的
稀释
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此外,由于支付利息
而产生的财务成本也会导致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下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公司
需按照预先约
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
的可转债支付利息并承担财务成本,正常情况下公司
对可转
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
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的财务成本,不会造
成公司总体收益的减少;极端情况下,如果
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的财务成本,则公司
的税
后利润将面临下降的风险,进而将对
公司
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
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
股东持股比例、公司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
可能申
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
可转债转股对公司
原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鉴于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债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将采取多种措
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1

加强资本管理,确保资本充足稳定


2

持续推动业务稳健发展
;(
3

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
4

保持稳定的股
东回报政策




上述措施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
1

3

25
日披露的《
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设置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说明...................................................................................................... 2
二、关于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的说明 ................................................................................................. 2
三、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 2
四、关于可转债价格波动的说明 ............................................................................................................... 3
五、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信用评级的说明 ............................................................................................ 4
六、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的说明 ........................................................................................ 4
七、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 ................................................................................... 5
八、特别风险提示 ......................................................................................................................................... 8
九、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 10
目录 ................................................................................................................................................. 12
释义 ................................................................................................................................................. 14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7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7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8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0
四、相关主体对本次可转债的认购意向及短线交易承诺 ............................................................... 33
第二节 主要股东情况 .................................................................................................................. 35
一、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35
二、公司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 36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9
一、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 39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资料 .......................................................................................... 39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56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56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58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1
一、资产负债分析 ....................................................................................................................................... 61
二、盈利能力分析 ....................................................................................................................................... 92
三、现金流量分析 .................................................................................................................................... 107

四、主要监管指标及分析 ....................................................................................................................... 109
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 110
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 110
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分析及相关填补措施 ................................ 114
八、重大事项说明 .................................................................................................................................... 120
九、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128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30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130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13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32
一、备查文件内容 .................................................................................................................................... 132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 132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中,除非另有说明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江
苏租赁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或章程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






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公司监事、监事会


本次发行





本次公开发行
A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该可转债及未来
转换的本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可转债





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摘要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人民银行
/
央行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

监会
/


监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
案》于2018年3月与中国保监会组建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

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上交所、
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



监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省国资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江苏交通控股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扬子大桥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


广靖锡澄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银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金融公司、
IFC





In
ternational Finance C
orporation


法巴租赁





BNP Paribas Lease Group
SA


汇通租赁





汇通(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汇达租赁







(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汇之租赁





汇之(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汇道租赁







(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源津租赁





源津(上海)船舶租赁有限公司


源道租赁





源道(上海)船舶租赁有限公司


源澜租赁





源澜(上海)船舶租赁有限公司


源宁租赁





源宁(上海)船舶租赁有限公司


源清租赁





源清(上海)船舶租赁有限公司


源辉
租赁





源辉(上海)船舶租赁有限公司


汇津租赁





汇津(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汇鸿租赁





汇鸿(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汇海租赁





汇海(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汇信租赁





汇信(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汇清租赁





汇清(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汇澜租赁





汇澜(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保荐人
/
保荐机构
/
牵头主承
销商
/
华泰联合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
中金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
会计师
/
发行人

计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
/
中诚信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
责任
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2
018
年、
2
019
年、
2
020


2021

1
-
6



元、千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租赁渗透率





通过租赁方式新增固定资产在全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率,租
赁渗透率
=
融资租赁交易额
/
固定资产
投资额
*100%

租赁渗透
率是反映一国融资租赁市
场成熟度的重要指标,该数值越大,
说明该国融资租赁业越成熟,越具有竞争力


资本净额





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减扣除项,金融租赁公司需要
参照执行,下同


资本充足率





根据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计算的,
商业银行持
有的符合规定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





根据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计算的,
商业银行持
有的
符合规定的
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根据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计算的,商业银
行持





有的
符合规定的核心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大型、中型、小型客户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具体划型分类标准划定的企
事业单位客户


ROA





总资产收益率


ROE





净资产收益率


交银金租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国银金租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金租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民生金租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招银金租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华融金租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金租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兴业金租





兴业金融租赁有
限责任公司


华夏金租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光大金租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浦银金租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农商行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
入所致。



除非另有说明,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中引用的发行人财务数据均为发行人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Jiangsu Financial Le
asing Co.,Ltd
.


法定代表人:
熊先根


注册资本:
298
,
664.9968




成立日期

1988

4

2
3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9
9

金融城
1
号楼
8
-
9,11
-
1
9,25
-
33



邮编:
210019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347585460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M0005H232010001


股票简称
:江苏租赁


股票代码:
6
00901.SH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电话:
025
-
86816908


传真:
025
-
86816907


公司网址:
www.jslea
sing.cn


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
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
业务。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
202
1

3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1

1
1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
1

4

15
日召
开的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于
2021

6

2
5
日出具了《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

银保监复
[
2021]280


,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



中国证监会于
2021

9

23
日印发了《关于核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087
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

5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要点


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
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
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本次发行的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



3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照面值发行。



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即
2021

1
1

1
1
日至
2027

1
1

1
0





5
、债券利率



第一年
0
.20%

第二年
0
.40
%

第三年
0
.60
%

第四年
0
.80
%

第五年
1
.50
%

第六年
2
.00
%




6
、付息期限及方式



1

计息年度
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
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
:指年利息额;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

当年




每年


)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

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
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
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
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
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
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
、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
021

1
1

1
7
日)
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


2
022

5

1
7
日至
2
027

1
1

1
0
日止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

5
.42

/
股,
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三
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
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三
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票交易均价
=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票交易总额
/
该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票交易总量;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票交易均价
=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票交易总额
/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票交易总量;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票交易均价
=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票交易总额
/
该日公司
A

股票交易总量





2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时,
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
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1=P0/

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

P0+A
×
k

/

1+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

P0+A
×
k

/

1+n+k
);


派送现金股利:
P1=P0
-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

P0
-
D+A
×
k

/

1+n+k
)。



其中: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
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
/
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
方式进
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
/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
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持有人权
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
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
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
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
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
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
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
、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
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
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
所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
1
2
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
容)。



11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
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2
、赎回条款



1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的票面面


1
07
%
(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

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
),经相关监管部门
批准(如需),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
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13
、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
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
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
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
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持有人主动回售




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次发行的可转债全额向公司
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普通股股
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普通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
全部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可转债的
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
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
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




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权。




A
股股东可优
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
的公司
A
股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
.674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
再按
1,000

/
手的比例转换为可转债手数,每
1
手(
10
张,
1,000
元)为
1
个申购单


即每股配售
0
.001674
手可转债
。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
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
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申购数量获配本次转债;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
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申购无效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
A
股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
的部分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发行。如仍出现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
主承
销商包销




16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持公司未来各项
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17
、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8
、决议有效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
二个月。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

③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
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
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
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或可转债受托管理人
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④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⑤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


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⑥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
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⑦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⑧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

③在董事会和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
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总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④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者可转债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

②公司董事会或者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
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向全体债券
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参与讨论并发表意
见,但没有表决权:

①债券发行人(即公司)或其授权代表;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债券托管人:

④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确定上述公司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
当日。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
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
证后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或者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
表主持。在公司董事长或者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未能主持会议
的情况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公司董事长、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委派出席会
议的授权代表、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
券持有人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选举产生一
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③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表的本次可
转债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
关信息等事项。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①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
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
票表决权;

②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题
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
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④除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
须经出席会议(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持
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
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
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
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⑥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
债券持有人;

(6)债券持有人认购、受让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次可转债,即视为其同意本次
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所有规定并接受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
束。




)预计募集资金量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
、预计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50
亿
元(含
发行
费用





2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建立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
董事会指定的专项存储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
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本次可转债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
责任
公司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
根据
中诚信
出具的《江苏金融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
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可转债

信用等级为
A
AA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
、承销方式


本次可转债发行由牵头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
、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自
2
021

1
1

9


2
021

1
1

1
7





(七)发行费用


项目


金额(
含税,
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500.00


发行人律师费用


6
0.00


会计师费用


1
08
.
00


资信评级费用


2
5.00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63
.
90


总计


7
56
.90




以上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而发生增减。



(八)
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安排


本次发行的主要日程与停牌安排如下,所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
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T
-
2



2
021

1
1

9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

摘要、

发行公告




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



2
021

1
1

1
0
日)


网上路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



2
021

1
1

1
1
日)


刊登

可转债
发行提示性公告
》;
原股东优
先配
售认购日
(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
申购日

确定
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正常交易


T+1



2
021

1
1

1
2
日)


刊登

网上中签率及
优先
配售结果公告
》;
根据
中签率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