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更新后)
原标题:隆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更新后) 证券简称: 隆华新材 证券代码: 301149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Longhua New Material Co.,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 289号) 2345截图2017091909581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全称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隆华新材 、公司、 本 公司或发行人) 股票将于 2021年 11月 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 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 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 公告 书中使用的词语简称含义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 风险 因 素 ” 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揭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 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上市初期的风险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相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 了 较宽的涨跌幅限 制 。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 制,其后涨跌幅限制 20%,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为 44%, 跌幅限制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 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 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股流通股数量为 61,934,172股,占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4.4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 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本次发行价格 10.07元 /股对应的 2020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 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2.8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1年 10月 27日( T- 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年扣非 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 险。 本次发行可能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风 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 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 五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 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 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 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 第四节 风 险因素 ”部分: (一) 创新风险 公司发展初期资金实力有限,为合理配置资源,公司所设置的研发部门主要 侧重于聚醚产品应用技术的研究,直接服务于具体聚醚产品的开发设计以及围绕 聚醚产品的生产工艺改进、节能降耗增效等方面的研发,这为公司快速响应市场 并生产出切合市场需求的聚醚产品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 的扩大以及聚醚应用技术研究的不断深入,聚醚基础技术的支撑作用也日益凸 显。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大对聚醚基础技术层面的研究创新,努力在高端聚醚细分 产品领域寻求技术突破。而基础技术创新本身具有较高的难度与复杂性,如果公 司不能及时培育及吸纳优秀人才 、资金投入不足或不能准确把握未来市场需求定 位,将可能导致基础技术创新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 (二) 技术风险 1 、 工艺技术更新换代风险 公司拥有多种牌号的聚醚产品,现有的生产工艺装置及较高的技术研发实力 为公司支撑了较高的产品品质及生产效率。但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下游客户对产 品需求层次的提高,聚醚生产工艺及产品技术更新速度也随之加快。若公司不能 顺应未来市场变化,继续研发出技术含量更高、品质更稳定的产品及提高生产效 率,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今后的市场竞争地位。 2 、 产品配方失密风险 聚醚的配方技术主要通过对原材料及催化剂的选择及其质量配比并结合生 产工艺条件,实现产品的改性、成本降低等既定目标。为此,公司采取产品配方 所需的关键原材料定期更换代码,从领料等方面予以控制以及严格控制产品配方 的知晓人员范围并与该等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等措施来保证产品配方的秘密性。然 而这些举措仍不能在绝对程度上杜绝产品配方失密的风险。如公司产品配方失 密,可能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3 、 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的管理、研发、生产及销售均依赖于稳定的人才队伍。人才是公司保持 竞争优势的核心力量。虽然公司采取了诸如加强 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具有竞争力 的岗位薪酬、塑造温馨的企业文化以及加大内部培育和外部市场招聘力度等措 施,但前述措施仍不能完全避免人才的流失,而一旦关键岗位人才流失,则可能 在一定程度上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 经营风险 1 、 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聚醚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环氧丙烷、苯乙烯、丙烯腈、环氧乙烷等石化 产品,其价格受 宏观经济及市场供求关系 影响。尽管公司产品的定价模式为紧盯 主要原材料成本,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制定销售价格,但原材料价格的 频繁大幅波动仍将会提高公司对采购成本控制的难度,从而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 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由于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在公司产品接单后,若原材料 价格上涨,则会对公司产品销售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在假设公司各大类产品销 售单价已确定,则因原材料成本上涨至一定幅度导致公司各大类产品销售毛利率 为 0%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 产品类别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POP 实际销售毛利率 11.30 11.74 10.63 8.22 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 13.12 13.91 12.48 9.46 原材料价格上涨后销售毛利率 0.00 0.00 0.00 0.00 通用软泡聚醚 实际销售毛利率 5.54 2.99 6.13 3.59 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 5.94 3.14 6.71 3.81 原材料价格上涨后销售毛利率 0.00 0.00 0.00 0.00 CASE用聚醚 实际销售毛利率 7.58 0.10 6.79 5.04 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 8.27 0.10 7.40 5.38 原材料价格上涨后销售毛利率 0.00 0.00 0.00 0.00 公司短期内集中签约的订单量所需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 集中接单数量影响了采购周期长短。若该采购周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 在公司销售价格已通过订单锁定的情况下,相应订单利润空间会因原材料采购成 本上涨而被压缩,从而使得公司产生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 、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聚醚行业产能集中度相对分散,且国内中小型聚醚生产厂家多以技术含 量低、品质不高、价格低廉的低端聚醚为主,竞争较为激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 程加快和居民消费升级,国内规模型聚醚厂商扩能动作频繁,努力向中高端聚醚 市场的细分领域迈进。如公司不能在这一发展潮流中顺应聚醚行业发展趋势,努 力提高生产工艺,向市场提供品质更高的聚醚产品,将主要在中低端市场与同行 业企业开展激烈竞争,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 、 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 2020年 1月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爆发,公司积极按照国家及所在地政 府防控要求落实防疫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尤其是原材料和产品 的运输发货造成一定影响。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下游客户生产经营及复工 时间影响程度不一,若其不能恢复至正常状态,公司可能面临发货延迟、新增订 单减少等情形,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020年 3月以来,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发展迅速。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 比分别为 4.65%、 5.33%、 9.15%和 27.65%,若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不能及时得到有 效控制,可能对公司的出口销售产生不利 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四) 内控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及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将进一步增长,对 公司经营管理、资源整合、持续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 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进一步增加,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控制经营风险的 能力将面临较大考验。公司存在因管理团队未能及时调整、完善经营决策进而对 关键环节有效控制不足而导致的内控风险。 (五) 财务风险 1 、 销售毛利率较低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6.82%、 9.15%、 7.80%和 8.65%,销售毛 利率较低,且低于同行 业可比公司沈阳化工、一诺威。 由于公司销售毛利率较低,销售毛利“缓冲”空间较小,若公司受产品销售 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等多个因素影响后导致销售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则公司存 在因销售毛利无法覆盖期间费用等费用支出导致盈利能力大幅削弱以及存货发 生跌价等风险。 2 、 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6.82%、 9.15%、 7.80%和 8.65%,有一定 波动。公司毛利率变化受产品销售价格与销售成本的共同影响,其中公司销售成 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成本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 大,公司通过及时调 整产品销售价格努力保持盈利的稳定性,但仍存在原材料价 格短期内大幅波动,而公司产品售价调整不及时或不充分导致毛利率产生波动的 风险。 3 、 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作为生产型化工企业,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大。受产品结构升级等因素影响, 公司建设时间较早的部分聚醚生产线处于闲置状态或非充分使用状态。报告期 内,公司对上述生产线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长期处于闲置状态设备计提了减值 准备。对于非充分使用的机器设备,由于其存在明确的使用计划,公司采用收益 法测算确定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故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其计 提减值准备。未 来,若该类资产实际使用情况或产生的收益未达预期,存在对其 计提减值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利润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4 、 税收优惠风险 2016年 12月 15日,公司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 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637000066,有效期三年, 故本公司自 2016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 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19年 11月 28日,公司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 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937000775, 有效期三年,公司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 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满 3年后需重新认定,如公司未来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 认定,或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不再享受前述 税收优惠政策,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5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7,000.0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用 于与当前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募投项目建设。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 均得以增加,但募集资金使用至相关募投项目产生经济效益尚需一定时间,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无法立即实现同步增长,公司在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存在下降的可 能,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六) 法律风险 1 、 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日常生产中需要使用环氧丙烷、苯乙烯、丙烯腈、环氧乙烷等危险品作 为原材料,其中环氧丙烷、环氧乙烷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苯乙烯、丙烯腈易燃 且有毒性。尽管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并进行危险化 学品备案登 记,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该等制度,且报告期 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基于环氧丙烷、苯乙烯、丙烯腈、环氧乙烷本身的危 险性,如果因偶然因素介入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 2 、 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属于化工行业,日常生产需要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管要求。 公司现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已取得了环评批复并通过环评验收,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也已取得了环评批复手续。公司注重环保治理投入,并通 过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有一定数量的废物排放,若处理 不当, 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随着国家对环保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日益提 高,环保标准可能进一步趋严,未来公司可能需要持续增加环保投入,从而导致 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 、 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认为 项目切实可行,整体投资回报良好,并己为该等项目的实施开展相应的工作。但 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基于历史、当前和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市场 环境等因素作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因资金到位不及时或其 他 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发生,不排除可能出现拖延或项目不能完全实施 的情况。 同时,若未来宏观及地区经济形势等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相关项目的经济效 益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 固定资产规模增加导致折旧金额增加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后,每年固定资产折旧将有所增加。在固定资产 折旧增加的同时,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将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 公司治理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韩志刚先生及韩润泽先生现合计持有公司 61.46%股份;韩志 刚先生之父韩曰曾先生之妹韩翠芳女士之配偶刘德胜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且通过 直接及间接方式持有公司 0.25%股份;韩志刚先生之配偶薛玉霞女士之兄薛居才 先生之配偶齐春青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比例较高,且存在其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自整 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以来,未发生过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但如果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 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仍有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旨在向投资者介绍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 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 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107号),同意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隆华新材”,证券代码为“301149”, 其中61,934,1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将于2021年11月10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11月10日 (三)股票简称:隆华新材 (四)股票代码:301149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3,000.0018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7,0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193.4172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6,806.5846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397.2194万股 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的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12个月,具体为2022年11月1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单位:股、% 股东姓名或名称 数量 (发行前) 比例 (发行前) 限售期 韩志刚 142,796,164 39.67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36个月 韩润泽 78,444,164 21.79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36个月 新余隆振 26,286,571 7.30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新余隆宁 17,530,423 4.87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卓惠欣群 15,989,817 4.44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马月平 14,767,067 4.10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新余隆信 14,376,776 3.99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新余隆致 10,770,995 2.99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杲鑫 10,158,237 2.82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韩曰曾 6,497,509 1.80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36个月 新余隆福 5,699,745 1.58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开宝投资 4,922,230 1.37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易凌君然 3,141,529 0.87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朱双胜 1,598,982 0.44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新余隆静 1,570,783 0.44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单既锦 1,509,627 0.42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王建信 1,297,997 0.36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褚纪斌 536,129 0.15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刘洪田 376,231 0.10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韩军 253,956 0.07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王鑫 251,322 0.07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徐伟 245,562 0.07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孙建同 216,333 0.06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刘德胜 188,116 0.05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36个月 崔晓敏 178,710 0.05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信伟 150,492 0.04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王荣 94,058 0.03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马金良 94,058 0.03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陈绍峰 56,435 0.02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合计 360,000,018 100.00 ---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韩志刚先生及韩润泽先生亲属存在通过上表部分合伙企业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已比照实际控制人限售36个月,具体参见《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注册环节反馈意见之回复》。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关 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战略配售数量为 3,972,194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67%,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12个月。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093,634股,占网下发 行总量的10.00%,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85%。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 交易 日期(非 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 占比 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 韩志刚 142,796,164 33.21 2024年 11月 10日 韩润泽 78,444,164 18.24 2024年 11月 10日 新余隆振 26,286,571 6.11 2022年 11月 10日 新余隆宁 17,530,423 4.08 2022年 11月 10日 卓惠欣群 15,989,817 3.72 2022年 11月 10日 马月平 14,767,067 3.43 2022年 11月 10日 新余隆信 14,376,776 3.34 2022年 11月 10日 新余隆致 10,770,995 2.50 2022年 11月 10日 杲鑫 10,158,237 2.36 2022年 11月 10日 韩曰曾 6,497,509 1.51 2024年 11月 10日 新余隆福 5,699,745 1.33 2022年 11月 10日 开宝投资 4,922,230 1.14 2022年 11月 10日 易凌君然 3,141,529 0.73 2022年 11月 10日 朱双胜 1,598,982 0.37 2022年 11月 10日 新余隆静 1,570,783 0.37 2022年 11月 10日 单既锦 1,509,627 0.35 2022年 11月 10日 王建信 1,297,997 0.30 2022年 11月 10日 褚纪斌 536,129 0.12 2022年 11月 10日 刘洪田 376,231 0.09 2022年 11月 10日 韩军 253,956 0.06 2022年 11月 10日 王鑫 251,322 0.06 2022年 11月 10日 徐伟 245,562 0.06 2022年 11月 10日 孙建同 216,333 0.05 2022年 11月 10日 刘德胜 188,116 0.04 2024年 11月 10日 崔晓敏 178,710 0.04 2022年 11月 10日 信伟 150,492 0.04 2022年 11月 10日 王荣 94,058 0.02 2022年 11月 10日 马金良 94,058 0.02 2022年 11月 10日 陈绍峰 56,435 0.01 2022年 11月 10日 小计 360,000,018 83.70 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股份 隆华新材资管 计划 3,972,194 0.92 2022年 11月 10日 小计 3,972,194 0.92 首次公开发行 网上网下发行 股份 网下无限售股 份 36,828,172 8.56 2021年 11月 10日 网下限售股份 4,093,634 0.95 2022年 5月 10日 网上发行股份 25,106,000 5.84 2021年 11月 10日 小计 66,027,806 15.35 合计 430,000,018 100.00 --- 注:公司本次发行不涉及超额配售选择权,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 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 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即“最近两年净利 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公司仍沿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最近两年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 9,331.61万元、10,117.49万元,均为正数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符合 《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 低于5,000万元”之规定。 此外,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4.30亿元,不低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达到10%以上,符合《上市 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Longhua New Material Co.,Ltd. 发行前 注册资本: 360,000,018元 法定代表人:单既锦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1年 3月 28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5年 12月 22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 289号 邮政编码: 256300 联系电话:( 0533) 5208 617 传真:( 0533) 5208 617 网址: http://www.longhuapu.com.cn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徐伟 董事会秘书: 徐伟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电话:( 0533) 5208 617 经营范围: 生物质材料、聚醚生产、销售;环氧乙烷、 1, 2- 环氧丙烷、苯 乙烯【稳定的】、丙烯腈、异丙醇、磷酸、氢氧化钾、 2,2’ - 偶氮二异丁腈、氢 氧化钠 (以上九项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 日用百货、聚氨酯轮、陶瓷制品销售;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公司为国内专业的聚醚多元醇(简称聚醚)系列产品规模化生产 企业,主要从事聚醚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涵盖软泡用聚醚及 CASE用聚醚,其中软泡用聚醚为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 POP及通用软泡聚醚 系列产品 所属行业: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 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 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 止日期 直接持 股 (发行 前) 间接持 股 (发 行前) 持股 主体 合计持 股 (发行 前) 占发 行前 总股 本比 例 ( %) 持有 债券 情况 (发 行 前) 1 韩志刚 董事长 2018年 11月 14 日至 2021年 11月 13 日 14,279.62 14,279.62 39.67 2 杜宗宪 副董事 长 3 单既锦 董事、 总经理 150.96 150.96 0.42 4 齐春青 董事、 副总经 理、财 务总监 5 陈智 独立董 事 6 谭香 独立董 事 7 薛荣刚 监事会 主席 90.46 新余 隆信 90.46 0.25 8 刘德胜 监事 18.81 71.85 90.66 0.25 9 窦风美 职工代 表监事 39.19 39.19 0.11 10 徐伟 董事会 秘书 24.56 24.56 0.07 上述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本公司未发行过债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即将到期,公司将于上市后尽快启动换 届工作。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韩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9.67%股份,韩润泽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21.79%股份,韩志刚先生与韩润泽先生系父子关系且签有一致行动协议,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共同实际控制人。 韩志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0年11月生,身份证号码: 370305197011******,大专学历,2001年5月至2015年10月历任山东隆信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董事;2003年8月至2016年2月任淄 博隆信经贸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淄博元齐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2005年5月至2010年4月任山东隆信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5月至2014年9月任山东隆盛和助剂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2013年5 月任隆华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隆华有限总经 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韩志刚先生现兼任贵阳汇能矿业有限公司 监事、淄博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韩润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70305199411******, 现为留学生。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韩志刚韩润泽 33.21%42.44%18.24% 新余隆振 6.11% 实际控制人 四、 公司 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及员工 持股计划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公司不存在制定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的情况。 五、公司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限售期限 备 注 数量(股) 占比 ( %) 数量(股) 占比 ( %) 一、限售 流通股 韩志刚 142,796,164 39.67 142,796,164 33.21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36个月 韩润泽 78,444,164 21.79 78,444,164 18.24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36个月 新余隆振 26,286,571 7.30 26,286,571 6.11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新余隆宁 17,530,423 4.87 17,530,423 4.08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卓惠欣群 15,989,817 4.44 15,989,817 3.72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马月平 14,767,067 4.10 14,767,067 3.43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新余隆信 14,376,776 3.99 14,376,776 3.34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新余隆致 10,770,995 2.99 10,770,995 2.50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杲鑫 10,158,237 2.82 10,158,237 2.36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韩曰曾 6,497,509 1.80 6,497,509 1.51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36个月 新余隆福 5,699,745 1.58 5,699,745 1.33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开宝投资 4,922,230 1.37 4,922,230 1.14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易凌君然 3,141,529 0.87 3,141,529 0.73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朱双胜 1,598,982 0.44 1,598,982 0.37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新余隆静 1,570,783 0.44 1,570,783 0.37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单既锦 1,509,627 0.42 1,509,627 0.35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王建信 1,297,997 0.36 1,297,997 0.30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褚纪斌 536,129 0.15 536,129 0.12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刘洪田 376,231 0.10 376,231 0.09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韩军 253,956 0.07 253,956 0.06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王鑫 251,322 0.07 251,322 0.06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徐伟 245,562 0.07 245,562 0.06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孙建同 216,333 0.06 216,333 0.05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刘德胜 188,116 0.05 188,116 0.04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36个月 崔晓敏 178,710 0.05 178,710 0.04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信伟 150,492 0.04 150,492 0.04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王荣 94,058 0.03 94,058 0.02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马金良 94,058 0.03 94,058 0.02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陈绍峰 56,435 0.02 56,435 0.01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战略配售 限售股份 3,972,194 0.92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12个月 网下发行 限售股份 4,093,634 0.95 自上市之日起 限售 6个月 小计 360,000,018 368,065,846 85.60 二、 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 通股 61,934,172 14.40 合计 360,000,018 100.00 430,000,018 100.00 注1:发行人无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 注2:发行人无表决权差异安排; 注3:发行人股东不存在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六、本次上市前的股东人数, 发行后 持股数量前 10名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限售期限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 55,674户 ,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名 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后 持股数量 (股) 发行后 持股比例 ( %) 限售期限 1 韩志刚 142,796,164 33.21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36个月 2 韩润泽 78,444,164 18.24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36个月 3 新余隆振 26,286,571 6.11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4 新余隆宁 17,530,423 4.08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5 卓惠欣群 15,989,817 3.72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6 马月平 14,767,067 3.43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7 新余隆信 14,376,776 3.34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8 新余隆致 10,770,995 2.50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9 杲鑫 10,158,237 2.36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12个月 10 韩曰曾 6,497,509 1.51 自上市之日起限售 36个月 合计 337,617,723 78.52 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 行战略配售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 售情况如下: 名称 东吴证券隆华新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获配的股票数量 397.22万股 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比例 5.67% 获配股票的持有期限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不得转让 管理人 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 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人 情况 姓名 职务 比例( %) 韩志刚 董事长 47.60 单既锦 董事、总经理 6.40 齐春青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00 徐伟 董事会秘书 8.60 张萍 销售总监 17.40 八、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 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 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跟投。 九、向其他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情况 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 配售外,公司不存在向其他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情况。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7,000万股 发行价格 10.07元 每股面值 1.00元 市盈率 33.99倍, 按照 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 前 总股本计算 35.84倍, 按照 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 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 前 总股本计算 40.60倍, 按照 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 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 后 总股本计算 42.80倍, 按照 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 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 后 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2.97倍, 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发行后每股 净资产以 2021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 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数和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 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认购情况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40,921,806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61.98%;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25,106,000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38.02%。 本次发行网下投资者不存在放弃认购的情况。网上 投资者放弃认 购数量 为 108,784股,放弃认购的金额为 1,095,454.88元。网上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 108,784股 股票 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 包销金 额为 1,095,454.88元 , 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16%。 募集资金总额 70,490.00万元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 的验证情况 大华会计师已出具 大华验字 [2021]000748号 验资报告,对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情况予以验证 发行费用 (均不含增值 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5,081.84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398.30万元 律师费用 162.74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 信息披露费用 339.62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等 63.30万元 合计 6,045.80万元 每股发行费用 0.86元 募集资金净额 64,444.20万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3.39元,以 2021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 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数和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25元 ,以 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和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大华会计师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 31日及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 2020年度、2021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 告》(大华审字[2021]0015653号),发表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相关数据 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披露,投资者欲了 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2021年1-9月财务报表已在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不再单 独披露。公司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及审阅,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未经审阅) 2020年9月30日 (经审阅) 变动比例(%) 流动资产 ( 万元 ) 72,961.41 53,603.21 36.11 流动负债 ( 万元 ) 20,211.87 19,494.18 3.68 总资产 ( 万元 ) 106,140.15 83,856.55 26.57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 %) 19.04 23.25 -18.0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 元) 85,928.28 64,362.36 33.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 / 股) 85,928.28 64,362.36 33.51 项目 2021年1-9月 (未经审阅) 2020年1-9月 (经审阅)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万元) 301,312.83 141,874.50 112.38 营业利润(万元) 18,630.82 7,092.95 162.67 利润总额(万元) 19,061.22 7,005.73 172.0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394.85 5,867.80 179.4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6,012.43 5,391.12 197.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16 184.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44 0.15 196.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09 9.59 11.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 资产收益率(%) 20.60 8.81 11.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4,715.07 1,788.65 -363.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 -0.13 0.05 -360.00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 公司 2021年 1- 9月 实现营业收入为 301,312.83万元,同比增长 112.38%,增幅 较大,主要原因系 2021年 1- 9月 ,随着国内疫情受到控制,下游需求恢复,与此 同时,公司大力开发 海外市场 ,公司 2021年 1- 9月 境内外销量均实现(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