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平衡 :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1月05日 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诺安平衡混合基金代码 320001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 2004年05月21日 上市交易所及 暂未上市 效日 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03月02日 基金经理曲泉儒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07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 ”了解详细情况。 在主动投资的理念下,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取得超额利润,也就是在承担 投资目标市场同等风险的情况下,取得好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水平,在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兼顾当期的稳定回报以及长期的资本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界定为股票、存托凭证、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它投资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A股。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 可转换债。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包括各类银行存款。 投资范围 基金债券、股票和存托凭证的比重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市场的判断灵活配 置,目标配置比例为:股票、存托凭证65%,债券30%,现金5%;原则上可 能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存托凭证45-75%,债券20-50%,现金5-10%。 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实施积极的投资策略。在类别资产配置层面,本基金关注市场资金 在各个资本市场间的流动,动态调整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在行业配 置层面,本基金注重把握中国经济结构及消费结构变迁的趋势,关注各行业的周 期性和景气度,实现行业优化配置;在个股选择层面,本基金借助诺安核心竞争 力分析系统,在深入分析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基础上,挖掘价格尚未完全反映公司 成长潜力的股票;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实施利率预测策略、收益率曲线模拟 、收益率溢价策略、个券估值策略以及无风险套利策略等投资策略,力求获取 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自2020年8月12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65%×标普中国A股综合指数+35%× 上证国债指数"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5%"。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M<100万 收费方式/费率 1.50% 申购费(前100万≤M<500万 1.20% 收费) 500万≤M<1000万 0.60% 1000万≤M 1000.00元/笔 N<7天 1.50% 赎回费 7天≤N<365天 1年≤N<3年 0.50% 0.30% 3年≤N 0.00% 注:1年指365天。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 其他费用有人大会费用、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需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 特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债券、股票和存托凭证的比重根据基 金管理人对市场的判断灵活配置,原则上可能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存托凭证 4575%, 债券 20-50%,现金 5-10%。因此,债券市场变化、股票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 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 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本基金合同 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8998] 1、《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诺安 平衡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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