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混合A : 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1706号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 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 者保证。 2.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 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1年 11月 15日至 2022年 2月 15日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公司也可根 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 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 构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系统;代销机构请见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中“(三)销售机构”的“2.其他 销售机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其 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可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及代销机构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 手续。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另行开立。在基金募集期间, 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成 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 记录为准。 9.在基金募集期内,除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另有规定,投资人 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 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 1元(含认购费);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的单 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不设单笔 最低限额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 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 构的相关规定。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 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 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 限制,但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其他相关公告另有规 定的除外。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 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10.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80亿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 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 80亿元的,基金提前结束募 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 申请金额超过 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 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 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 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8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 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 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 准。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一定成功,而 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应以登记机构 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网点查询最 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发布在本公 司网站(www.yd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eid.csrc.gov.cn/fund/)的《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 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和相关法律文件。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5288咨 询认购事宜。 1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 务电话 400-890-5288咨询购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 以公告。 16.风险提示 ( 1)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 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 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 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 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 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投资人将 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 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 遇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 险,投资于银行存款产生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 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 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 ( 3)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 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 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 币市场基金。 ( 4)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 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 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与投资人的风险承 受能力相适应。 (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目录 重要提示 1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8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1 HYPERLINK \l “_Toc525113141“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四、清算与交割 19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20 HYPERLINK \l “_Toc525113144“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 中介机构 21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简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代码: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12521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12522 2.基金类型及运作方式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5.发售对象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销售机构 ( 1)直销机构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 22楼 2201 电话:( 010)57835666,400-890-5288 传真:( 010)59112222 联系人:顾诗 网址: www.ydamc.com ( 2)其他销售机构 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联系方式请见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 机构”中“(三)销售机构”的“2.其他销售机构”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在募集期内增加的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7.募集规模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 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 8.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 1)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1年 11月 15日至 2022年 2月 15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 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 2)2021年 11月 15日至 2022年 2月 15日,本基金 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在本基金募集期内,在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 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提前停止基金发 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 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 金合同生效。若自基金发售之日起 3个月届满,本基金不符合基 金合同生效条件,则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 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 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3)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并 及时公告。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的发售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 售。 2.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 本基金分为 A、C两类基金份额,其中 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 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法, 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 费率见下表: 投资人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基金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 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 两位以后部分截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 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净认购金额 =认 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本金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本金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 =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 A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 认购费率为 0.80%。假定认购期内认购资金利息为 5元。则其 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份额 =10,000/(1+0.80%) /1.0000=9,920.63份 本金认购份额 =9,920.63/1.00=9,920.63份 利息折算份额 =5/1.0000=5份 认购份额 =9,920.63+5=9,925.63份 则该投资人实得认购份额为 9,925.63份。 (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投资人认购 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 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 =本金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本金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 =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 定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 计算如下: 本金认购份额 =10,000/1.0000=10,000份 利息折算份额 =5/1.0000=5份 认购份额 =10,000+5=10,005.00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 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 10,005.00份基金份额。 4.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 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 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5.在基金募集期内,除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另有规定,投资人 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 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 1元(含认购费);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的单 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不设单笔 最低限额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 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 构的相关规定。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 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 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 限制,但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其他相关公告另有规 定的除外。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 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 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 1)直销柜台: 开户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 :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9:30至 16:00。 ( 2)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受理不受时间限制(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的开户申 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认购受理时间 :认购期间 16:00前(认购期间 16:00以后及 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 1)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需 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信息; 2)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 2)机构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下列资 料: 1)《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机构)》一式两份,填妥并加 盖机构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2)《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左侧加盖交易用印鉴章及经办 人名章,右侧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机构版)》一份,加盖公司 公章或授权人名章; 4)《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加盖公章及法定 代表人名章; 5)《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被授权人加盖名章,机构 客户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6)如开通传真交易,《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一式两份,协 议书投资人签章处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7)《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登记表》一份,并加 盖机构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8)如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勾选消极非金融机构,请另填写《控 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9)可证明本机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 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资格证书等的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 合一,请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 10)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两面)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11)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 申报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12)如机构为专业投资者,请根据《专业投资者证明材料清 单》中提供相关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 1)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交易办理认购申请凭交易密码 办理。 ( 2)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预留签章及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 易业务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一个投资者只能开 立一个账户。投资者可在 T+2日(工作日)在直销中心打印基金 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 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方能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 具体方式如下: 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 称和基金代码,并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开立的“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 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到账。 a.户名: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贸支行 账号: 11001085100053008006 b.其他直销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 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投资者当日认 购申请无效,投资者需在资金到账之日重新提交认购申请,且资 金到账之日方为申请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3)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 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二)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 构的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提示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 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ydamc.com)下载 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 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四、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 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 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 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 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 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 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 当承担下列责任: (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 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 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 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 22楼 2201 法定代表人:马晓燕 电话: 010-57835666 传真: 010-59112222 联系人:顾诗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托管部门联系人:盖君 电话: 95526 (三)销售机构 1.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 22楼 2201 法定代表人:马晓燕 电话: 010-57835666,400-890-5288 传真: 010-59112222 联系人:顾诗 客户服务电话: 010-57835666,400-890-5288 网址:www.ydamc.com 2.其他销售机构 (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sd.citics.com ( 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13层 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 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户服务电话: 95325 网址: www.kysec.cn ( 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 901室(部位:自编 01),1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 901室(部位: 自编 01),1001室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gzs.com.cn (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 8)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法定代表人:林雯 客户服务电话: 95399 网址: www.xsdzq.cn ( 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 4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 4层 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 400-619-9059 网址: www.hcfunds.com ( 1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号 30层 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 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 11)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号院 20号楼 9层 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 -国泰大厦 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 400-001-1566 网址: www.yilucaifu.com ( 12)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号院 1号泰康金融 大厦 37层 法定代表人:李佳 客服电话: 400-819-9868 网站: http://www.tdyhfund.com ( 13)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服电话: 95055-4 网址: www.duxiaomanfund.com ( 1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号 7层 (实际楼层 6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号 7层(实际楼层 6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https://lupro.lufunds.com/jijin/list ( 15)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 400-159-9288 网址: danjuanfunds.com ( 16)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京东总部一号 楼 A座 15层 法定代表人:李骏 客服电话: 400-098-8511 网址: https://kenterui.jd.com/ ( 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 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 1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西扩)N1 、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西扩) 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客服电话: 010-62675369 网址: www.xincai.com ( 19)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 20层 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 20层 20A1、20A2单 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客服电话: 4006099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 2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 2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号 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 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 2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 场一期四层 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www.jjmmw.com ( 2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 2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 95017 网址: www.tenganxinxi.com ( 2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 2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 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 2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 28)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号 H区(东座)6楼 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号生命人寿大厦 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慧琴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206003 网址: www.msftec.com ( 2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8-1188 网址: www.66liantai.com ( 3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 度假中心酒店 B座(2#楼)27楼 271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号北京国际俱乐 部 C座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其他符合要求 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 22楼 2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环球金融中心西塔 22楼 2201 法定代表人:马晓燕 电话: 010-57835666,400-890-5288 传真: 010-59112222 联系人:王旭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89号金宝大厦 11层 负责人:李云波 电话: 010-66523388 传真: 010-66523399 经办律师:严夕全、晏雨茹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 楼 8层 负责人:邹俊 电话: 010-85085000 传真: 010-85185111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卜建平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