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混合A : 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10:45:53 中财网
原标题: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混合A : 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1706号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
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
者保证。

  
2.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
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1年
11月
15日至
2022年
2月
15日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公司也可根

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
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
构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系统;代销机构请见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中“(三)销售机构”的“2.其他
销售机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其
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可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及代销机构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
手续。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另行开立。在基金募集期间,
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成
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
记录为准。

  
9.在基金募集期内,除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另有规定,投资人
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
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1元(含认购费);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的单
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不设单笔
最低限额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
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
构的相关规定。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

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
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
限制,但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其他相关公告另有规
定的除外。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
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10.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80亿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
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
80亿元的,基金提前结束募
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
申请金额超过
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
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
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
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8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
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
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
准。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一定成功,而
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应以登记机构
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网点查询最
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发布在本公
司网站(www.yd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eid.csrc.gov.cn/fund/)的《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
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和相关法律文件。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5288咨
询认购事宜。

  
1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
务电话
400-890-5288咨询购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
以公告。

  
16.风险提示

  (
1)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
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
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
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
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
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投资人将
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
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
遇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
险,投资于银行存款产生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
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
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

  (
3)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
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


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
币市场基金。

  (
4)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
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
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与投资人的风险承
受能力相适应。

  (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目录
  重要提示
1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8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1
  
HYPERLINK \l “_Toc525113141“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四、清算与交割
19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20


  
HYPERLINK \l “_Toc525113144“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
中介机构
21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简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简称: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代码: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12521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12522
  
2.基金类型及运作方式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5.发售对象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销售机构

  (
1)直销机构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
22楼
2201
  电话:(
010)57835666,400-890-5288
  传真:(
010)59112222
  联系人:顾诗
  网址:
www.ydamc.com
  (
2)其他销售机构
  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联系方式请见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
机构”中“(三)销售机构”的“2.其他销售机构”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在募集期内增加的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7.募集规模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
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

  
8.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
1)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1年
11月
15日至
2022年
2月
15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
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
2)2021年
11月
15日至
2022年
2月
15日,本基金
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在本基金募集期内,在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
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提前停止基金发
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
金合同生效。若自基金发售之日起
3个月届满,本基金不符合基
金合同生效条件,则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
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
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3)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并
及时公告。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的发售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
售。

  
2.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

  本基金分为
A、C两类基金份额,其中
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
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法,
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
费率见下表:

  投资人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基金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
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
两位以后部分截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
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净认购金额
=认
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本金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本金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
=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
A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
认购费率为
0.80%。假定认购期内认购资金利息为
5元。则其
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份额
=10,000/(1+0.80%)
/1.0000=9,920.63份
  本金认购份额
=9,920.63/1.00=9,920.63份
  利息折算份额
=5/1.0000=5份
  认购份额
=9,920.63+5=9,925.63份
  则该投资人实得认购份额为
9,925.63份。

  (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投资人认购
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
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
=本金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本金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
=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
定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
计算如下:
  本金认购份额
=10,000/1.0000=10,000份
  利息折算份额
=5/1.0000=5份
  认购份额
=10,000+5=10,005.00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
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
10,005.00份基金份额。



  
4.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
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
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5.在基金募集期内,除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另有规定,投资人
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
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1元(含认购费);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的单
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不设单笔
最低限额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
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
构的相关规定。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
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
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
限制,但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其他相关公告另有规
定的除外。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
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
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
1)直销柜台:

  开户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
: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9:30至
16:00。

  (
2)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受理不受时间限制(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的开户申
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认购受理时间
:认购期间
16:00前(认购期间
16:00以后及
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
1)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需
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信息;
  
2)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
2)机构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下列资
料:
  
1)《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机构)》一式两份,填妥并加
盖机构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2)《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左侧加盖交易用印鉴章及经办
人名章,右侧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机构版)》一份,加盖公司
公章或授权人名章;

  
4)《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加盖公章及法定
代表人名章;
  
5)《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被授权人加盖名章,机构
客户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6)如开通传真交易,《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书》一式两份,协
议书投资人签章处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7)《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登记表》一份,并加
盖机构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8)如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勾选消极非金融机构,请另填写《控
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9)可证明本机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
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资格证书等的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
合一,请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
  
10)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两面)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11)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
申报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12)如机构为专业投资者,请根据《专业投资者证明材料清
单》中提供相关材料。

  
3.提出认购申请

  (
1)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交易办理认购申请凭交易密码
办理。

  (
2)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预留签章及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
易业务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一个投资者只能开
立一个账户。投资者可在
T+2日(工作日)在直销中心打印基金
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
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方能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
具体方式如下:
  
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
称和基金代码,并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开立的“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
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到账。

  
a.户名: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国贸支行
  账号:
11001085100053008006
  
b.其他直销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
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投资者当日认
购申请无效,投资者需在资金到账之日重新提交认购申请,且资
金到账之日方为申请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3)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
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二)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
构的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提示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
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ydamc.com)下载
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
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四、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
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
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
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
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
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
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
当承担下列责任:
  (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
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
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
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
22楼
2201
  法定代表人:马晓燕
  电话:
010-57835666
  传真:
010-59112222
  联系人:顾诗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托管部门联系人:盖君
  电话:
95526
  (三)销售机构

  
1.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
22楼
2201
  法定代表人:马晓燕
  电话:
010-57835666,400-890-5288
  传真:
010-59112222
  联系人:顾诗
  客户服务电话:
010-57835666,400-890-5288
  网址:www.ydamc.com

  
2.其他销售机构
  (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sd.citics.com
  (
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13层
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
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户服务电话:
95325
  网址:
www.kysec.cn
  (
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
901室(部位:自编
01),1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
901室(部位:
自编
01),1001室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gzs.com.cn
  (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
8)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法定代表人:林雯
  客户服务电话:
95399
  网址:
www.xsdzq.cn
  (
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
4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
4层
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
400-619-9059
  网址:
www.hcfunds.com
  (
1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号
30层
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
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
11)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号院
20号楼
9层
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
-国泰大厦
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
400-001-1566
  网址:
www.yilucaifu.com
  (
12)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号院
1号泰康金融
大厦
37层
  法定代表人:李佳
  客服电话:
400-819-9868
  网站:
http://www.tdyhfund.com
  (
13)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服电话:
95055-4
  网址:
www.duxiaomanfund.com
  (
1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号
7层
(实际楼层
6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号
7层(实际楼层
6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https://lupro.lufunds.com/jijin/list
  (
15)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
400-159-9288
  网址:
danjuanfunds.com
  (
16)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京东总部一号

A座
15层
  法定代表人:李骏
  客服电话:
400-098-8511
  网址:
https://kenterui.jd.com/
  (
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
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
1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西扩)N1
、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西扩)
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客服电话:
010-62675369
  网址:
www.xincai.com
  (
19)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
20层
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
20层
20A1、20A2单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客服电话:
4006099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
2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
2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号
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
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
2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
场一期四层
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www.jjmmw.com
  (
2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
2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
95017
  网址:
www.tenganxinxi.com
  (
2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
2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
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
2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
28)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号
H区(东座)6楼
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号生命人寿大厦
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慧琴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206003
  网址:
www.msftec.com
  (
2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8-1188
  网址:
www.66liantai.com
  (
3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
度假中心酒店
B座(2#楼)27楼
271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号北京国际俱乐

C座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其他符合要求
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
22楼
22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环球金融中心西塔
22楼
2201
  法定代表人:马晓燕
  电话:
010-57835666,400-890-5288
  传真:
010-59112222
  联系人:王旭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89号金宝大厦
11层
  负责人:李云波
  电话:
010-66523388
  传真:
010-66523399
  经办律师:严夕全、晏雨茹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

8层
  负责人:邹俊
  电话:
010-85085000
  传真:
010-85185111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卜建平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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