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春秋航空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17:51:57 中财网
原标题:春秋航空:春秋航空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
601021
证券简称:
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
2021
-
043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股东:(1)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春秋包机”)持有本公司股份27,929,3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5%;
(2)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翔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9,487,00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3%;(3)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翼
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3,038,1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2%(春秋包机、
春翔投资、春翼投资合称“三个股东”)。三个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
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具
体详见注解),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4,454,4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1.59%;
其中三个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454,4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6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发布《股东减持股
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通过大宗交易和
集中竞价交易:(1)春秋包机合计减持本公司6,366,3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0.69%;(2)春翔投资合计减持4,420,7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8%;
(3)春翼投资合计减持本公司1,203,5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三个
股东合计已经减持公司股份11,990,5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1%。本次减
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春秋国旅

5%以上第一大
股东

504,000,000

54.99%

IPO前取得:252,0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52,000,000股

春秋包机

5%以下股东

34,295,661

3.74%

IPO前取得:17,147,830股

其他方式取得:17,147,831股

春翔投资

5%以下股东

23,907,711

2.61%

IPO前取得:11,953,855股

其他方式取得:11,953,856股

春翼投资

5%以下股东

14,241,639

1.55%

IPO前取得:7,120,819股

其他方式取得:7,120,82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春秋国旅

504,000,000

54.99%

具体详见注解

春秋包机

34,295,661

3.74%

具体详见注解

春翔投资

23,907,711

2.61%

具体详见注解

春翼投资

14,241,639

1.55%

具体详见注解

合计

576,445,011

62.89%





注:春秋国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正华先
生持有春秋国旅
64.74%的股权,为春秋国
旅的控股股东,王正华先生还通过与春秋国旅的其他
23名自然人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
议》的方式加强了其控制地位,以形成能够持续性地主导春秋国旅以及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决策的能力,进而能够持续性地实际控制春秋国旅和春秋航空。因此,王正华先生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春秋包机的股权同样由持有春秋国旅股权的
24名自然人股东持有,
其中第一大股东王正华先生持有春秋包机
53.64%的股权,为春秋包机控股股东。



春翔投资系春秋航空的部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投资为持有
春秋航空
2.61%股份,不从事其他业务。春翔投资第一大股东为张秀智女士(春秋航空副董
事长),持有春翔投资
24.09%的股权。



春翼投资系春秋航空和春秋国旅的部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
投资为持有春秋航空
1.55%股份,不从事其他业务。春翼投资第一大股东为王煜先生(春秋
航空董事长,与王正华先生为父子关系),持有春翼投资
45.92%的股权。



考虑到春秋国旅的董事中,张秀智女士兼任春秋包机的执行董事和春翔投资的董事长,
王煜先生兼任春翼投资的董事长,王炜先生兼任春翼投资的董
事、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春秋国旅、春秋包机、春翔投资和春翼投资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
名称

减持
数量
(股)

减持
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
格区间

(元/股)

减持总
金额
(元)

减持
完成
情况

当前持
股数量
(股)

当前
持股
比例




春秋
包机

6,366,347

0.69%

2021/9/28~
2021/11/9

大宗交
易、集中
竞价交易

50.40-
60.75

353,859,385.95

已完成

27,929,314

3.05%

春翔
投资

4,420,704

0.48%

2021/9/28~
2021/11/9

大宗交
易、集中
竞价交易

50.40-
60.73

245,719,959.07

已完成

19,487,007

2.13%

春翼
投资

1,203,501

0.13%

2021/9/28~
2021/11/9

大宗交
易、集中
竞价交易

50.40-
60.73

66,899,833.18

已完成

13,038,138

1.42%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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