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跃科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康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2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跃科技”)于2021年11 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盛世丰华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丰华”)《关于计划减持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的告知函》。盛世丰华共计持有公司104,750,500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数量为104,750,5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29.9%。 盛世丰华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510,083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3%)。(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 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上述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一、拟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有公司股票 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 本的比例 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总数(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总数(股) 长兴盛世丰华 商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104,750,500 29.90% 104,750,500 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资金安排需要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受让而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6个月 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 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 时间除外) 5、减持股份数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 超过10,510,0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盛世丰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一致。 盛世丰华在重大资产重组时的减持承诺: 本次交易中,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方案首次披露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本人/本公司不会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在此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 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将遵照前述安排进行。 在承诺期限内,盛世丰华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盛世丰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盛世丰华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盛世丰华《关于计划减持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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