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新的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6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新的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志新向本公司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披露 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志新减持计划期限现已届满,郑志新未通过任何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告日,郑志新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6,620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的0.1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8,5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减持期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6月1日。若在计划减持期间, 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比例不变,股份数量 做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郑志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新的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5),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志新计划自预披露公告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155股。减持计划期限现已届满,郑志新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郑志新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0,700股外,还通过宁波思博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92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6,62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二、股东新的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说 明 宁波思博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215,540 0.12% 郑志新通过宁波思博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郑志新 290,700 0.17%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72,000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 3、减持期间: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6月1日。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 6、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间接持有股东 拟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思博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郑志新 不超过25,920 0.01% 郑志新 / 不超过138,521 0.08% 注: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 相应的调整。 (2)郑志新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8,521股,且任一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当年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和承诺一致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郑志新作出如下承诺: 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 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 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本人所持公司 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 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 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郑志新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 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和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郑志新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 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董事会将督 促郑志新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郑志新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郑志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郑志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新的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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