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智选星光一年混合(FOF-LOF)C : 关于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08:36:40 中财网
原标题:交银智选星光一年混合(FOF-LOF)C : 关于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
银施罗德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
FOF-LOF
)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基金简称交银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FOF-LOF)
基金主代码5012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一年封闭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
回业务, 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中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交银
施罗德智选星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可办理场外、场内申购赎
回,并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1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基金合
同》、《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招
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
(FOF-LOF)A
交银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
(FOF-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01210 013787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文号证监许可【2021】3049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5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1年11月1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8,878
份额级别
交银智选星光一年封
闭运作混合
(FOF-LOF)A
交银智选星光一年封
闭运作混合
(FOF-LOF)C
交银智选星光一年封
闭运作混合
(FOF-LOF)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903,259,605.59 563,342,930.24 3,466,602,535.8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962,702.37 241,863.59 1,204,565.96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2,903,259,605.59 563,342,930.24 3,466,602,535.83
利息结转的份额961,916.33 241,863.59 1,203,779.92
合计2,904,221,521.92 563,584,793.83 3,467,806,315.7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5,954,131.41 220,220.65 6,174,352.0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2050% 0.0391% 0.178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21年11月10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
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本基金份额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数量区间为10至50万份。

3、本表列示的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比例的数据,对下属分级基金,此项计算的分母为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本项计算的
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基金整体的份额总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
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一年封闭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
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封闭期结束转为开
放式运作后,投资人方可进行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投资者将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基金
份额的风险。

(3)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
法律文件以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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