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质押展期
证券代码: 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 2 1 - 067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宁波亚 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波管箱”)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52,871,9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 8.84 % 。本次解除质押及 质押 展期后,博汇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 人 累计质押数量为 362,647,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55.55% ,占公司总股本 的 27.13% ,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 290,224,137 股, 均为 无限售流通股 。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 1 年 11 月 11 日接到博汇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部分股份 质押展期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山 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股) 80 , 0 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0.75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98 % 解质时间 202 1 年 11 月 9 日 持股数量 (股) 385,496,958 持股比例 28.8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股) 222,647,8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7.76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65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部分拟用于后续质押 。 股东将根据实际质押情况及时 履行告 知义务,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 市公司股份质押 展期 1. 本次股份质押 展期 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 是 是 本次质押股数 (股) 41,000,000 16,347,800 是否为限售股 否 否 是否补充质押 否 否 质押起始日 2020 年 7 月 13 日 2020 年 7 月 1 5 日 质押到期日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 年 11 月 1 4 日 展期到期日 2 022 年 1 1 月 1 1 日 2 022 年 1 1 月 1 1 日 质权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64% 4.2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7% 1.22%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用于自身生产经营 用于自身生产经营 2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 。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 (股) 385,496,958 267,368,879 持股比例 28.84% 20.00% 本次解质押前累计质押 数量 (股) 302,647,800 140 , 0 0 0 , 000 本次解质押后累计质押 数量 (股) 222,647,800 14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7.76 % 52.3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65 % 10.47% 已质押 股份情 况 已质押股份中 限售股份数量 0 0 已质押股份中 冻结股份数量 0 0 未质押 股份情 况 未质押股份中 限售股份数量 0 0 未质押股份中 冻结股份数量 0 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 、博汇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 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0 股 ;未来一年内 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 质押股份数量为 57,347,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14.88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29 % ,对应融资余额 2 3,455.00 万元 。 博汇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博汇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 润、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 2 、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 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 、博汇集团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 2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 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 生变动,博汇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 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 3 )本次股权质押事项不存在影响博汇集团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 一 年 十一 月 十 二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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