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9:16:44 中财网
原标题:丽人丽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公告


证券代码:
605136
证券简称:
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
2021
-
062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持股
5%
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
人丽妆”)于
2
021

1
1

1
0
日获知持股
5%
以上股东
Crescent
Lily Singapore Pte.
Ltd.(
以下简称“
Crescent Lily


)
由于

操作在未披露减持股份计划的情况下,发生了违规减持公司股
票的情况。

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前股东持股情况


Crescent Lily
持有公司的股份系公司首发上市前取得,合
计持有公司
34,876,4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
.68
%


该股
份已于
2
021

9

2
9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减持情况


由于
Crescent Lily
相关人员误操作,于
2
021

1
1

9


2
021

1
1

1
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

2
05,400

,
成交均价
2
5.72

/
股,
成交金额合计人民币
5
,282,628.00
元,成交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
.05
%




上述行为不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大股东、董监



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的相关规定。

Crescent Lily

2
021

1
1

9
日及
2
021

1
1

1
0
日在未
预披露相关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了公司
股份,其减持行为违反了
上述相关减持规定




三、当前的处理情况


1
、股东
Crescent Lily
向公司说明,此次减持行为未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的规定,系相关工作人员的误操作,
并非其主观故意行为。

Crescent Lily
及相关工作人员已进行了
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挚歉意。



2

Crescent Lily
承诺后续
将重新全面认真

学习《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
问题解答(一)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Crescent Lily
承诺未来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合法合
规实施减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今后,
Crescent Lily

加强人员培训,完善交易系统和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管理,避免
后续再发生类似事件或其他违规操作事件。



3

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
作情况,将进一步组织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其
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则,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02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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