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对冲套利A :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11月12日更新)

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0:37:13 中财网

原标题:嘉实对冲套利A :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11月12日更新)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
2021

11

12

更新
)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4
年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38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
年5月16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
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
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采用“多空(long-short)”投资策略,在控制基金资产的股票系统性风险暴露
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除面临一般混合型基金风险外还包括本基金所
特有的风险。首先,本基金的多空投资策略是否能实现剥离多头股票系统性风险的不确定
性;其次,本基金允许一定的股票系统性风险暴露,因此在策略风险外基金资产有可能承
担额外的股票系统性风险;另由于目前主要投资策略通过股指期货剥离多头股票部分的系
统性风险,因此基金资产会受到投资标的带来的交易对手方风险、基差风险等;在本基金
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还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此外,本基金投资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


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
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
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
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
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
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
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
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根据增设C类基金份额
相关事宜对招募说明书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与修改。本次更新涉及
“释义”、“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期、申购与赎回”、 “基金资产估值”、“基金收
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
金资产的清算”、“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章节,并同时更新
了“基金管理人”、“相关服务机构”章节中的有关信息。






目录
一、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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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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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三、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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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四、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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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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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六、基金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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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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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八、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期、申购与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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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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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九、基金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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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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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十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解冻与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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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十二、基金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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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十三、基金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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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十四、基金的融资融券和转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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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十五、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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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十六、基金资产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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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十七、基金收益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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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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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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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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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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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
二十一、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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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资产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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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二十三、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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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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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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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
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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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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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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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
二十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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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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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
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发起式基金:指按照《运作办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募集、且募集资金中发
起资金不少于规定金额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开放式基金

3、基金管理人: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合同:指《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于2004年7月1日起实
施并于2014年7月7日修订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
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
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包括基金经理之外的投研人员)等人员
的资金

22、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
期限不少于3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
等人员

23、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7、直销机构: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9、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0、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等

31、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机构

32、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3、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导致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40、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41、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
的运作方式

42、封闭期: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首日(不含该
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

43、开放期: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
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
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
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前
2日进行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
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4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6、《业务规则》: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
遵守

4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

54、元:指人民币元

5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6、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
基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5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8、基金份额净值:针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指计算日某一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59、基金份额类别: 指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率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可以分别设置代码,合并投资运作,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0、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1、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份额

62、销售服务费:指从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67、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6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09
-
14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
座写字楼
12A



法定代表人


经雷


成立日期


1999

3

25



注册资本


1.5
亿元


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0%

DWS Investments Singapore Limited 30%
,立
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10

65
215588


传真



010

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9]5
号文批准,于
1999

3

25

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
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

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
QDII
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牛成立先生,联席董事长,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
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挂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
务工作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
员、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
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
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2017年12
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安国勇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职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国民航
总局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总经理助理兼证券业务部经理,北京城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副总
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船舶货运保险部总经理,华夏银行副行长(挂职),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
裁。


Mark H.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
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品
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
全球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银行(伦敦)首席运营官,德意志银行全球审计主管。现任
DWS Management GmbH执行董事、全球首席运营官。


Holger Wilhelm Naumann先生,董事,德国籍。曾任DWS Investment GmbH子公司管
理、业务发展、业务区域控制欧洲负责人,DWS资产管理(德国)管委会成员、COO,DWS资
产管理(欧洲)COO,RREEF Management GmbH RREEF德国负责人,DWS全球 COO,德意志资
产管理全球COO, DWS管理委员会成员、亚太区负责人,现任DWS Investments Hong Kong
Limited董事会主席、亚太区负责人。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
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
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
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
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
员。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
央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商学院院长兼MBA教育中心主任。现
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



经雷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特
许金融分析师(CFA)。1998年到2008年在美国国际集团(AIG)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
部担任研究投资工作。2008年到2013年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
资总监及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2013年10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董事
总经理(MD)、机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2018年3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袁管华先生,监事长,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
司副处长、银行监管一司处长;中国银监会财务会计部处长,江西监管局副局长、党委委
员;中国银监会财务会计部正局级巡视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副监事长。

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监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
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年
10月至2008年6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年7月至今,就职
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基金法务组总监。


罗丽丽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2000年7月至2004年8月任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4年9月至2006年1月任平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法律事
务主管,2006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法务经理,2007年10
月至2010年12月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经理。2010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稽核部执行总监,现任基金运营总监。


郭松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中汇储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郭杰先生,机构首席投资官,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5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部门总监、策略组组长,现任公司机构首席投资官。


杨竞霜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博士研究生,美国籍。曾任日本恒星股份有限
公司软件工程师,高盛集团核心策略部副总裁,瑞银集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总经理,瑞信集
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总经理,北京大数据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0年1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2
、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方晗先生,硕士研究生,12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
Christensen International LLC,从事资本市场咨询工作。2011年5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从事宏观策略研究工作,现任资产配置执行总监。2017年10月25日至2019年
11月19日任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2月24日至今任嘉实
惠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4月9日至今任嘉实对冲套利
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金猛先生,硕士研究生,9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安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风险控制工作。 2014年9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职
于量化投资部。2018年9月20日至今任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9月20日至今任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9月20日至今任嘉实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9月26日至今任嘉实中证新兴科技100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9年11月1日至今任嘉实中证新兴科技100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28日至今任嘉实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2月5日至今任嘉实中证先进制造100策略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4月24日至今任嘉实中证医药健康100策略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5月14日至今任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5月14日至今任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4月6日至今任嘉实中证医药健康100策略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张琦女士,管理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至2016年7月22日;刘斌先生,管理时间
为2016年7月22日至2020年5月14日;龙昌伦先生,管理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至
2020年5月14日。


3

Smart Beta

指数
投资决策委员会


Smart-Beta及指数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Smart-Beta和指数投资负责人张峰先
生,公司总经理经雷先生,部门负责人陈正宪先生、何如女士。


4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利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禁止行为的,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
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公司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
总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信息技术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基金会计、
人力资源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业绩评估考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紧急应变等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必须保持相对独立;

(4)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操作相互独立。


(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Smartbeta及指数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总监及资深基金经理组成,负
责指导权益类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3)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及相关
总监组成,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4)督察长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5)合规管理部门: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合规风控工作,并保证合规管理部门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的合规风控人员,明确合规管理部门及其各岗位的职责和
工作流程、组织纪律。合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控检查工作。


(6)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
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


(7)岗位员工:公司努力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
应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确立“制度上控制风险、技术上量化风险”,积极吸收或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技
术和手段,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1)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
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均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
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
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3)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4)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
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5)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
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员工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重大业务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
改或取消授权。


(7)建立完善的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系统和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
自有资产、其他委托资产以及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及时、准确
和完整地反映基金资产的状况。


(8)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投资、研究、交易、IT等重要业
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9)建立和维护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信息管理,保证客户资料等信息安全、真实和完
整。积极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均有明
确的报告途径。


(10)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基金销售管理,规范基金宣传推介,不得有不正
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对发生严重影响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
理。


(12)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督察长、合规管理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适时改进。


①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核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监管规则;

②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监督。合规管理部门持续完善“风险责任授权体系”机
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岗位共同识别风险点,界定风险责任人,确保所有识别出的关键
风险点均有对应控制措施,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③督察长按照公司规定,向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
规情况和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
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
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
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
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83,614.48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6.54%,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3.79%。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
外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7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99人。2002年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
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
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
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
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
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


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
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
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
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
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
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
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
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
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
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
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月荣
膺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

2019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
项大奖;12月荣获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2020年1月,荣
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6月荣获《财资》
“中国最佳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项大
奖;10月荣获《中国基金报》“2019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缪建民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20年9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中央
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裁、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
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1991年加入本行;200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本行
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
行行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
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本行业务
总监兼北京分行行长;2017年4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4月起任本
行副行长。


刘波先生,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1999年7月加盟招商银行
至今,历任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干部、总行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总行资产负
债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务,具有20余年银行从
业经验,在资产负债管理、资本管理、资产证券化、统计分析、金融同业、资产托管等领
域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729只证券投资基金。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
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
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
险预防和控制;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
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岗位,并
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
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
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
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
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重要风险,且设计的
风险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
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
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离,办公网和
业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策略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重要事项和
高风险环节。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及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
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
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
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
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3)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资料严格
保密,除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向任何机构、部门或个人
泄露。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机房、权限管理实行双人双岗
双责,电脑机房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所有电脑设置密码及相应权限。业务网和办公网、
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
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5)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
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
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
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
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
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北京万豪中心
D

12



电话



010

65
215588


传真



010

65
215577


联系人


黄娜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09
-
14
单元


电话



021

38789658


传真



021

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A

2
单元
21

04
-
05
单元


电话



028

86202100


传真



028

86202100


联系人


罗毅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6



电话



0755

84362222


传真



0755

84362284


联系人


陈寒梦





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6
号华润大厦
B

3101



电话



0532

66777997


传真



0532

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66
号万象城华润大厦
B

2






1001A



电话



0571

88061392


传真



0571

88021391


联系人


邵琦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1802
单元


电话



0591

88013670


传真



0591

88013670


联系人


陈寒梦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新街口汉中路
2
号亚太商务楼
23

B



电话



025

66671118


联系人


潘曙晖





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
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
5
号凯华国际金融中心
36

05
-
06




电话



020

29141918


传真



020

29141914


联系人


陈寒梦







2
、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传真:
010
-
66107914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http://www.icbc
-
ltd.com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
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电话:
(010)85108227


传真:
(010)85109219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电话:
(010)66596688


传真:
(010)66594946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联系人:陈旭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丰靖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http://www.citicbank.com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江逸舟、赵守良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4199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民生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志刚


电话:
(010)58560666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1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A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传真:(
010

68858057


客服电话:
95580


1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王笑


电话:
021
-
68475888


传真:
021
-
68476111


客服电话:
95594


网址:
http://www.bosc.cn


1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人:詹全鑫、张扬眉


电话:(
020

38322256


传真:(
020

87310955


客服电话:
800
-
830
-
8003

400
-
830
-
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青


电话:
0755
-
22166118


传真:
0755
-
82080406


客服电话:
95511
-
3

95501


网址:
http://www.bank.pingan.com


1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
0574

89068340


传真:(
0574

87050024


客服电话:
96528

962528
上海、北京地区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15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6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王薇娜


电话:
(010)85605006


传真:
(010)85605345


客服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16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法定代表人:吴学民


联系人:顾伟平


电话:
0551
-
65898103


传真:
0551
-
62667684





客服电话:
4008896588


网址:
http://www.hsbank.com.cn


1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法定代表人:胡昇荣


联系人:刘静


电话:(
025

86775044


传真:(
025

86775376


客服电话:
4008896400


网址:
http://www.njcb.com.cn


1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
(025)58587036


传真:
(025)58587820


客服电话:
95319


网址:
http://www.jsbchina.cn


19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81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20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8



法定代表人:杨黎


联系人:何佳


电话:
(0991)8824667


传真:
(0991)8824667


客服电话:
(0991)96518


网址:
http://www.uccb.com.cn


21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
0535
-
6699660


传真:
0535
-
6699884


客服电话:
4008
-
311
-
777


网址:
http://www.yantaibank.net


22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法定代表人:李宗唐


联系人:杨森


电话:(
022

28405330


传真:(
022

28405631


客服电话:
4006
-
960296


网址:
http://www.bankoftianjin.com





23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王娟


电话:
0311
-
88627587


传真:
0311
-
88627027


客服电话:
4006129999


网址:
http://www.hebbank.com


24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6



法定代表人:刘建忠


联系人:范亮


电话:
023
-
67637962


传真:
023
-
67637709


客服电话:
966866


网址:
http://www.cqrcb.com


25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包静


电话:
13951229068


传真:
0519
-
89995170


客服电话:
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om.cn


26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
828



法定代表人:张哲清


联系人:黄怡


电话:
0512
-
57379810


传真:
0512
-
57370750


客服电话:
0512
-
96079


网址:
http://www.ksrcb.cn/


27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熊志强


电话:
0512
-
69868390


传真:
0512
-
69868370


客服电话:
0512
-
96067


网址:
http://www.suzhoubank.com


28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
97

26



法定代表人:邢敏


联系人:樊海波


电话:
028
-
67676033


传真:
028
-
67676033


网址:
http://www.tf.cn


29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58
号海峡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俞敏


联系人:吴白玫


电话:
0591
-
87838759


传真:
0591
-
87388016


客服电话:
4008939999


网址:
http://www.fjhxbank.com


30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董培姗、王燕玲


电话:
0595
-
22551071


传真:
0595
-
22578871


客服电话:
4008896312


网址:
http://www.qzccbank.com/


31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
5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张华阳


电话:
0416
-
3220085


传真:
0416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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