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汇金量化精选混合 : 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1月11日 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浙商汇金量化精选混合基金代码 006449 基金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 03月 2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 周涛2019年 04月 10日2006年 08月 17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方法进行资产配置和个股精选,力争在严格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 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 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 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 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如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 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以股票投资为主,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为辅的投资策 略。本基金一方面通过量化资产配置策略,进行股票、债券等各类 资产组合间的比例调整,另一方面通过量化选股模型选择优势股票 组合,以期实现高于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 ×50%+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 ×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2、基金的 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 S)或金额( M) /持有期限( N)收费方式 /费率备注 M<100万 1.50% 申购费(前100万 ≤M<200万 1.00% 收费)200万 ≤M<500万 0.50% M≥500万1000.00元 /笔 N<7天 1.50% 7天 ≤N<30天 0.75% 赎回费30天 ≤N<365天 0.50% 365天 ≤N<730天 0.25% N≥730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上 市公司经营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信用风险。 5、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有:灵活配置投资策略风险、量化模型构建投资组合的 投资风险、国债期货投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6、科创板投资风险。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7、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8、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9、技术风险。 10、不可抗力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 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 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或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 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管理人官方网站[www.stocke.com.cn][客服电话:95345]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产品资料概要是与招募说明书一起进行定期更新。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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