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A : 兴业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1号)
原标题:兴业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A : 兴业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1号) 兴业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 2021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 20 年 11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 2020 ]2978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 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12 月 2 3 日正式生效 。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 混合 型基金,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 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和债券型基 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 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 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 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 风险点,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 等。 本基金 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 风险点。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 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一年的 “锁定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 请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 份额的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 “ 买者 自负 ”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中 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 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 2 1 年 9 月 3 0 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 ................................ ........... 4 二、释义 ................................ ................................ ................................ ................................ ........... 5 三、基金管理人 ................................ ................................ ................................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 ................................ ..............................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8 六、基金的募集 ................................ ................................ ................................ .............................. 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38 九、基金的投资 ................................ ................................ ................................ .............................. 49 十、基金的业绩 ................................ ................................ ................................ .............................. 66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68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69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6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2 十七、侧袋机制 ................................ ................................ ................................ .............................. 89 十八、风险揭示 ................................ ................................ ................................ .............................. 92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 ................................ ................................ ......... 97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99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 内容摘要 ................................ ................................ ............................. 116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34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36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7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138 一、绪言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 20 年 11 月 10 日证监许可 [ 20 20 ]2978 号文准予募集 注册 , 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正式生效 。 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 《 流 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 )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兴业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 本基金:指 兴业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 或 《基金合同》:指《 兴业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兴业聚申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 本招募说明书 :指《 兴业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兴业聚申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兴业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 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 、《信 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 实施的 ,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的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 3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年 7 月 7 日 颁布、 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流动性风险 管理 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5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 6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 ,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 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 、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兴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兴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 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5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6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锁定持有期:指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 基 金合同 生效后,对每一份认购 / 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 一年的 “ 锁定持有期 ” ,基金 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40 、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历 年 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日为本年度的年度对日 。若该对应日为非工 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1 、《业务规则》: 指《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 2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4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5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按照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6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7 、 定期定额投资 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 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8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 4 9 、元:指人民币元 50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 红利 、 股息 、 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 本和费用的节约 5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 3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 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 人 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4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5 、基金份额净值: 针对本基金各类份额,指计算日某一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总数 5 6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7 、 规定媒介 :指 符合 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 的全国性报刊 及 《信息披露办法》 规定的 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5 8 、销售服务费:指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 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 9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 / 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0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 1 、 C 类基金份额:指在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6 2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 3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6 4 、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 克服的客观事 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楼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13 、 14 层 法定代表人: 官恒秋 设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1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288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21 - 22211888 联系人:郭玲燕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中海集团投资有 限公司 10% 合计 100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官恒秋先生,董事长,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兴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 总经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明东先生,董事,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先后在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及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资产经营中心、总裁事务部、资本运营部工作, 历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中国远洋 运输(集团)总 公司 /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现任中远 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斌先生, 董事 ,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曾任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 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企业金融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等职务。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代任督察长,兼任兴业 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春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长江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总裁,上海量鼎资本管理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保险交易所 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现任杭州华智融科股 权投资公司总裁。 陈华锋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曾任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尚德商 学院金融学助理教授,美国德州农工大学梅斯商学院金融学副教授(终身教职),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讲席副教授(终身教职)。现任复旦大学泛海金融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MBA 项目学术主任。 杨振宇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华星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 上海置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创始合伙人、投资决策 委员会主席,上海东方飞 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等职。 现任上海菡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投资决策委 员会主席,上海东方飞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谦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上海东方飞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教育 发展基金会理事。 2 、监事会成员 林榕辉先生,监事会主席,博士学位。曾任兴业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 理、信用审查部总经理、漳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同业业务部总经理、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研究规划部总经理、企业金融总 部副总裁、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等 职务。现任兴业银行总行同业金融部总经理。 杜海英女士,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发 展部科长、发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发展部主任,中共中国海运(集团)总 公司党校副校长,集团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河南远海中原物流产业发 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郎振宇先生,职工监事,本科学历。曾任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总经理助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资产管理部综合处副处长、兴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楼怡斐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鞍山证券上海管理总部宏观研究员、 富国基金交易部交易员、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交易总监。现任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官恒秋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胡斌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兴业银行厦门分行鹭 江支行行长、集美支行行长,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兼同业部、国际业务 部总经理,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 总经理,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副总经理。 张顺国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历任泰阳证券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 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商人银行部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 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行长、静安支行行长、 上海分行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 经理,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兴投(平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钱睿南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就职于中矿机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 司从事会计工作、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从事外汇信托业务、中国银河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从事国际业务;曾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基金经理、股票 投资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玲菡女士,副总经理,本科学历。历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 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渠道部副总经理、营 销管理部总经理、市场总监,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兴业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庄孝强先生, 首席信息官 ,本科学历。历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计划财会部副 总经理,兴业银行总行审计部福州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上海分部业务二处副处 长,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现任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 信息官 。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腊博先生,硕士学位。 18 年证券从业经验。 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4 月,在 新西兰 ANYING 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担任货币策略师; 2007 年 1 月至 2008 年 5 月,在新西兰 FORSIGHT 金融研 究有限公司担任策略分析师; 2008 年 5 月至 2010 年 8 月,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策略研究员; 2010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就职于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 2010 年 8 月至 2012 年 1 月担任宏观、策 略研究员, 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8 月担任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加入兴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14 日至 2018 年 9 月 10 日担 任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1 日至 2018 年 8 月 9 日担任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7 月 8 日至 2017 年 1 月 19 日担任兴业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7 月 24 日起担任兴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2 月 3 日至 2017 年 7 月 26 日任兴业聚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2 月 19 日至 2017 年 5 月 9 日任兴业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经理 , 2016 年 3 月 18 日至 2017 年 5 月 9 日任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 8 日起任兴业聚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兴业聚盈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 25 日起任兴业聚鑫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9 月 7 日任兴业 聚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8 年 5 月 8 日任兴业裕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20 日至 2018 年 5 月 8 日任兴业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12 月 29 日起 任兴业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4 月 19 日 起任兴业龙腾双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2 月 22 日起任兴 业裕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任兴业稳健双利一年 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12 月 23 日起任兴业聚申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7 月 29 日起担任兴业聚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9 月 28 日起担任兴业聚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5 、投资策略委员会成员 胡斌 先生,总经理。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 周鸣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冯小波先生,基金经理。 腊博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公募债券投资团队总监。 陈子越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副总经理。 丁进先生,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季度 报告 、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 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 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 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9 )故意损害投资人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 1 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 1 )有 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 2 )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 1 3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 、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承销证券; (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向 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 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制度 投资业务风险可以分为基本风险和操作风险。基本风险包括投资对象的市场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包括交易过程风险和投资纪律执行风险等。 本公司建立健全了的风险管理体系,针对基金运作各个环节构建了相应的风 险管理方法,并加以有效执行。 1 、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的风险 管理 体系包括风险控制决策体系、风险控制监控体系、风险控 制执行体系、风险控制保障体系及自律体系。 其中, 风险控制执行 体系 是在 风险 控制决策、监控、保障和自律体系共同支持下完成的, 各个风险控制环节的 关系 如图 1 所示 : 图 1 : 风险控制体系 示意图 风险控制决策由投资策略委员会负责,风险控制监控由 风险 管理 部 负责,风 险控制执行由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保障包括财务保障、屏蔽保 障和技术保障,自律体系包括法制教育和道德培养等。 督察长全面介入各个风险控制环节之中 。 2 、投资风险管理 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控制 包括 事前风险控制、事中风险控制和事后风险控制。 事前风险控制主要 指 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 控制 ;事中风险控制主要 指 交 易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事后风险控制主要 指投资 组合 构 建之后的风险评估与 跟踪 。 ( 1 ) 投资分析的风险控制 投资分析风险 主要 指 投资 研究人员在收集信息、处理信息过程中可能存在的 致使基金份额持有人 遭受损失的风险因素。 对此,本公司 建立了从研究初选库到 投资备选库的严格研究流程和制度 ,并有效执行, 以防范投资分析风险。 ( 2 ) 投资决策 的 风险控制 投资决策风险主要是指因投资决策失误所导致的可能使投资遭受损失的风 险。 对此,本公司 制定了详细的投资决策流程和制度,以防范投资决策风险。 如 建立严格的 投资备选库 制度 , 严格的投资 权限 审批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绩效和风 险 评估等。 ( 3 ) 基金交易 的 风险控制 交易风险是指 基金投资 交易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公司 严格执行集 中交易制度,确保交易执行过程的公平独立。为了确保交易过程的独立性 与公平 性 , 中央 交易室独立于 基金管理 部门,以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 4 ) 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公司 对基金投资 进行 实时监控 ,并按月、按季进行风险定期评估,以 加强 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风险管理部每月对 基金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 提交投资策略委员会讨论 和审议;每季度分析市场环境变化和重大事件影响,报 告面临的各项风险暴露情况, 对基金投资风险提出建议和警告 ; 根据投资策略委 员会或投资 主管 的要求 , 不定期对基金 投资 的 特定 风险进行评估,并提交相关报 告。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 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 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 部控制中的盲点。 ( 4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 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 1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 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策略 委员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 风险管理的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 2 ) 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 风险管理 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 目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 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 总经理办公会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 ( 3 )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 、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 4 )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 5 ) 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 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促进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报告提 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号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 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 并于 2002 年 3 月成功地发行了 15 亿 A 股, 4 月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 年 9 月又成功发行 了 22 亿 H 股, 9 月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 ), 10 月 5 日 行使 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集团总 资产 89,174.40 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6.36 %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 率 13.65% 。 20 02 年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 年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基金券商产品团队、银保信托产 品团队、 养老金团队、 交易与清算团队、项目管理 团队 、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 包业务团队、 系统与数据团队 9 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 114 人。 2002 年 11 月,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 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 2003 年 4 月,正式办理 基金托管业务。招商 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 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QDII )、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 试点 存 托人 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 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 6 心”托管服务标 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 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 、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 、 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 第一只境外 银行 QDII 基金、 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 、第一只“ 1+N ”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 小非解禁资产、第一 单 TOT 保管 ,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 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 四度蝉联获《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 16 年 6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7 月荣膺 2016 年中国资产管理“金 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 年 6 月招商 银行 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 ”荣获《银行家》 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 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 ; 8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 银行家 》“中国年度托 管银行奖”。 2018 年 1 月招商 银行 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度优秀资产托管 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 - 2017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 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 3 月荣膺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 基金托管银行”奖; 5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 银行家 》“中国年度托管 银行奖”; 12 月荣膺 2018 东方 财富风云榜 “ 2018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 20 年最 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 2019 年 3 月 招商银行 荣获《中国 基金报》 “ 2018 年度 最 佳 基金 托管银行 ” 奖; 6 月 荣获《 财资 》 “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 托管机 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12 月荣获 2019 东方 财富 风云榜 “ 2019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 2020 年 1 月,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 201 9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 6 月荣获 《 财资 》 “中国最佳 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项大奖; 10 月荣获《中国基金报》“ 2019 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2021 年 1 月,荣 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 20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 1 月荣 获 2020 东方财富风云榜“ 2020 年度最受欢迎托管银行”奖项。 (二 )主要人员情况 缪建民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20 年 9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 事长。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招商局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董 事长。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 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 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 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 1991 年加入本行; 200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2 月 历任本行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 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 金融总部 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 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7 年 4 月起任 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9 年 4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刘波先生,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 1999 年 7 月加 入招商银行至今 , 历任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干部、总行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 高级经理、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 行长等职务,具有 20 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资产负债管理、资本管理、资产证 券化、统计分析、金融同业、资产托 管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922 只证券投资基 金。 ( 四 )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 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 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 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 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 和控制;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 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 控制衡原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 内部控制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 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 参与。 ( 2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 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 3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 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 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 执行的有效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 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险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 够按照设 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 (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 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 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 6 )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 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离, 办公网和业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 策略 分离,以达到风 险防范的目的。 (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 重要事项和高风险环节。 (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 置、权责分 配及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内部控制措施 (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 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 清算、 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 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 2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 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 3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 理过程中获取的客 户资料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向任 何机构、部门或个人泄露。 ( 4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机房、权限管理实 行双人双岗双责,电脑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所有电脑设置密码及相应 权限。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 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 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 5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 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 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 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 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 一 )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 1 )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 信和广场 25 楼 法定代表人: 官恒秋 办公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13 、 14 层 联系人: 张聆枫 电话: 021 - 22211 885 传真: 021 - 22211997 网址: http://www.cib - fund.com.cn ( 2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 https://trade.cib - fund .com.cn/etrading/ ( 3 )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 cibfund ” 2 、其他销售机构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95528 网址 : www.spdb.com.cn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6)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95548 网址: http://www.gzs.com.cn/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95517 网址: www.essence.com.cn (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95579 网站: https://www.95579.com/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1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95318 网址: www.hazq.com (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1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citicbank.com/ (1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11 - 8 公司网址: http://stock.pingan.com (1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e - futures (1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95547 网址: http://www.gfhfzq.com.cn/ (1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95514 网址: www.cgws.com (18) 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95521 网址: http://www.gtja.com/i/ (1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95582 网址: https://www.foundersc.com (2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 4001818188 网站: www.1234567. com.cn (2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 400 - 0766 -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22)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 lufunds.com (23) 京东 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 400 - 098 - 8511 网址: kenterui.jd.co m (2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 952555 网址: www.5ifund.com (2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4006 - 788 - 887 网站: www.zlfund.cn / www.jjmmw.com (26)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 020 - 89629066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