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 国泰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揭示书

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3:51:12 中财网
原标题:国泰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 国泰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您应当已经完整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
件,充分理解权利、义务及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揭示书将向您重点揭示
本基金的
运作方式、投资范围及主要投资比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的费率结构及可能出现的风险
等事项。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
日次日(包括该日)起
2年的期间。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
括该日)起至
2年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第一
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至
2年后的对应日前一日(包括该日)的
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则对应日调整至该对应日所在月
度的最后一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
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转让基金份额。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每一开放期自封闭期结束之日
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不少于
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个工作日,具体
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
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封闭
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
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
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
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二、
本基金投资范围及主要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板、创业板、科创
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存托凭证
)、
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
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
资产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
20%,投资于科
创板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
2
个月、开放期期间以及开放期结束后
2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
种或变更
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规定。





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退
市风险和投资集中风险等。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时,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
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的费率结构


费用类别

费率

基金管理费

1.50%/年





基金托管费

0.25%/年


场外认购费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200万元

1.00%

20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场外申购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200万元

1.20%

2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场外赎回费

赎回申请份额
持续持有期
(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75%

30日≤Y<180日

0.50%

Y≥180日

0.00%



本基金的场内

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

购费率执行。本基金的场内申
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参照场外赎回
费率执行。




、风险揭示


(一)
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造成的
影响,其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购买力风险。



1
、利率风险:对于股票投资而言,利率的变化将导致证券市场资金供求状
况、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等发生变化,同时改变市场参与者对于后市
利率变化方向及幅度的预期,这将直接影响证券价格发生变化,进而影响本基金
的收益水平。对于债券投资而言,利率的变化不仅会影响债券的价格及投资人对
于后市的预期,而且会带来票息的再投资风险,对基金的收益造成影响。



2
、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
发展政策,进出口贸易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3
、经济周期风险:宏观经济运行具有周期
性的特点,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
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盈利情况。证券市场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直接反
应将影响本基金的收益水平。




4
、购买力风险: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险,是由于通货膨胀、货币贬
值造成投资人实际收益水平下降的风险。



(二)
非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是指个别行业或个别证券特有的风险,包括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信用风险等。



1
、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
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



2
、信用风险: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
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或者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等级下降等原因造
成的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



(三)
运作风险


1
、管理风险:指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
判断、决策等主观因素的限制而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
走势的判断而产生的风险,或者由于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导致基金财产
损失的风险。



2
、交易风险:指在基金投资交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风险。



3
、运作风险:由于运营系统、网络系统、计算机或交易软件
等发生技术故
障等突发情况而造成的风险,或者由于操作过程中的疏忽和错误而产生的风险。



4
、道德风险:指业务人员道德行为违规产生的风险,包括由内幕交易、违
规操作、欺诈行为等原因造成的风险。



(四)
流动性风险


1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
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
2
年的期间,封闭期内投资
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故提示投资者关注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流动性风险。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投资人可在本基金开放期的开
放日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
闭期。为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将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合理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确认申购赎回业



务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1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




2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提示投资人注意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
计划。



2

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1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其余资产可投
资于债券等。本基金所投
资的股票市场
/
债券市场具有交易活跃、流动性充裕的
特征,能够满足本基金
定期
开放式运作的流动性要求。同时,本基金在充分把握
市场行情与投资机会的前提下,适当进行分散投资,以实现相对均衡的配置,保
障了资产组合的流动性。在极端市场行情下,存在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价
格及时变现或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
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
以控制流动性风险。




2

资产支持证券只能通过特定的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市场交易不活
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3

股指期货合约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各类资产及投资标的的交易活跃程度与价格的连续
性情况,评估各类资产及投资标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并进行动态调整,以满足基
金运作过程中的流动性要求,应对流动性风险。



3

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本基金开放期内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运用多种流动性风险管
理工具对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以应对流动性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包括但不限于:



1

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
的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全部予以接受和确认。但对于已接受的赎回申请,若基金管
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按
比例办理的赎回份额不低于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
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延缓支付
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2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
20%
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约定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
20%
的部分,可以根据“全额赎回”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4

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实施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
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
赎回申
请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备用
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实施情形包括:



1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2

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3

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
20%
以上的情形;



4

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限小于
7
日;



5

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



6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
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7

基金实施侧袋机制;



8

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认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实施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决策程序依照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
制度的规定办理。基金管理人应时刻防范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对流动性风险
进行日常监控,切实保护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采取备用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可能对投资人造成无法赎回、赎回延期办理、
赎回款项延期支付、赎回时承
担冲击成本产生资金损失等影响。



5

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
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
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
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约定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
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
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
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
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
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
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
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
标时以主
袋账户资产为基准,不能反映侧袋账户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五)
本基金特定风险


1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因此股市、债市的变化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
现。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
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
、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国内上市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1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科创板对个股每日涨跌幅限制

20%
,且新
股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其他
板块
更为剧烈的波动;



2
)科创板上市公司退市的风险。科创板执行比
A
股其他板块更为严格的
退市标准,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因此上市公司退市
风险更大,可能会对基金净值产生不利影响;



3
)科创板股票流动性较差的风险。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
A
股其他
板块,整体
板块
活跃度可能弱于
A
股其他
板块
;科创板机构投资者占比较大,
板块
股票存在一致性预期的可能性高于
A
股其他
板块
,在特殊时期存在基金交
易成交等待时间较长或无法成交的可能




4
)本基金投资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因科创板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公
司,其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等可能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因此,持仓股票股价存在
同向波动的可能,从而产生对基金净值不利的影响。



3
、战略配售股票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可以参与战略配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与价格波动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同时,采用战略配售方式参与股票投资,通常有一定限售期,因此,本基金
投资面临限售期内标的无法交易的风险。



4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1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面临大额赎回时可能因转融通证券出借的原因,发
生无法及时变现并支付赎回对价的风险;


2
)信用风险:转融通证券出借的对手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出借证券、无法
及时支付权益补偿及相关费用的风险;


3
)市场风险:证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借期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
险。



5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
)特定原始权益人破



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2
)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
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
险;
3
)管理人违约违规风
险、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专项计划账户管理风险、
资产服务机构违规风险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
4
)政策风险、税收风险、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6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需承受投资股指期货带来的市场风险、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
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并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估值可能使
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
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
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
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人带来损失。



7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时,
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
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
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
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等。



8
、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
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
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9
、作为上市基金存在的风险


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
人可申请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可在二
级市场买卖基金份额。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
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折溢价风险。



此外,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特定原因导致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能



买卖基金份额,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流动性不足导致基金份额产生流
动性风险。另外,在不符合上市交易要求或本基金所约定的特定情形
下,本基金
存在不上市、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六)
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
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
况的表述仅为主要基于基金投资方向与策略特点的概括性表述;而本基金各销售
机构依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
指引(试行)》及内部评级标准,将基金产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进行风险级
别评定划分,其风险评级结果所依据的评价要素可能更多、范围更广,与本基金
法律文件中的风险收益特征或风
险状况表述并不必然一致或存在对应关系。同时,
不同销售机构因其采取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方法的差异,对同一产品风险级别的评
定也可能各有不同;销售机构还可能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及基金实际运作情
况等适时调整对本基金的风险评级。敬请投资人知悉,在购买本基金时按照销售
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并须及时关注销售机
构对于本基金风险评级的调整情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七)
其他风险


除以上主要风险以外,基金还可能遇到以下风险:


1
、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基金在交易时所采用的电脑系统可能因突
发性事件
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故障,由此给基金投资带来风险;


2
、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
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3
、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基金经理违反职业操守的道德风险,以及
因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违规风险;


4
、人才流失风险,公司主要业务人员的离职如基金经理的离职等可能会在
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并可能对基金运作产生影响;


5
、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6
、因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可能
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7
、其
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声明

本人已
确认
阅读上述

国泰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风险揭示书》,
知晓并理解该风险揭示书

全部内容,
了解本
基金

运作方式

投资范围及主要投资比例

基金
风险
收益
特征、
基金的
费率结构

可能出现的风
险,
符合
本基金适当性管理条件,
具有
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本人
的投资决策完
全基于本人的独立自主判断
做出
,并
自愿
承担购买本基金所产生的相关风险。






签名

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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