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长江资本)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1-066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 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7),于2021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公司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江资本”)持有本公司股份11,5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1%, 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或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8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0%)。上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收到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 满且减持计划未实施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2日,长江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1,532,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7.2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长江资本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长江资本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股份被质押、 冻结等情形。 2、长江资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长江资本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先披露和进展公 告。长江资本的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长江资本未减持公 司股份,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三、备查文件 1、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且减持计划未实施的告 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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