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码:2021-052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的通 知,国家电投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8,000万股股份划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用于非公开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换股事宜并对其本息偿付进行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控股股 东 本次质 押股份 数量 (股) 是否为限售股 (如是,注明 限售类型) 是否为 补充质 押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开 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国家电力投 资集团有限 公司 是 280,000,000 否 否 8.95% 5.20% 2021年 11月9日 至出质人办理 解除质押手续 后终止 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用于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 交换本公司股票和对本期债 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3,196,875,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3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280,000,000股(含本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0%, 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比例为8.76%。 三、其他相关说明 国家电投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事项已获得《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 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1〕72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8)。 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 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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