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14日 16:51:12 中财网
原标题:国发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
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
-
06
3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控股股东

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质押事项的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1

1
1

4
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有关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上证公
函【
2021

2849
号)
(
以下简称

《监管
工作
函》





公司收到《


工作
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管理层学习、全面核查与控
股股东之间资金交易情况,并发函向控股股东落实风险化解措施。现
就《监管
工作
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截至
2021

11

3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
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
1.3211
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9.92%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可能
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问题
一、请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审慎评估
资信情况和质押风险,明确为解决股权质押问题、防范信用危机已采
取及拟采取的举措安排,例如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股



份质押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一、
控股股东
及一致行动人的
资信情况


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
2
021

1
1

1

出具的
《个人信
用报告》,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
朱蓉娟

彭韬
夫妇

结清的
信贷及授
信均为正常类

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
2
021

1
1

5

出具的
《企业信
用报告》,控股股东的

致行动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国发集团”)
不存在未结清的信贷
,也

存在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况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朱蓉娟、彭韬
夫妇,
一致行动人国发集团
不存在其他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二、
解决股权质押
问题的措施


1

已采取的措施


筹措资金归还融资。

2
021
年年初,朱蓉娟女士在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的融资余额为
1
5
,
575
万元,截至
2
021

1
1

11
日融资余额为
4
,775
万元,已归还了借款
1
0
,
800

元。



2

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目前,朱蓉娟质押给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元证券”)
的公司股份为
4
,746
万股
,
借款余额为
4
,775
万元,该笔


2
022

4

9
日到期


目前,
朱蓉娟正在

国元证券协商,拟解除



5
24
万股
股份的质押
,再
通过
集中竞价
的方式
减持
该部分股份

减持
股份获得的资金全部

于归还国元证券的融资
借款
(若减持股份获得
的资金不足

归还全部融资借款的,
朱蓉娟
以个人自筹资金归还余下
的借款)


经测算,在归还国元证券的
全部
融资借款并

质押给国元证
券的股份
全部解除质押
后,朱蓉娟质押股份的比例
预计可


6
0
%

下,朱蓉娟及
其一致行动人国发集团、彭韬、潘利斌、姚芳媛质押股
份的比例也可降至
6
0
%
以下




朱蓉娟女士承诺


2
021

1
2

1
5
日之前全部归还国元证券的
质押融资借款,并将质押给国元证券的公司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2
021

1
1

12
日,公司收到朱蓉娟
女士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
》,其
计划自
2
021

1
1

13
日起
1
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即从
2
021

12

6

-
2022

3

5
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
(即不超过
5,241,983股)


详见
2
021

1
1

15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
021
-
0
6
2
)。






问题
二、结合实际控制人的自有资金数额、银行授信等融资渠道,
请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核实并说明,对于未来半年内即将到期的股份质
押,其用于偿还质押融资的具体资金来源




回复:



控股股东朱蓉娟
未来半年内即将到期的股份质押
情况
如下:






借款人


金融机构


借款余

(


)


质押
到期



质权人


质押


(


)


备注


1





朱蓉娟


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4
,
775


2
022.
4
.
9


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4
,746





2

广西恒
业建筑
工程有
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
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广
西区分公司


1
5
,
300


2
022.
4.2
2


中国华融资
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广
西区分公司


3
,
150


朱蓉娟为
该笔借款
提供质押
担保




对于未来半年内即将到期的股份质押

偿还
质押融资的
来源如下:


1

质押给国元证券的
4,
746
万股质押
股份
融资借款
拟通过集中竞
价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的
全部
资金

自筹资金来归还,计划在
2
021

1
2

15
前完成。



2

对于质押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的
3,150万股股份,该笔质押系朱蓉娟为广西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质押
于2022年4月22日到期。


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西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9.47
亿元,总负债2.25亿元,净资产为7.22亿元,2021年1-9月份实现
收入1.83亿元,净利润2,965万元。广西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
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归还借款。


朱蓉娟女士作为担保人,将督促
广西恒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资
金回笼,按期归还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的借
款。





问题
三、控制股票质押增量、化解存量,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
注意资金安全,将公司股份质押维持在合理区间,提高金融风险防范



能力,确保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控制权的稳定性,审慎评
估高比例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回复:


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
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也是
公司及控股
股东

共同目标。

公司

积极
督促控股股东关注
质押
风险、审慎把握质押融资规模,

制股份质押比例,
尽快化解质押风险







问题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全面核实是否存在不
当交易、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上市公司
的利益。



回复: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面核实,
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违规
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不当交易
、资金占用等任何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
公司
资产完整
以及人员、财务、机构、业务、决策的独立性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恪守有关声明和承诺,杜绝滥用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确保
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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