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泰尔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证券代码:002347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主承LOGO】 说明: 说明: 公司名称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 ———————— ——————— 邰正彪 邰紫鹏 黄春燕 ———————— ———————— ——————— 王先云 杨晓明 黄东保 ———————— ———————— ——————— 张居忠 尤 佳 方 明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特别提示 一、新增股票信息 发行股票数量:57,682,614股 发行股票价格:3.97元/股 新增股份后总股本(A股B股合计):504,702,276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8,999,977.58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3,520,732.29元 股份预登记完成日期:2021年11月5日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股票上市数量:57,682,614股 股票上市时间:2021年11月17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 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新增股份本次可流通数量:0股 调整后A股每股收益:0.0524元/股 注:调整后A股每股收益=经审计的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最新总股本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五、验资情况 验资日期:2021年10月20日 验资报告文号:天健验〔2021〕5-8号 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 4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三、本次发行概况 .................................................................................................... 8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 ............................................................................ 9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名称 .................................................................................. 2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3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25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 第四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0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1 第六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 32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7 一、备查文件 .......................................................................................................... 37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37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泰尔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保荐机构/本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报告、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 书 指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律师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审计及验资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定价基准日 指 2021年9月24日,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 指 3.97元/股 发行数量 指 57,682,614股 《发行方案》 指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 指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 指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追 加认购)》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aier Heavy Industr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泰尔股份 股票代码 002347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年9月26日 股票上市日期 2010年1月28日 法定代表人 邰正彪 董事会秘书 董文奎 发行前股本 447,019,662股 注册地址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路669号 邮政编码 243000 公司电话 0555-2202118 公司网址 www.taiergroup.com 公司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公司经营范围 联轴器、冶金专用设备及配套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剪刃、轧辊、 模具、减速机、液压件设计、生产、销售;设备机床、钢材、电器元 件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 辅材料进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产品维修与服务;机械技术咨询;会议会展服务、咨询;软件 开发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以及技术推广。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 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董事会提交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 至2021年11月27日。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过程 2021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4,105,898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国元证券已于2021年10月13日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了《泰 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 要求全体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认股款。 2021年10月18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1〕 5-7号《验证报告》。经验证,截至2021年10月15日15时止,参与本次发行 的网下申购对象在国元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302010129027337785的账户缴存的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贰亿贰仟捌佰玖拾玖 万玖仟玖佰柒拾柒元伍角捌分(¥228,999,977.58)。经国元证券指定的非公开发 行验资专户网下申购有效资金到账证明确认,有效申购资金计人民币 228,999,977.58元。 2021年10月19日,国元证券将扣除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申购资 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2021年10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1〕 5-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1年10月19日止,泰尔股份本次实际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57,682,614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228,999,977.58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79,245.29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223,520,732.29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57,682,614.00元,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65,838,118.29元。截至2021年10月19日止,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4,702,276.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 504,702,276.00元。 (四)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 2021年11月5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为57,682,614股,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 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887号文规定的发行数量上限。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1年9月24日),发 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3.97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 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97元/股,相对于公司本次发行底价3.97元/股折价0.00%,相对于发行期首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4.96元/股折价19.96%。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1名投资者,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 行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也符合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五)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8,999,977.58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479,245.2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223,520,732.29元。符合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智能运维总包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激光及智能研究院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序号 费用类别 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1 保荐及承销费 4,245,283.02 2 律师费 566,037.74 3 审计验资费 424,528.30 4 信息披露费 188,679.25 5 文件制作费 54,716.98 发行费用合计 5,479,245.29 (六)股票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 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则办理。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 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过程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2021年9月23日,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101名投资者发送 了《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前述投资者包括截至2021年 8月31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 人前20名非关联股东、21家基金公司、11家证券公司、5家保险公司和44名 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自本次《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送证监会后至本次发 行簿记前,主承销商收到9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 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 关附件。 2、《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的发送情况 鉴于首轮申购报价结束后,获配投资者认购资金未达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上限,且认购对象未超过35名,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以首轮询 价后确定的发行价格(3.97元/股)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主承销商于追加认购阶段(2021年9月28日12:00至2021年10月12日 17:00)向首轮已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以及4名表达认购意向的新增投 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 截至2021年10月1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114家投资者送达了认购邀 请文件及追加认购邀请文件,前述投资者包括截至2021年8月31日收盘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前20名非关联股 东、21家基金公司、11家证券公司、5家保险公司和57名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 资者。 3、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购报价时间(2021年9月28日9:00-12: 00),发行人共收到9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其中7家投资者均按照《认购 邀请书》的规定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了认购保证金;2家投资者为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无需缴纳认购保证金;故9家投资者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此外,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过程中缴纳了认购保证金,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申购报价单》,为无效认购。 由于首轮有效申购的累计统计结果均未达到任一发行结果确定条件,发行人 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9月28日12:00后向首轮获配的投资者征询 追加意向,通过邮件向其发送《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并向《泰尔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中及后续表达认购意 向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及《追加认购申购单》等相关附 件。 追加申购期间(2021年9月28日12:00至10月12日17:00),簿记中心共 收到3单《追加认购申购单》。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余 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经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与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上述投资者在 《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发送名单范围内,且按要求发送了完整的申购文件, 其追加申购为有效申购。本次追加按照《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中的“三、 追加认购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有效《追加认购申购单》进行簿记建档。 参与本次认购的对象均在《认购邀请书》及《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发 送名单所列示的公司和个人范围内。 申购报价单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申购对象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报送材料 方式 保证金缴纳 情况(万元) 是否 有效 申购 参与首轮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1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 4.25 5,000.00 传真 200.00 是 4.10 5,000.00 传真 是 3.97 5,000.00 传真 是 2 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4.10 3,000.00 传真 200.00 是 4.05 3,000.00 传真 是 3.97 3,000.00 传真 是 3 安徽中珏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华泰托管中珏增利3号 3.97 1,000.00 传真 200.00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林万鸿 3.99 1,500.00 传真 200.00 是 5 UBS AG 3.98 1,500.00 传真 200.00 是 6 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3.97 6,000.00 传真 200.00 是 7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7 1,000.00 传真 - 是 8 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信持力定增精选28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3.97 1,000.00 传真 200.00 是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7 2,000.00 传真 - 是 参与追加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1 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子午无违一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3.97 300.00 传真 50.00 是 2 四川永旭投资有限公司-国 泰君安永旭东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3.97 300.00 传真 50.00 是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7 300.00 传真 - 是 合计 22,900.00 - 1,500.00 - 4、定价和配售过程 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原则和程序,根据 簿记建档情况,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报价为依据,依次按照认购价格优先、 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97元/股。 由于2021年9月28日询价结束后未能获得足额认购,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经 协商启动追加程序,追加认购的价格为前次竞价形成的价格(即3.97元/股), 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及《认购邀 请书(追加认购)》相关要求,结合首轮认购的获配情况和追加认购结果,确定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投资者共11名,发行价格为3.97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为57,682,61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8,999,977.58元。各发行对象获得配售的 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号 (股) (元) (月) 1 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113,350 59,999,999.50 6 2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594,458 49,999,998.26 6 3 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556,675 29,999,999.75 6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93,450 22,999,996.50 6 5 林万鸿 3,778,337 14,999,997.89 6 6 UBS AG 3,778,337 14,999,997.89 6 7 安徽中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托管中珏 增利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518,891 9,999,997.27 6 8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18,891 9,999,997.27 6 9 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信持力定增精选28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2,518,891 9,999,997.27 6 10 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子午无违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55,667 2,999,997.99 6 11 四川永旭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永旭东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55,667 2,999,997.99 6 合计 57,682,614 228,999,977.58 - 最终配售对象的产品认购名称信息如下: 序 号 认购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出资情况 1 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2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3 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东兴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1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瑞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君享丰硕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建兴定增量化对冲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5 林万鸿 自有资金 6 UBS AG 自有资金 7 安徽中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托管中珏增利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华成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华成长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华成长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华成长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华成长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华成长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华优选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华优选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华优选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华优选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9 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持力定增精选28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10 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午无违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11 四川永旭投资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永旭东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 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33,158.53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铎 注册地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0号院3号楼9层901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0号院3号楼9层901 主要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项目投资;股 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销售 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五金交电、销售金属材料、特 种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5,113,350股 限售期 6个月 2、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388,420.97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唐月红 注册地 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2号 主要办公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2号 主要经营范围 对外投资,土地整理、开发和租赁转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发展外向型经济,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房屋租 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污染治理,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广告代理,污水处理。(依法需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认购数量 12,594,458股 限售期 6个月 3、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郑双武 注册地 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456号(2号楼11层) 主要办公地点 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456号(2号楼11层) 主要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 赁;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7,556,675股 限售期 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地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5,793,450股 限售期 6个月 5、林万鸿 姓名 林万鸿 身份证号码 350127197107******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 认购数量 3,778,337 限售期 6个月 6、UBS AG 名称 UBS AG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结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 385,840,847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 (分支机构负责人) 房东明 注册地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主要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 3,778,337 限售期 6个月 7、安徽中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托管中珏增利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安徽中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秦坤 注册地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东南金融港中心A5A6 幢5-办1314室 主要办公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东南金融港中心A5A6 幢5-办1314室 主要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除证券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 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2,518,891 限售期 6个月 8、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8,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坚 注册地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主要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 2,518,891 限售期 6个月 9、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持力定增精选2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申龙吉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958号科创大楼1幢 301-306-17室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958号科创大楼1幢 301-306-17室 主要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2,518,891 限售期 6个月 10、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午无违一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嘉琦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308号8层04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308号8层04单元 主要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755,667 限售期 6个月 11、四川永旭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永旭东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四川永旭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永华 注册地 宜宾市南溪区古街B段1-2-5-2-5号 主要办公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古街B段1-2-5-2-5号 主要经营范围 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 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755,667 限售期 6个月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属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对于未来可 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 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参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 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私募基金 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本次发行对象中,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林万鸿、UBS AG、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程序。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上述参与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均已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 行了备案。 安徽中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托管中珏增利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杭 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持力定增精选28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午无违一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四川永旭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永旭东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完成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产品及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五)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开展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有关的工作。 本次发行对象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 资者I类、专业投资者II类和专业投资者III类,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 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C5。本次发行所发售的产品风险等级 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 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具体情况为: 序 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类别/风险 承受等级 风险等级 是否匹配 是否已进行产 品风险警示 1 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C4积极型 是 是 2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 C4积极型 是 是 3 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C5激进型 是 是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类 是 是 5 林万鸿 C4积极型 是 是 6 UBS AG 专业投资者I类 是 是 7 安徽中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托管中珏增利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专业投资者I类 是 是 8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类 是 是 9 杭州信持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持力定增精 选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专业投资者I类 是 是 10 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午无违一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专业投资者I类 是 是 11 四川永旭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永旭东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专业投资者I类 是 是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名称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仕新 保荐代表人: 赵佶阳、牛海舟 项目协办人: 胡从发 项目组成员: 王健翔、谢天宇、俞家琦、储召忠、范南楠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联系电话: 0551-62207169 传真: 0551-62207360 (二)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吴朴成 经办律师: 林亚青、孟庆慧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贤坤路江岛智立方C座1单元4层 联系电话: 025-83304480 传真: 025-83329335 (三)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郑启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 乔如林、张扬、郑超、卢勇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郑启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扬、卢勇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8日,公司股本总额为447,019,662股。公司前十大股东 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邰正彪 140,368,202 31.40 2 黄春燕 17,075,200 3.82 3 邰紫鹏 14,633,500 3.27 4 广东正洲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4,034,300 0.90 5 邰紫薇 3,933,500 0.88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00指数 智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528,456 0.57 7 芦燕庆 1,950,000 0.44 8 林士强 1,468,000 0.33 9 卓柳下 1,450,900 0.32 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393,000 0.31 合计 188,835,058 42.24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邰正彪 140,368,202 27.81 2 黄春燕 17,075,200 3.38 3 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113,350 2.99 4 邰紫鹏 14,633,500 2.90 5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594,458 2.50 6 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556,675 1.50 7 UBS AG 3,978,159 0.79 8 邰紫薇 3,933,500 0.78 9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 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778,338 0.75 10 林万鸿 3,778,337 0.75 合计 222,809,719 44.1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股份类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30,244,677 29.14 187,927,291 37.2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16,774,985 70.86 316,774,985 62.76 总计 447,019,662 100.00 504,702,276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公司资产质 量得到提升,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偿债能力得到改善,资产结构更趋合理,抗 风险能力得到增强,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智能运维总包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激光及智能研究院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前 景广阔,经济效益良好。募投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增强公 司竞争能力,提升公司在冶金装备领域的市场地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邰正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 发行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的资产完整以及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 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 员,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均不存在重大变化。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发生关联 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 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告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19〕5-50号、天健审〔2020〕 5-39号、天健审〔2021〕5-4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1-9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计 229,345.07 206,174.67 219,015.02 222,390.92 负债总计 114,190.05 89,585.83 101,410.43 107,470.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11,355.30 113,619.19 115,424.99 114,042.07 少数股东权益 3,799.72 2,969.65 2,179.60 878.24 股东权益合计 115,155.01 116,588.84 117,604.59 114,920.3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70,531.44 81,197.65 81,838.01 74,625.32 营业利润 3,355.58 3,706.19 3,214.57 2,133.25 利润总额 3,305.16 3,651.45 3,141.54 3,068.27 净利润 2,612.84 3,246.05 2,337.89 2,394.07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46.05 2,643.41 2,519.34 2,006.0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8,074.91 6,535.89 9,419.02 85.49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780.40 261.63 5,875.90 -6,002.65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8,692.59 -10,774.62 -11,159.04 8,864.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70.45 -3,977.10 4,135.88 2,947.65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1年1-9月/ 2021.9.30 2020年度/ 2020.12.31 2019年度/ 2019.12.31 2018年度/ 2018.12.31 流动比率 1.66 1.87 1.75 1.64 速动比率 1.65 1.86 1.21 1.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81% 43.21% 44.93% 45.12% 资产负债率(合并) 49.79% 43.45% 46.30% 48.33% 利息保障倍数(倍) 15.74 6.29 4.32 2.5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78注 1.58 1.66 1.5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1,846.05 2,643.41 2,519.34 2,006.0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 利润(万元) 1,185.97 1,632.31 2,223.96 181.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 现金流量(元) 0.18 0.15 0.21 0.0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3 -0.09 0.09 0.0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元) 2.49 2.54 2.58 2.54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为年化数据。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183,156.95 79.86% 158,746.58 77.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188.12 20.14% 47,428.10 23.00% 资产总计 229,345.07 100.00% 206,174.67 100.00%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170,067.80 77.65% 170,866.74 76.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947.21 22.35% 51,524.18 23.17%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产总计 219,015.02 100.00% 222,390.9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22,390.92万元、219,015.02万元、 206,174.67万元及229,345.07万元,资产规模总体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分别为76.83%、77.65%、77.00%及79.86%。 公司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流动性较好。 (二)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110,496.62 96.77% 84,926.13 94.8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93.43 3.23% 4,659.71 5.20% 负债总计 114,190.05 100.00% 89,585.84 100.00%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97,239.92 95.89% 104,284.26 97.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70.51 4.11% 3,186.35 2.96% 负债总计 101,410.43 100.00% 107,470.6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07,470.61万元、101,410.43万元、 89,585.84万元及114,190.05万元,负债规模总体较为稳定。公司负债结构较 为稳定,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04%、95.89%、 94.80%及96.77%。 (三)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21年1-9月/ 2021.9.30 2020年度/ 2020.12.31 2019年度/ 2019.12.31 2018年度/ 2018.12.31 流动比率 1.66 1.87 1.75 1.64 速动比率 1.65 1.86 1.21 1.09 资产负债率(合并) 49.79% 43.45% 46.30% 48.33% 利息保障倍数(倍) 15.74 6.29 4.32 2.5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64倍、1.75倍、1.87倍及1.66倍, 速动比率分别为1.09倍、1.21倍、1.86倍及1.65倍,资产负债率(合并)分 别为48.33%、46.30%、43.45%及49.79%,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58倍、4.32 倍、6.29倍及15.74倍,资产负债结构总体处于合理水平。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的扩大,公司将不断拓展新的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筹资成本、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 2021年1-9月/ 2021.9.30 2020年度/ 2020.12.31 2019年度/ 2019.12.31 2018年度/ 2018.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78注 1.58 1.66 1.58 存货周转率(次) 1.35注 1.20 1.10 0.94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为年化数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8次、1.66次、1.58次、1.78 次,整体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收款信用期保持稳定,信用政 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94次、1.10次、 1.20次、1.35次,呈小幅上升趋势。 (五)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 2021.9.30 2020年度/ 2020.12.31 2019年度/ 2019.12.31 2018年度/ 2018.12.31 营业收入 70,531.44 81,197.65 81,838.01 74,625.32 利润总额 3,305.16 3,651.45 3,141.54 3,068.2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46.05 2,643.41 2,519.34 2,006.0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 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1,185.97 1,632.31 2,223.96 181.61 主营业务毛利率 21.83% 24.13% 26.18% 27.8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4,625.32万元、81,838.01万元、81,197.65 万元及70,531.44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06.01万元、 2,519.34万元、2,643.41万元及1,846.05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81%、 26.18%、24.13%及21.83%。公司依托联轴器产品,陆续发展卷取机、打包机、 冷轧成套技术以及表面制造技术,不断扩充冶金核心部件品类,同时向总包业务、 成套设备转型升级,逐步从单一部件到设备全生命周期的总包服务商发展,打通 了技术、产品、市场、服务一体化,形成了冶金装备产业生态链。随着公司产品 种类的增加和市场开拓的深入,公司盈利能力将逐步增强。 (六)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8,074.91 6,535.89 9,419.02 85.49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780.40 261.63 5,875.90 -6,002.65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8,692.59 -10,774.62 -11,159.04 8,864.8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5.49万元、9,419.02 万元、6,535.89万元及8,074.91万元,均为正,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高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等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02.65万元、 5,875.90万元、261.63万元及-780.40万元。2018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6,002.65万元,主要系子公司安徽泰尔表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期 设备投资较大。2019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75.90万元,主 要系上年度对外处置的子公司马鞍山动力传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99.09%股权在 本期收回剩余股权转让款及利息合计7,375.6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864.81万元、 -11,159.04万元、-10,774.62万元及-8,692.59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主要由银行借款的借取与偿还、利息费用的支付及股利支出等构成。目前, 公司的融资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当前生产经营的需要,但随着公司产销规模进一步 扩大,公司仍需较大资金投入,融资能力仍然是影响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四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 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 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决议及《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符合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 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合法、有效。 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为本 次发行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申购报价单》 和《追加认购申购单》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所确定的认购对象、发行 数量、发行价格及发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结果 公平、公正。 第六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不会导致不符合上市条 件。国元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 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_ 胡从发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赵佶阳 牛海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俞仕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 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上述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吴朴成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 林亚青 孟庆慧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5-54 号、天健审〔2019〕5-50号、天健审〔2020〕5-39号、天健审〔2021〕5-40号) 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 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乔如林 郑 超 张 扬 卢 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5-7 号)和《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8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对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 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 扬 卢 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