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清环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1-149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宋玉飞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清环能”)于2021年 11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宋玉飞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北清环能股份的通 知》。因个人资金需求,宋玉飞先生于2021年11月1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535%)。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股份占总 股本的比例 宋玉飞 大宗交易 2021-11-15 19.92 130,000 0.0535% 合计 19.92 130,000 0.0535%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情况 减持后持有情况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宋玉飞 合计持有股数 880,000 0.3623% 750,000 0.30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0,000 0.0906% 90,000 0.0371%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660,000 0.2717% 660,000 0.2717%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宋玉飞先生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买入本公 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本公司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宋玉飞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2、宋玉飞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宋玉飞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架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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