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清环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7:11:05 中财网
原标题:北清环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1-149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宋玉飞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清环能”)于2021年
11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宋玉飞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北清环能股份的通
知》。因个人资金需求,宋玉飞先生于2021年11月1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535%)。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股份占总
股本的比例

宋玉飞

大宗交易

2021-11-15

19.92

130,000

0.0535%

合计

19.92

130,000

0.0535%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情况

减持后持有情况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宋玉飞

合计持有股数

880,000

0.3623%

750,000

0.30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0,000

0.0906%

90,000

0.0371%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660,000

0.2717%

660,000

0.2717%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宋玉飞先生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买入本公
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本公司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宋玉飞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2、宋玉飞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宋玉飞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架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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