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柏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21-80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国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持有公司股份67,300,06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34%)的股东李国林,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从2021年12月7日至 2022年6月4日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7%。 近日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亚柏科”) 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李国林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李国林。 2、持股数量及比例: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为67,300,067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8.3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情况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该部分股份上市后转增后获得 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00万股(如减持期间公司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7%。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从2021 年12月7日至2022年6月4日止)。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李国林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在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 2、 2019年3月29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投智能”)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李国林将其持有美亚柏科的27,024,316 股表决权委托给国投智能。委托期限截至时间为下述孰早时间止: (1)国投智能仅通过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成为目标公司第一大股东 且获得目标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期限届满之日。 3、作为公司监事承诺如下: (1)本人在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 (2)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3)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4)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5)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李国林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 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李国林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 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股东李国 林承诺,在按照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股东李国林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 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李国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李国林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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