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发展: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比例超过1%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的股东黄喜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 日、2021年9月28日接到公司董事、股东黄喜胜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 知函》及《关于减持亚联发展股票进展及变更减持方式的告知函》,黄喜胜先生 计划自公司披露权益变动相关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 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计划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7,173,0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246%),减持方式包括集中 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2021年9月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进展及变更减持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接到黄喜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亚联发展股票 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1月12日,其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过半且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黄喜胜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6月28日至 2021年9月27日 4.7975 352.61 0.8970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11月11日至 2021年11月12日 3.8318 41.00 0.1043 合计 - - 393.61 1.0012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黄喜胜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协议受让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喜胜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弄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11月12日 股票简称 亚联发展 股票代码 002316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393.61 1.0012 合 计 393.61 1.001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69.2110 7.2986 2,475.6010 6.297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17.3028 1.8246 323.6928 0.82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51.9082 5.4739 2,151.9082 5.473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黄喜胜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黄喜胜先生的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 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 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黄喜胜先生严格履行了前期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前期承 诺或延期不履行承诺情形。 4、黄喜胜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 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黄喜胜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关于减持亚联发展股票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6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