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时间:2021年11月16日 21:46:20 中财网

原标题:中简科技: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
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盈
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
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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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碳纤维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航空航天领域的部件生产商,公司与下游客
户通过协商方式确定产品价格,在此基础上,下游客户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等部委联合制定的相关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采取审价方式确定其部件产品的销
售价格,该价格一旦审定后,除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订货量大幅提升等因素影响
外,产品价格将在一定期限内保持稳定。2021年,受主要客户
A对公司高性能
碳纤维产品的采购量提升的影响,经双方协商对产品价格进行了下调,本次调
价系
2013年
2月建立合作关系以来的首次,双方的调价频率低且间隔时间较长。


未来,随着公司更多产品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公司需要与客户协商确定
新产品的销售价格,新产品价格可能会低于目前的产品价格;同时,受下游审价
政策变动、订货量大幅提升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价格未来仍存在下降的风险,
将会导致公司毛利率下滑,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高性能碳纤维产品的研发工作,在此期间公司
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形成了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高附加值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79.61%、82.35%、83.89%和
78.70%,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光威复材的毛利率水平接近,均保持较高水平,与航空航天用
高性能碳纤维行业高技术壁垒、高产品附加值等行业特征相吻合。

2021年
1-9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小幅下降至
78.70%,系公司与主要客户
A经协商对产品价
格下调所致。


除价格因素外,公司毛利率水平还受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燃料及动力
价格、产能利用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来,如果出现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
燃料及动力价格上升等情形,公司毛利率将会下滑;同时,随着公司生产线的
技术改造、千吨线及本次募投项目新生产线的建设投产,固定资产折旧将大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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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如果下游客户需求出现波动,可能会出现收入不及预期、产能闲置等情
形,进而影响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无法及时量产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
等因素做出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建设期为
4年,虽然经过了慎重、充
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
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技术水平发生更替、新型生产设备调试等不可预见
因素,本次募投项目存在建设期延长的风险,从而无法及时量产。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计划生产的产品均已经过公司内部检测与外部专业机构
检测,结果显示物理性能达标。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需要通过客户性能测试与
应用验证后才可对外出售并产生经济效益。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应用推广,但
如果发生客户及市场需求变化、客户原因导致测试评价期延长、客户应用场景
变化、或其他企业研制出性能更高的产品等情形,将会给正在进行的产品验证
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使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无法及时量产。因此,本次募投
项目存在产品待市场或主要客户验证、客户验证周期及结果不确定导致项目建
成后无法及时量产的风险。


四、募投项目产能闲置导致收入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产品产能将较大幅度提高,在项目
后续经营过程中,如果市场开拓出现滞后或者市场竞争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公
司关于产能消化的相关措施无法有效执行,公司新增产能将存在闲置风险,进而
导致本次募投项目的收入不及预期,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公司的整体经营业
绩。


五、客户开发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随着我国航空航天事业的高速发展,带来了对高性能碳纤维产品的旺盛需
求。尽管公司产品下游应用市场前景广阔,且公司已经收到下游客户的需求函,
相关产品的需求量接近或达到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能。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
设了一定比例的新产品产能,在新的领域仍需积累市场经验,因此存在新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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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募投项目无法及时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合法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并已获取环评批复,安
全评价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正在办理过程中。另外,未来公司还需根
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
进度,及时办理项目实施运营所需的各项资质许可,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如果相关业务资质证照无法如期取得,将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及时开工,或
者建成后面临无法及时投产的可能性,因此,公司存在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及时
实施的风险。


七、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我国航空航天行业高度集中的经营模式导致上游供应商企业普遍具有客户
集中的特征。公司是国内大型航空航天企业集团的主要碳纤维供应商,生产的高
性能碳纤维已通过航空航天客户验证及规模应用。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前五名
客户(合并口径)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的
99.99%、99.99%、99.89%

99.61%。公司与主要客户形成了密切配合的战略合作关系,且这些客户对公
司产品具有较高依赖性。与此同时,公司积极研发新产品、拓展新客户、开拓新
市场,减少客户集中度高的潜在不利影响,但如果现有客户需求受国家政策变化
而大幅下降,则较高的客户集中度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八、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

最近三年各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
9,497.45万元、13,530.54万元

19,102.5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67%、57.71%和
49.04%。

公司各年度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大,主要原因系下游航空航天客户的
产业链较长,货款结算程序复杂、周期相对较长所致。公司目前客户主要为国内
大型航空航天企业集团,具有良好信用,货款不能回收的可能性较低。公司已按
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但高占比的应收账款有可能会对公
司盈利和资金状况造成以下不利影响:(1)如果未来客户资信情况或与公司合作
关系发生恶化,将可能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形成坏账;(2)若应收账款规模
进一步扩大、账龄进一步上升,坏账准备金额会相应增加,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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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影响;(3)如果应收账款规模扩大,也会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对公司
资金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银行贷款和财务费用的增加而影响公司盈利
能力。


九、技术泄密的风险

碳纤维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生产高性能碳纤维产品技术含量高、开
发难度大,已取得了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与非专利技术。虽然公司已建
立了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但若个别相关人员在有意或无意状态下,或者对外合
作研发或委托生产过程中,泄露了公司个别重要技术研发数据、研发成果或其他
敏感信息,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十、股权分散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永岗和温月芳合计控制公司股权的比例为
27.32%,公司
股权相对分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实际控制人控股比例将进一步降低,
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出现不稳定性,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十一、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由于目前公司主营业务部分信息涉及与国内航空航天客户签订的部分销售、
采购、研制合同等相关内容。公司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披露可能存在影
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正确判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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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司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一、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2
二、毛利率下降风险............................................................................................2
三、募投项目无法及时量产的风险....................................................................3
四、募投项目产能闲置导致收入不及预期的风险............................................3
五、客户开发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3
六、募投项目无法及时实施的风险....................................................................4
七、客户相对集中风险........................................................................................4
八、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4
九、技术泄密的风险............................................................................................5
十、股权分散的风险............................................................................................5
十一、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5
目录............................................................................................................................6
释义............................................................................................................................9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11
一、发行人概况..................................................................................................11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1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3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28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35
六、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38
七、财务性投资情况..........................................................................................38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42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42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45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45
四、募集资金投向..............................................................................................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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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47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47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48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49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4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49
三、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58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60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60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60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6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61

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63
一、募投项目风险
..............................................................................................63
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64
三、业务与经营风险..........................................................................................64
四、财务风险......................................................................................................67
五、技术风险......................................................................................................67
六、管理风险......................................................................................................68
七、税收优惠与政府补助相关风险..................................................................69
八、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69
九、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69
十、审核及注册风险..........................................................................................70


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7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71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72
三、保荐人声明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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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76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77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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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术语释义
公司、发行人、中简科技指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股东大会指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指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光大证券、券商
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指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务所
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指《中简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票、A股指面值为
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指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
1-9月
报告期各期末指
2018年
12月
31日、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2021

9月
30日
专业术语定义
山西煤化所指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长春应化所指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日本东丽指东丽(TORAY)株式会社
日本东邦指日本东邦化学工业株式会社(TOHO)
日本三菱丽阳指日本三菱丽阳株式会社(MITSUBISHI)
光威复材指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恒神股份指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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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复神鹰指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CF、碳纤维指
碳纤维(Carbon Fiber,简称
CF)是由有机纤维(粘胶基、沥青基、
聚丙烯腈基纤维等)在高温环境下裂解碳化形成碳主链机构的无机纤
维,是一种含碳量高于
90%的无机纤维
石墨纤维指
石墨纤维(
Graphite Fiber)是将相应的有机前驱体纤维制成碳纤维后,

2000-3000℃石墨化而得。分子结构已石墨化、含碳量高于
99%的
具有层状六方晶格石墨结构的纤维
AN、丙烯腈指
Acrylonitrile,无色透明液体,有核桃仁味,略带刺激性,易燃、易爆、
可挥发形成有毒气体。合成材料(纤维、橡胶、塑料)的重要原料,
主要用于生产聚丙烯腈纤维(腈伦)、ABS塑料、AS塑料、丙烯酰胺

PAN、聚丙烯腈指
Polyacrylonitrile,由单体丙烯腈经自由基聚合反应而得到
拉伸强度指
Tensile Strength,材料产生最大均匀塑性变形的应力(在拉伸试验中,
试样直至断裂为止所受的最大拉伸应力即为拉伸强度,其结果以
MPa
表示)
拉伸模量指
拉伸模量(TensileModulus)是指材料在拉伸时的弹性。其值为将材
料沿中心轴方向拉伸单位长度所需的力与其横截面积的比
T值指
表示碳纤维拉伸强度,有
T300、T700、T800、T1000等,数量越大
代表强度越高
M值指表示高模量性能的碳纤维,如
M40J、M55J等
中简科技碳纤维产品牌号指
“ZT”表示中简科技碳纤维牌号;“M”表示为中简科技石墨纤维牌
号,“3K、6K、12K”指产品的规格
复合材料指
Composite Materials,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材料,通过物理
或化学的方法,在宏观上组成具有新性能的材料。各种材料在性能上
互相取长补短,产生协同效应,使复合材料的综合性能优于原组成材
料而满足各种不同的要求
碳纤维复合材料指
碳纤维与树脂、金属、陶瓷等基体复合,制成的结构材料简称碳纤维
复合材料
百吨线指百吨级氧化碳化生产线
千吨线指
IPO募投项目

1000吨/年国产
T700级碳纤维扩建项目”所建设的千
吨级氧化碳化生产线

注:如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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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nofibers Technology Co.,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兴丰路
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兴丰路
6号
注册资本:
40,001万元
成立日期:
2008年
4月
28日
上市日期:
2019年
5月
16日
法定代表人:杨永岗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中简科技
股票代码:
300777
联系电话:
86-0519-8962069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
高性能碳纤维、织物、复合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137,751,272 34.44
高管锁定股
--
首发前限售股
137,751,272 34.4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2,258,728 65.56
三、总股本
400,010,000 100.00

2、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685,622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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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2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568,061 7.64
3袁怀东
20,000,499 5.00
4赵勤民
16,415,748 4.10
5杨永岗
14,139,041 3.53
6黄晓军
14,067,476 3.52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719,893 2.93
8周近赤
10,945,230 2.74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军
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259,087 2.56
10刘继川
9,814,500 2.45
小计
198,615,157 49.6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杨永岗和温
月芳,两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其中杨永岗为公司董事长,
温月芳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二人共同控制公司,能对公司的重大经
营决策、人事任免等方面施加重大影响。杨永岗直接持有公司
3.53%的股权,持
有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8%的股权、持有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63.34%的份额;温月芳直接持有公司
0.97%的股权,持有常州华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30.08%的股权、持有常州市中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91%
的份额。两人合计控制公司
27.32%的股权。


杨永岗先生:
1967年
4月生,男,毕业于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博士学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复合材料协会常务理事,中华全国工商业联
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常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1989年至
1997年
7月在中
科院山西煤化所工作学习,期间获得博士学位;1997年
8月至
2015年
12月任
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炭材料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碳纤维制备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2008年
4月至
2015年
9月任中简有限
董事、总经理,2015年
9月至
2019年
10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9年
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杨永岗长期从事高性能聚丙烯腈基和粘胶基碳纤维
及其复合材料的研究,作为项目负责人曾承担或完成国家
“863项目”5项、“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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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项及中科院、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等部委的科研项目十余项。先后获得
和入选“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江苏省“创新创业计划”、江苏省“双创
人才”、“2016中国科学年度新闻人物”、“江苏制造突出贡献奖-技术创新领
军人才”等。


温月芳女士:
1965年
12月生,女,毕业于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博士学历,
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8年
7月至
1991年
8月在太原江阳化
工厂工作;1991年
9月至
1994年
3月就读南京理工大学并获取硕士学位;1994

4月至
2011年
3月在中科院山西煤化所从事研究工作及学习,并于
2009年
4
月获博士学位。2011年
4月至
2016年
7月,在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
院担任教授职务,聘在教学科研并重岗。

2016年
7月,办理缴薪留职手续。

2008

4月至
2015年
9月任中简有限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5年
9月至
2019

10月,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19年
10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长期从事聚丙烯腈(
PAN)基碳纤维的科研和生产工
作,在推动国产碳纤维高性能化和低成本化进程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作
为课题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曾承担了科技部、中科院、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的多项
科研项目。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行业归属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高性能碳纤维的研发和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子
类“C28化学纤维制造业”。


(二)行业发展概况


1、碳纤维的分类

碳纤维是一种含碳量高于
90%的无机纤维,具有质轻、高强度、高模量、导
电、导热、耐高温、耐腐蚀、抗冲刷及溅射以及良好的可设计性、可复合性等特
点,可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海洋工程、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等行业,是一种
应用前景广阔的战略性新材料。


碳纤维有多种分类方式,按原丝种类划分,可以分为聚丙烯腈(
PAN)基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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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沥青基碳纤维、粘胶基碳纤维,其中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制备工艺简单,抗
拉强度优越,是市场上碳纤维的主要种类,市场份额占比超过
90%。按丝束中单
丝的数量划分,碳纤维可以分为小丝束和大丝束,丝束中单丝数量为
48K及以
上的碳纤维被称为大丝束碳纤维,通常有
48K、60K、120K、360K等型号,小
丝束碳纤维初期以
1K、3K、6K为主,逐渐发展为
12K和
24K。大丝束碳纤维
在连续性和生产成本上均低于小丝束碳纤维,主要用于交通运输、风电叶片等工
业领域,而小丝束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高科技及体育用品领域。


碳纤维也可按拉伸强度和拉伸模量这两项力学性能指标来分类,可分为通用
型碳纤维、高强碳纤维、高模碳纤维、超高强碳纤维、超高模纤维。在实际使用
中,龙头企业日本东丽的产品编号通常被作为行业标准,如日本东丽的碳纤维产
品编号有
T300、T800、M30等多种,其中
T表示强度,M表示模量。强度上,
T后缀的数字越大代表产品的强度越大;模量上,
M后缀的数字越大代表产品的
模量越大。



2、国外碳纤维发展概况


20世纪中叶发达国家开始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研究碳纤维,起初碳纤维及
其复合材料由于其自身的特性而被应用于航空航天结构件的轻量化。

20世纪
70
年代碳纤维开始被商业化应用于民用航空领域;20世纪
80至
90年代,碳纤维
在民用航空领域的引领下得以快速发展;进入
21世纪后,发达国家的碳纤维制
备工艺已经成熟,并将其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至汽车、风力发电、体育用品等民
用领域。随着碳纤维应用领域的扩大,碳纤维的市场需求急剧增加,碳纤维产业
日趋成熟。



2020年全球碳纤维运行产能共计
171,650吨。从目前全球碳纤维市场划分看,
日本、美国、中国占据了全球碳纤维
59.80%的运行产能。日本、美国作为碳纤
维研发的领军者,发展较早,工艺技术完备,产品性能较其他国家具有一定优势,
且在下游应用端拥有品牌效应,因此日美两国占据了全球高端碳纤维市场的主要
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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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赛奥碳纤维技术

日本碳纤维产业在小丝束碳纤维市场中排名首位,掌握主要话语权,与高精
尖科技如航空航天领域联系紧密,例如日本东丽深度参与了波音复合材料的研发
与批产。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的数据,
2017年日本企业在小丝束碳纤维市
场中的占有率达到
49%。而美国碳纤维产业在大丝束研发中取得突破性成果,凭
借自身地理、技术以及应用优势,吸引大量碳纤维上游生产企业在本土投资,加
强与下游企业的合作,深化技术互利共享。

2017年美国企业在大丝束碳纤维市

场中的占有率达到
58%。



3、中国碳纤维发展概况

我国从
20世纪
60年代开始研发聚丙烯腈基碳纤维,最早从事碳纤维研发的
机构主要为中科院山西煤化所、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北京化学研究所。1972
年,吉林化工研究院利用硝酸法研制碳纤维
PAN原丝,并在年产
3吨装置上取
得硝酸一步法制取原丝,供山西煤化所和长春应化所开展连续预氧化和碳化试
验。1975年全国碳纤维总产量仅为
50千克。

1975至
1990年,国外碳纤维进入
飞速发展阶段,但国内仅实现碳纤维从无到有的进步,不能够规模化生产。当时
我国虽已建成碳纤维原丝生产线,产品性能基本达到日本东丽
T200级的水平,
但产品质量及稳定性一直未能突破,无法作为航空航天用结构材料。

20世纪
90
年代末国家“九五”攻关项目推动了
PAN碳纤维国产化发展转型,为国产碳纤
维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1998年硝酸一步法
PAN基碳纤维原丝终止生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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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研究机构开始了
DMSO一步法生产碳纤维原丝的研究工作。



21世纪初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国产化发展迅速,我国建成了
T300级碳纤维产
学研用链条,M40级碳纤维实现工程化;自主研发出
T700级碳纤维制备技术,
并实施工程化;T800、M50J碳纤维制备技术研发顺利;干湿法、熔体纺丝等高
速纺丝法制备
PAN碳纤维原丝的研究取得长足进展。近年来我国
T700级别碳纤
维实现批量生产,打破了发达国家在高端碳纤维领域的封锁。同时国内干喷湿纺
碳纤维技术逐步成熟,部分企业建立了干喷湿纺生产线,具备了批量生产
T800
级碳纤维的能力。虽然我国在高性能碳纤维领域取得了突破,但我国高性能碳纤
维的工业化生产技术依然不够成熟,产品性能与国际领先水平相比仍有差距,我
国碳纤维行业总体上仍落后于美日等发达国家。


我国碳纤维的商业化历程起步于上世纪
90年代,经过
30余年的不断摸索与
技术攻坚,我国商业碳纤维产品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精的跨越式发展。

20
世纪
90年代,包括光威复材在内的国内第一批碳纤维企业成立,
21世纪初中简
科技、恒神股份、中复神鹰等碳纤维生产制造企业陆续成立,国内也初步形成了
以江苏、山东和吉林等地为主的碳纤维产业聚集地,产能随之增加。

2005年我
国碳纤维总产能仅占全球产能
1%左右,碳纤维需求严重依赖进口。

2008年以国
有企业为主的大量工业企业涌入碳纤维行业,但大多数企业在一些关键技术上无
任何突破,生产线运行及产品质量极不稳定,导致“有产能,无产量”的现象出
现。经历数十年发展与落后产能出清,我国碳纤维的产能实现快速增长,2018
年产能为
2.68万吨,占全球产量的
17.31%;2020年,我国碳纤维产能增长至
3.62
万吨,占全球产能的
21.06%,我国碳纤维产能已经超过日本,仅次于美国。但
我国碳纤维产能集中于中低端民用领域,应用于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的碳纤维产
能依然低于美国和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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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赛奥碳纤维技术

随着中国碳纤维生产制造企业工艺设备的逐步成熟,我国碳纤维行业的产销
率稳步上升,向国际水平靠拢,摆脱了低产能利用率的历史问题。

2017年我国
理论产能达到
2.60万吨,实际产量仅为约
7,000吨,产能利用率仅
26.92%。2020
年我国碳纤维生产企业的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理论产能
3.62万吨,销量为
1.85
万吨,产能利用率为
51.04%。我国一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碳纤维企业产销率
能够达到
77%及以上,已经达到或超过了
65%-90%的国际通常水平。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容量和前景


1、全球碳纤维市场趋势与分析

近年来随着碳纤维在各个工业领域应用的不断拓展,全球碳纤维需求量快速
增长。根据赛奥碳纤维数据,
2008年全球碳纤维需求量为
3.64万吨,2020年全
球碳纤维需求量增长至
10.69万吨,复合年化增长率为
9.39%。随着疫情过后航
空航天业的逐步复苏以及风电等工业领域应用的进一步渗透,碳纤维需求量有望
进一步增加。预计
2025年全球碳纤维需求量将达到
20万吨,复合年化增长率为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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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赛奥碳纤维技术

全球碳纤维下游应用主要是风电叶片、航空航天、体育休闲和汽车四大领域。


在航空航天领域,碳纤维复合材料是大型整体化结构的理想材料,与常规材
料相比可使飞机减重
20%-40%,克服了金属材料容易出现疲劳和被腐蚀的缺点,
增加了飞机的耐用性;复合材料的良好成型性可以使结构设计成本和制造成本大
幅度降低。航空航天领域对碳纤维的需求主要来自两大方面,一是不断增加的碳
纤维复合材料的应用比例,二是新增的飞机订单,预计
2025年全球航空航天领
域对碳纤维的需求将达到
2.63万吨,复合年化增长率为
9.86%。


在风电设备领域,使用碳纤维或碳纤
/玻纤混合材料制造风电叶片相比目前
主流的玻璃钢材料在综合成本上更具优势。根据测算,
40米以上的风电叶片中
关键结构如梁帽、主梁使用碳纤维复合材料一方面可使叶片自重减少
38%,成本
降低
14%;另一方面提高叶片抗疲劳性能,提高输出功率,以碳纤维为材质可更
容易生产出大直径和自适应的风电叶片。预计
2025年全球风电设备对碳纤维的
需求将达到
9.34万吨,复合年化增长率为
25.00%。


在体育休闲领域,碳纤维可被用于高尔夫球杆、自行车、球拍、钓鱼竿等产
品的制作。相比于传统的金属结构件,碳纤维产品具备不易变形、质量较轻的优
点。一般使用
T300级碳纤维就可以满足需求,但为了提升产品性能,部分产品
也已开始使用
T700级甚至更高性能碳纤维。预计
2025年全球体育休闲领域对碳
纤维的需求将达到
1.97万吨,复合年化增长率为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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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碳纤维具有比模量和比强度高、减重潜力大、安全性好
等突出优点,是汽车轻量化最佳选择。欧洲铝协研究数据表明,若汽车整车质量
降低
10%,能源使用效率可提高
6%-8%。预计
2025年全球汽车领域对碳纤维的
需求将达到
1.83万吨,复合年化增长率为
7.92%。


从需求总量来看,
2020年全球风电叶片、航空航天、体育休闲和汽车四大
领域碳纤维需求量分别为
3.06万吨、1.65万吨、
1.54万吨和
1.25万吨,合计碳
纤维需求量
7.5万吨,占全球碳纤维需求量比例约为
70%。从碳纤维市场规模的
分布来看,航空航天领域主要使用高性能碳纤维,因此占据了主要市场。2020
年全球航空航天领域的碳纤维需求价值达到
9.87亿美元,占比
37.7%。其他需求
量较大的应用领域风电叶片,体育休闲,汽车紧随其后,需求价值分别为
4.28
亿美元、3.54亿美元和
2.25亿美元。2020年四大领域合计需求价值为
19.95亿
美元,占全球碳纤维市场规模的
76.3%。



2、我国碳纤维市场趋势与分析

目前我国生产的碳纤维全部为小丝束,其中
12K占比超过
90%,1K、3K、
6K各有产量。我国碳纤维需求量近年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根据赛奥碳纤维数
据,2016年我国碳纤维需求总量为
1.96万吨,至
2020年增长至
4.89万吨,复
合年化增长率达到
25.68%。随着我国碳纤维产能的不断扩张与下游需求的逐步
释放,预计
2025年我国碳纤维需求量有望达到
14.9万吨,复合年化增长率将达

25.1%。目前我国碳纤维在需求端仍以进口为主,但国产碳纤维占比不断提升。

2016年我国进口碳纤维占总体需求量的
81.6%,2020年这一占比下降至
62.1%。

根据赛奥碳纤维的预测,随着国内碳纤维生产技术的提升叠加发达国家限制碳纤
维对我国出口,国产碳纤维需求量有望在
2025年之前超过进口碳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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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赛奥碳纤维技术

(四)行业进入壁垒情况


1、技术及人才壁垒

碳纤维的制备工艺研发与性能突破是一项漫长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研发过
程中,碳纤维企业通常会涉及高分子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学、物理学、精密机
械科学等多个交叉学科,因此在技术水平、经验积累等综合素质方面对于研发人
员有极高的要求。同时,碳纤维行业的技术水平及研发经验需要通过长期累积形
成,内部培养成本较高、时间较长。由于发达国家对我国高性能碳纤维领域实施
了技术封锁,当前国内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人员仍然属于稀缺性人力资源。因此,

人才及技术壁垒是新进入本行业的公司需要解决的关键壁垒。



2、资金壁垒

碳纤维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新进入企业需要面对大规模固定资产投入
的挑战。生产碳纤维需要经过聚合、纺丝、氧化碳化三个工段,每个工段均需要
几十台甚至上百台大型设备,以及配套的生产厂房与相应的环保设施等。因此生
产碳纤维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壁垒是进入碳纤维行业的天然壁垒。



3、客户资源壁垒

高性能碳纤维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因此终端客户对高性能碳纤维产品
的性能、稳定性等方面有极高的要求。挑选高性能碳纤维供应商时,客户会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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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数家潜在供应商进行遴选,对比其碳纤维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质与质量稳定性,
通过客户评价的碳纤维产品才能最终应用于航空航天型号产品。因此碳纤维企业
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研发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客户的性能需求,并接受长
时间的持续考核方能获得下游客户的信任,进而成为其核心供应商。而且,航空
航天行业的长周期、高投入、高风险、专业性等特征,决定了下游航空航天企业
在选择原材料供应商时需要非常谨慎,确定合作伙伴后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因此,
客户资源成为高性能碳纤维行业的进入壁垒。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情况


1、有利因素

(1)碳纤维是我国亟需的战略新兴材料,适应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需

高性能碳纤维产品具有质轻、高强度、高模量、导电、导热、耐高温、耐腐
蚀、抗冲刷及溅射以及良好的可设计性、可复合性等一系列其他材料所不可替代
的优良性能,是一种与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关键材料。碳纤维产业是
国家鼓励的基础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国内高端碳纤维产业在技术与生产层面
仍和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为实现国家自主可控的目标,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
府出台多项产业政策,支持碳纤维产业的发展。在国家多项政策支持以及国家相
关部委及地方政府等多部门重点扶持下,国内碳纤维产业发展迅速,对促进国民
经济的发展,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2)碳纤维下游应用领域广阔,国内市场规模增长潜力较大
碳纤维可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海洋工程、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等行业,
是一种应用前景广阔的战略性新材料。根据赛奥碳纤维技术数据,
2020年我国
碳纤维需求量为
4.89万吨,预计到
2025年需求量有望达到
14.9万吨,复合年化
增长率将达到
25.1%。需求量的快速提升将带动我国碳纤维市场规模不断扩张,
尤其是应用在航空航天领域的高性能碳纤维会成为国内市场的主要增长来源。

2、不利因素

(1)碳纤维下游产业应用水平低,产业带动能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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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碳纤维复合材料方面,国内在民用飞机上应用比例远低于国外,我国国产
商用
C919大飞机复合材料用量仅约
12%,而波音
787复合材料用量已经占到
50%。国内碳纤维复合材料在民用工业领域推广应用刚刚开始。我国复合材料应
用仍主要集中在渔具、羽毛球、风电等中低端领域。目前国内生产的碳纤维主要
应用在国外来华加工领域,而在复合材料应用方面,特别在大型结构件、主结构
件、承力件、关键件的应用方面,无论研发水平还是硬件制造设备,都与国外有
着巨大的差距。


先进复合材料应用有明显的阶段性,国外目前成功的实现了复合材料应用部
件由次承力结构向主承力结构发展,使复合材料应用规模和比例大幅度提高。而
目前我国高端复合材料也依然是跟踪仿制为主,大型化、整体化、自动化等关键
技术和关键装备也尚未完全掌握,尚未完成次承力结构向主承力结构的跨越,无
法起到带动产业快速发展的作用。此外,国外碳纤维的生产与科研院所、装备和
产业应用连接紧密,形成了完整的碳纤维产业链,而我国碳纤维行业科研、生产、
应用各自为战,缺乏应用解决方案及多方位的应用服务,成为制约产业发展与产
业技术提高的因素。


(2)国外碳纤维巨头优势明显,压制国内碳纤维生产企业发展
目前,国际碳纤维市场主要控制在日本、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手中,几大国
际碳纤维生产巨头利用其技术垄断和规模化生产优势,对我国高端碳纤维领域采
取技术封锁,低端碳纤维领域采取低价倾销的销售策略,致使国内大部分碳纤维
生产企业技术水平落后,经营业绩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严重制约了国内碳纤维企
业的发展。


(六)行业技术水平和特点情况


1、行业技术水平和趋势

高性能碳纤维分为高强度碳纤维与高模量石墨纤维。高强度碳纤维方面,目
前公开市场上性能最高的为日本东丽的
T1100级碳纤维,且其制备技术对我国实
行严格的技术封锁。我国领先碳纤维企业具备了批量稳定生产
T800级碳纤维的
技术,并且在实验室制备的
T1000/T1100级碳纤维主体性能达标,并具备了工业
化生产的能力。高模量碳纤维方面,目前公开市场上性能最高的为日本东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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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65J级石墨纤维,我国领先碳纤维企业可批量稳定生产
M55J级碳纤维并应用
于航空航天领域,目前尚未掌握
M60J及以上高模量石墨纤维批量稳定制备技术。


高性能碳纤维行业需要适应下游航空航天行业的发展,不断提升强度、模量、
断裂生长率等指标,完善碳纤维生产工艺,实现降本增效,为我国关键领域的自
主可控做出贡献。



2、行业的经营模式及特征

高性能碳纤维行业具有“以销定产”的特征。由于下游航空航天客户制造复
合材料时对使用的碳纤维在规格、性能、稳定性方面有诸多需求,选定高性能碳
纤维供应商后不会轻易更换。因此特定航空航天型号产品会与高性能碳纤维供应
商形成深度绑定,下游客户有需求时会向高性能碳纤维供应商下达订单,供应商
取得订单后组织生产,再将产品按时交付至下游客户。

(七)市场竞争情况


1、总体竞争形势

(1)我国碳纤维行业技术上与国外差距较大
我国碳纤维行业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由于碳纤维行业涉及精馏纯化、高分
子合成、化纤纺制、高温处理、表面处理及界面科学等多学科交叉,且精密制造
的工艺门槛甚高,掌握高性能碳纤维研发核心技术并能够实现稳定、成本可控的
规模化生产的企业较少,绝大多数企业不能满足航空航天等高端产业的规模化应
用需求,主要围绕体育休闲等低端领域;在高性能碳纤维研发生产方面,国内部
分碳纤维企业基本实现
T700级、T800级碳纤维技术突破,但稳定性、产品离散
度等指标与国外优势企业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而对于日本东丽目前在售的
T1100
高强度碳纤维与
M60J高模量碳纤维,目前暂无国内碳纤维企业具备批量稳定生
产能力。


(2)全球高端碳纤维产能主要集中在日美两国
日本是全球碳纤维的主要制造厂商,代表企业包括日本东丽、日本东邦和日
本三菱丽阳等,其他地区的主要厂商包括美国的赫克塞尔、卓尔泰克以及德国的
西格里等。日本东丽
2018年在全球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市场的占有率达到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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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球碳纤维领域无可争议的龙头,长期为波音公司和空中客车公司主要的稳定
供货商。其他重点企业也各具特色和优势,市场化程度较高,例如美国的赫克塞
尔与德国的西格里占据了大丝束碳纤维的主要市场。从全球碳纤维的理论产能区
域来看,美国、日本和中国位列前三,三者合计占到了全球超过
60%的产能。区
别于美日的高端碳纤维产能,我国以低端碳纤维为主,且整体产能利用率与发达
国家存在一定差距。


(3)国内碳纤维市场呈结构性分化趋势
目前我国大多数碳纤维企业所提供产品以中低端碳纤维为主,加之国外龙头
企业依靠自身规模化、低成本化优势对国内倾销式销售低端碳纤维,严重制约国
内低端碳纤维生产企业的生存发展,导致我国低端碳纤维领域产能过剩问题严
重。以生产中低端碳纤维为主企业竞争激烈,毛利率普遍为负,国内多数碳纤维
厂家仍处在亏损状态。受技术研发限制,国内碳纤维企业尚无法大规模提供高性
能碳纤维,而国外龙头企业在高端碳纤维方面对国内采取禁运或限制某些领域应
用措施;与此同时,以航空航天为代表的领域对高端碳纤维需求旺盛。综合上述
因素,国内高性能碳纤维处于供不应求局面,产品销售价格远高于普通碳纤维。

2、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1)日本东丽(TORAY)
日本东丽成立于
1926年,经历九十年的发展,日本东丽完善了从上游原丝
制备到下游复合材料制品设计制造的整个产业链,在全球
26个国家和地区开展
业务,目前主要从事纤维和织物、树脂和化学成品、
IT相关产品、碳纤维复合
材料、环境和工程等业务。日本东丽在全球碳纤维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研发水平
超前,日本东丽于
2014年已开发出
TORAYCA.T1100G高拉伸强度和高弹性模
量碳纤维,而我国大部分企业尚未能大批量生产
T700级碳纤维。由于日本东丽
现今的研发理念、大规模化的生产模式,使得其在同级别碳纤维生产方面具有低
成本优势,在国内外碳纤维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2020财年日本东丽实现营
业收入
22,146.3亿日元,净利润
557.3亿日元。


(2)日本东邦(TOHO)
日本东邦成立于
1934年
6月,是一家领先的全球化公司,在日本、德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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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均设有机构和生产工厂,碳纤维年产能力逾
1万吨,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
天、汽车、工程塑料、电子、体育休闲等领域。日本东邦母公司为帝人集团(Teijin)
公司,主要涉及碳纤维复合材料业务、纺织纤维业务,是全球屈指的碳纤维、芳
纶纤维制造商之一,同时也是全球领先的聚碳酸酯树脂制造商之一。

2019财年
帝人集团实现了
8,537.5亿日元的营业额,净利润
252.5亿日元。


(3)日本三菱丽阳(MITSUBISHI)
日本三菱丽阳成立于
1933年
8月,1962年
10月,开始生产聚丙烯纤维,
1975年开始生产预浸料,1983年开始生产碳纤维。日本三菱丽阳实现了从丙烯
纤维原料丙烯腈的合成到聚合、原丝、碳纤维、产品等一条龙生产。日本三菱丽
阳同时拥有
PAN基碳素纤维和沥青基碳素纤维,以及以碳素纤维为基本原材料
生产的中间材料和成型加工品,通过完善的产品链,在体育用品、航空航天、汽
车及环境等广泛领域内展开经营。


(4)美国赫克塞尔(Hexcel Corporation)
美国赫克塞尔成立于
1946年,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复合材料公司,该公司开
发制造轻质、高性能的复合材料,包括碳纤维、增强织物、预浸料、蜂窝芯、树
脂系统、胶粘剂和复合材料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民用飞机、宇航、国防和一般
工业。2020财年美国赫克塞尔营业总收入
15.02亿美元,净利润
3,170.0万美元;
2020财年复合材料业务收入为
11.86亿美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79.0%。


(5)德国西格里(SGL Group -The Carbon Company)
德国西格里是德国
SIGRI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大湖碳素公司于
1992年合并
而成,德国西格里(SGL)是全球领先的碳素石墨材料及相关产品制造商之一,
拥有从碳石墨产品到碳纤维及碳碳复合材料在内的完整生产线,其产品在钢铁、
炼铝、汽车制造、化工、电子半导体、光伏和
LED产业、锂离子电池等行业具
有广泛应用。在风能、航空航天、国防工业等领域的碳素石墨材料及其相关产品
的应用也呈上升趋势。德国西格里在全球拥有超过
40个生产基地,市场及服务
网络覆盖
100多个国家。德国西格里于
1998年进入中国,集团旗下中国业务主
要分布在上海,由上海西格里东海碳素有限公司、西格里特种石墨(上海)有限
公司、西格里石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及其生产基地组成。

2020财年德国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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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营业收入为
9.19亿欧元,实现净利润
-1.32亿欧元。


(6)光威复材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年,注册资本
5.18亿元,2017

9月
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简称)。


(股票代码
300699,“光威复材”

光威复材产品主要包括碳纤维及碳纤维织物、碳纤维预浸料、玻璃纤维预浸料、
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等,光威复材可生产
T300级、T700级、T800级等级别的
高性能碳纤维与
M40J、M55J等高模量石墨纤维。光威复材生产的部分
T300级、
T800级、M40J、M55J高性能碳纤维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其他产品主要分布
于风电、体育休闲等工业领域。

2020年光威复材实现营业收入
21.16亿元,归母
净利润
6.42亿元,其中碳纤维及织物营业收入为
10.7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50.95%。

(7)恒神股份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年,注册资本
33.38亿元,2015年
5月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代码
832397,简称“恒神股份”)。

恒神股份主营产品有丹强丝和碳纤维两大板块,
2013年丹强丝产品营收占比达

98%。2015年开始专营碳纤维及相关产品,丹强丝业务不再经营,其主要产
品为
T300级碳纤维。

2020年度,恒神股份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5.42亿元,净利润
为-9,819.96万元。


(8)中复神鹰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年,注册资本
8.00亿元,是中国
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碳纤维业务的核心企业,主营业务为碳纤维原丝、碳纤维、碳
纤维制品的研发与制造。2020年度,中复神鹰营业收入
53,230.51万元、净利润
8,523.18万元。


(八)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团队与研发优势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永岗、温月芳均为国内碳纤维行业领军人物,企业属于双
科学家领衔的科技创新型公司,拥有稳定的自主培养的高性能碳纤维研发及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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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团队,团队核心成员连续研究时间超过
15年,产业化过程中培养机械、设备、
上浆剂、复合材料等专业技术型与管理型人才,形成涵盖碳纤维全产业链的人才
梯队。团队先后承担和圆满完成了多项国家重大课题任务,先后获得国家“航空
高性能碳纤维创新团队”和“江苏省双创团队”等多个荣誉称号,熟悉碳纤维研
发生产全流程及关键设备的设计,能精准对接客户需求,为未来研发更高级别碳
纤维打下深厚的技术基础。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16项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

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专业化设备改进提升,是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的源动力,也是公
司生存和发展壮大的根本。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
ZT7
系列高性能碳纤维(高于
T700级)已通过航空航天用户验收,取得了科技部颁
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公司目前建有江苏省高强中模碳纤维工程中心,以及
承担多项国家和江苏省航天航空领域碳纤维应用项目的研发工作,由此所具备的
能力将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



2、先进的生产工艺

碳纤维生产环节较多,主要有聚合、纺丝、氧化碳化等阶段。公司采用二甲
基亚砜一步法纺丝路线,从原丝到碳纤维一条龙工艺路线,有效地将原丝、预氧
丝和碳纤维质量前后关联起来一起研究,有利于质量的提升。聚合阶段,通过对
聚丙烯腈聚合物分子结构设计和可控合成,实现了纺丝原液的连续快速合成;纺
丝阶段,根据客户需求采用湿纺和干喷湿纺两种纺丝路线,其中的湿法纺丝工艺
突破了二甲基亚砜溶剂的快速脱除等关键技术难题,实现了高性能碳纤维原丝的
快速稳定化制备。氧化碳化阶段,公司突破了均质氧化碳化工艺,实现了碳纤维
批量稳定化制备,碳纤维产品在成品率方面表现优异,达
90%以上。溶剂回收方
面,采用多级精馏工艺,实现了二甲基亚砜和水的全回收利用,达到二甲基亚砜

零排放标准,大幅降低了单位生产成本。



3、客户粘性优势

公司所生产的
ZT7系列碳纤维产品经过航空航天权威单位近三年的摸底、
稳定性、许用值、工程应用等多个阶段多个批次的严格评价,各项指标均达到航
空航天要求,综合性能优于日本东丽
T700级碳纤维,正式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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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了国外对高性能碳纤维的封锁和限制,成为国内航空航天领域国产
T700级
碳纤维稳定批量供应商。在航空航天装备生产过程中,一旦型号确定,所用原材
料不会轻易更改。通常情况下,航空航天型号装备使用周期较长,公司高性能碳
纤维产品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市场需求得到保障。与此同时,公司依靠自身强大的
技术创新能力,不断研制更高性能的碳纤维产品,以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新型号
需求,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专业从事高性能碳纤维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
高新技术企业,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高性能碳纤维及相关产品研发制
造商,具备高强型
ZT7系列(高于
T700级)、ZT8系列(T800级)、ZT9系列
(T1000/T1100级)和高模型
M40J级、M40X级石墨纤维工程产业化能力,并
已成为国内航空航天领域
ZT7系列(高于
T700级)碳纤维产品的批量稳定供应
商。


高性能碳纤维具有质轻、高强度、高模量、导电、导热、耐高温、耐腐蚀、
抗冲刷及溅射以及良好的可设计性、可复合性等一系列其他材料所不可替代的优
良性能,是航空航天与国家安全领域必不可少的战略新兴材料,因此长期被美日
为首的发达国家所垄断和禁运。发行人经过长期自主研发并批量生产的国产
ZT7
系列(高于
T700级)碳纤维打破了发达国家对高性能碳纤维的技术封锁与垄断
局面,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国际同类型产品水平。公司的高性能碳纤维产品
已经通过客户严格的产品验证,被批量稳定应用于我国航空航天领域,满足了国
家战略需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技术领先,专注应用,技术向纵深发展,应
用向纵横发展”为战略目标,致力于建设国产可定制、柔性化、智能化生产线,
在技术等级、盈利能力、应用水平和装备水平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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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主要产品及其应用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高性能碳纤维与碳纤维织物,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已达到国
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目前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


(1)碳纤维
聚丙烯腈(
PAN)基碳纤维目前为碳纤维主流产品,占市场份额的
90%以上,
公司亦主要生产聚丙烯腈(
PAN)基碳纤维。公司拥有一条百吨级以及一条千吨
级聚丙烯腈基高性能碳纤维生产线。该生产线为柔性生产线,可在同一条生产线
中生产不同规格和级别的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公司目前可生产高强型
ZT7系列
(高于
T700级)、ZT8系列(T800级)、ZT9系列(T1000/T1100级)和高模

ZM40J(M40J级)石墨纤维,其中已规模化生产的产品为
ZT7系列(高于
T700级)高强型碳纤维。


公司碳纤维产品示意图如下:


(2)碳纤维织物
公司目前主要生产
ZT7系列碳纤维对应的碳纤维织物,按照编织方式分为
平纹布和单向布,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决定采购产品形态。通常情况下,如果客户
采购公司碳纤维后需进一步加工为碳纤维织物,则客户倾向于从公司直接采购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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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织物;如果客户采购公司碳纤维后直接制作碳纤维预浸料,则从公司直接采
购碳纤维。


公司碳纤维织物产品示意图如下:


公司所自主研发、生产并销售的碳纤维产品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应用领域。国
产高性能碳纤维产品技术开发难度大,客户对产品质量稳定性的要求高,因此客
户正式采购前会对公司碳纤维产品进行严格的产品验证。公司生产的
ZT7系列碳
纤维产品在经过客户验证后,率先实现在国内航空航天高端领域相关产品的全面
应用,为公司产品在该领域其他型号及在兵器、舰船、核工业等高端领域的快速
推广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随着千吨级高性能碳纤维生产线的产能释放,公

司将依靠既有的先发优势,在满足国家战略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高性能碳
纤维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应用场景,巩固并提升公司在中高端碳纤维领域的行业地
位。


(二)生产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碳纤维产品均按照客户订单的要求设计和生产,即订单驱动式生产模
式。公司具有生产设备、工艺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同一生产线装备下,
生产不同碳纤维产品的技术,具备根据客户要求量身定制的特定碳纤维产品的能
力。因此,公司的百吨级氧化碳化生产线和千吨级氧化碳化生产线是智能化、系
列产品定制化生产线,公司的产品具有定制生产的特点。生产部根据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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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然后组织各生产车间进行生产。“以销定产”

的生产模式,一方面保证了客户个性化的需求,另一方面有利于促使生产能力能
更快的适应市场需要的发展变化。公司生产模式如下图所示:



2、生产工艺流程图

公司碳纤维的生产采用二甲基亚砜(
DMSO)一步法纺丝路线,生产流程图
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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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根据工艺要求分成聚合、纺丝及氧化碳化三个工段,各工段生产流
程具体描述如下:

(1)聚合工段
原料丙烯腈单体和溶剂二甲基亚砜与共聚单体和引发剂偶氮二异丁腈一起
按配比投料进入聚合釜,在一定温度下进行溶液聚合反应,然后进行脱单脱泡。


(2)纺丝工段
聚合物脱单脱泡后进行过滤喷丝,喷丝时通过喷头的选择决定丝束的大小,
喷头为
1,000个细孔、3,000个细孔、6,000个细孔、
1.2万个细孔喷丝得到的原
丝分别为
1K型、3K型、6K型和
12K型,最终得到的碳纤维分别为
1K型、3K
型、6K型和
12K型。喷丝产生的原丝在凝固浴中凝固成形,经过成形后的原丝
采用设定温度下进行水洗。水洗后的原丝进入多段热水牵伸,然后经过致密化、
蒸汽牵伸等流程,最终生产出碳纤维原丝。


(3)氧化、碳化工段
半成品原丝经氧化炉空气气氛下反应得到预氧丝,预氧丝在氮气保护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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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经过低温碳化、高温碳化得到碳丝,之后经表面处理后进行上浆,最后经烘干
得到碳纤维产品;碳化后的碳纤维先在氮气气氛下经
2200℃以上的温度石墨化
处理,之后再经表面处理、上浆后干燥,即得到石墨化纤维。


碳纤维织物则依据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
GJB9001B-2009号)的要求,公司
建立生产标准并自行购建相关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碳纤维织物的生产流程如下图
所示:


(三)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为丙烯腈。公司为此建立了合格供方评价及再评价
管理制度,形成《合格供方名录》;采购部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合格供方进行评
审或再评审,《合格供方名录》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度更新一次。丙烯腈及长期
使用的原辅料采购必须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其他一般原辅料,采购部可
采取询价比较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目前,公司已与主要原辅料供货商建立了长期
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制定了主要原辅材料的采购计划,生产部根据《月度排产计划》确定下
月所需的主要原辅料消耗量并填写《采购申请单》,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进行
采购。公司采购模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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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销售模式

公司作为航空航天装备原材料级供应商,客户主要是国内大型航空航天企业
集团,客户明确且集中度高,因此,公司销售模式采用直接销售的方式。公司销
售产品全部为高性能碳纤维及碳纤维织物,且绝大部分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型号产
品,客户对发行人各项性能参数指标通过定型、认证、评审通过后,进入最终用
户认定的合格供方目录,由客户根据最终用户的需求,向发行人下订单并签订合
同。


公司碳纤维产品销售价格由国家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总参谋部、国防科
工委联合制定的价格管理办法采取审价方式确定,根据不同型号产品价格审定
后,除因国家政策性调价,所需外购件、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以及订货量变化较
大等因素影响外,一定期限内产品价格保持稳定。


公司高性能碳纤维产品大部分销售给航空航天用户,取得供货资质并在进入
最终用户认定的合格供方目录后,由客户根据最终用户的需求向发行人采购碳纤
维产品,发行人不存在以招投标方式销售的情形。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年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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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或年度供货协议,安排年度生产计划;市场部每月下发《产品交付计划表》,
由生产部组织生产,待公司自检合格后,市场部分批次向客户发货;产品交付后,
经客户检验,确认合格形成销售收入,其具体销售流程如下:


(五)研发模式

公司搭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的研发体系,辅以质量效率成本为
核心的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集中科研资源,推动碳纤维关键技术在理论端和工
程技术端的创新突破,促进具有商业化价值的科研成果转化生产,提升公司的核
心技术水平。


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公司的研发模式可分为前瞻性研发和应用型
研发两种模式。发行人通过跟踪碳纤维行业的最新需求、技术发展方向和国家产
业政策,并通过自身市场调研、数据分析、总结行业经验等手段,预判未来碳纤
维下游应用情况和性能要求。在完成预判后订立研发目标进行前瞻性方向研发,
以求占领市场先机。应用型研发模式是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分析和技术攻关,以快
速响应客户需求的一种研发模式。


公司在进行自主研发的同时也积极寻求对外合作。公司先后与江苏省产业技
术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等开展产学研合作,为公司提升技术竞争力、加快产品
研发和项目合作等提供了支持,也为公司寻找潜在的发展机遇创造了条件。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将依托现有的研发生产技术、稳定的产品质量,聚焦航空航天领域,拓
展公司高性能碳纤维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应用场景,逐步提升高端碳纤维市场渗透
率和占有率。同时,公司将继续注重人才培养,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动新技术
与新产品的落地,力争使高性能碳纤维产品性能达到或超越国际领先水平,成为
国际领先的碳纤维企业。未来,公司将通过自有核心技术改进
ZT9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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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000/T1100级)高强度碳纤维产品性能,攻关
M65J级高模量石墨纤维等新
一代国产碳纤维批量稳定制备技术,同时扩充高性能碳纤维产能,优先满足航空
航天领域的战略需求,并拓展航空航天领域的应用场景,确保公司在高性能碳纤
维领域的持续竞争优势。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抢占高端、技术领先、市场
牵引”的发展思路,凭借持续研发能力与先进的生产工艺为下游客户提供保质保
量的高性能碳纤维产品,成为国际领先的碳纤维企业。


(二)未来发展战略


1、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秉承“技术领先,专注应用,技术向纵深发展,应用向纵横发展”

的发展战略,未来将始终立足于高性能碳纤维,聚焦科技创新与产品应用,致力
于为我国航空航天与国家安全领域提供关键战略材料支撑。未来公司的发展目标
重点将围绕技术创新升级、产能扩充、生产工艺优化、产品体系优化和市场拓展
等方面展开,持续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性能碳纤维产品,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实
力,推进公司全面高质量稳步发展。



2、经营发展规划

(1)技术研究计划
公司将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保持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确保公司技术创新有充
足的科研经费,为技术开发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公司通过跟踪碳纤维行业的最
新需求、技术发展方向和国家产业政策,并通过自身市场调研、数据分析、总结
行业经验等手段,预判未来碳纤维下游应用情况和性能要求,并以此为依据订立
研发目标。未来公司将重点改进
ZT9系列(
T1000/T1100级)高强度碳纤维产品
性能,攻关
M65J级高模量石墨纤维等新一代国产碳纤维批量稳定制备技术,并
争取率先通过客户应用场景验证,巩固公司在高性能碳纤维行业的领先地位与竞
争优势。


(2)产品扩充计划
公司将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积极建设新原丝生产线与氧化碳化生产线,实现生
产能力扩充。本次募投项目共包含两条氧化碳化生产线,其中一条主要用于生产
ZT7级碳纤维,另外一条生产线主要生产包括
ZT8、ZT9、M40J、M40X和
M5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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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型号在内的新一代国产高性能碳纤维。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进一
步扩充现有的
ZT7级碳纤维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并在此基础上实现
ZT8等
新一代国产高性能碳纤维的批量稳定生产,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
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


(3)市场开拓计划
公司将在确保满足目前主要客户需求的情况下,凭借产品性能优势与品牌口
碑积极拓展航空航天领域其他客户,逐步降低对单一大客户的依赖。通过本次募
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拥有两条具备柔性化生产能力的氧化碳化生产线,全面扩
充各碳纤维型号的产能,有利于公司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增
强公司市场开拓与营销能力。


(4)人才发展计划
公司一向注重人才梯队建设,深知人才是公司发展的原动力,并实施了“人
才强企”的战略。公司将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按需引进各类人才,优化人才结
构,聘请具有实践经验与能力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资本运作人才及市场营销
人才,重点充实公司的研发技术人员。与此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新员工入职
培训及在职员工业务培训工作,分期分批选派技术人员参加高水平的专业培训或
开展与国内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技术合作,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素质、高知识、
高能力的人才体系。

公司还将积极探索建立对各类人才有持久吸引力的绩效评价体系和相应的
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使公司人才资源稳定,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
发展。公司将在现有绩效考核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部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机制,建立有序的岗位竞争、激励、淘汰机制。


(5)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审机制,健全财务制度,建立岗位明
确、责任清晰的组织管理结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和健全各
项规章管理制度和激励及约束机制,保障公司决策、执行以及监督等工作的合法
合理,使企业管理科学、简洁、高效。此外,公司将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加
强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树立和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和公众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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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
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形。

七、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
关的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9月
30日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103.83否
其他应收款
21.60否
其他流动资产
889.37否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0.00否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44.85否
合计
12,959.64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账户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而购买的银行
理财产品。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公司持有的未到期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产品类型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收益区间
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保本浮动收益性
4,000.00 2021-09-30 2021-10-30 1.40%~3.53%(年化)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保本浮动收益、封
闭式
2,400.00 2021-09-24 2021-10-25 1.48%~3.55%(年化)
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保本保最低收益性
存款
1,700.00 2021-09-30 2021-11-01 0.65%~4.03%(年化)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保本型
1,000.00 2021-09-16 2021-10-18
1.56%或
3.00%或
3.20%(年化)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保本型
1,000.00 2021-09-24 2021-10-08
1.56%或
2.95%或
3.15%(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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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名称产品类型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收益区间
合计
10,100.00 —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期限短、安全性高、风险较低,不属于收益波动较
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故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保证金
21.31
押金
1.26
账面原值合计
22.57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0.97
账面价值合计
21.60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业务正常开展过程中产生的保证金及押金,不存在拆
借资金、委托贷款等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889.37万元,全部
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
100.00万元,系公
司对江苏集萃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集
萃”)的投资。


江苏集萃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江苏集萃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东海路
202号
成立日期:
2020年
8月
26日
法定代表人:张晋华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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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碳金时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0.00
常州嘉和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00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5.00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
常州启赋安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00
合计
100.0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基复
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服
务;创业空间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设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
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创业投资;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2020年
8月,公司与常州碳金时代创业投资中心等机构共同出资设立江苏
集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5.00%。公司出资
目的并非为短期出售或者其他短期获利模式持有,因此,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江苏集萃的主营业务为面向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终端应用开展相关的前沿技
术研究,公司作为碳纤维行业的技术领先企业,通过入股江苏集萃并参与碳纤维
前沿技术的研发论证工作,有助于在技术成熟时引入并完成产业化。根据
2020

6月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的规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
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
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因此,公司入股江苏集萃与主
营业务相关,不应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1,844.85万元,系预
付的项目工程款、设备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
投资情况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性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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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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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成立以来,坚持自主创新,主动对接国内航空航天领域对高性能碳纤维
的需求,完成了高性能碳纤维国产化应用。2019年
5月,在创业板上市以来,
公司积极拓展高性能碳纤维产品在航空航天等多个不同场景的应用并取得了较
大进展,但现有产能限制了公司技术、质量和应用等优势的进一步发挥,供应能
力不足和产业链下游持续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及行业发展趋
势,未来一段时期内是公司实现较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亟需通过扩张产能提升
产品供应能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提升公司高性能碳纤维的自主供给能
力,进而提高核心竞争力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水平。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产业政策支持高性能碳纤维行业发展

碳纤维产业是国家鼓励的基础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实现国家自主可控提供
关键战略材料。近年来,国务院、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碳纤维行业发
展的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2016年
7月
28日,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发
〔2016〕43号),文件要求重点研制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高温合金、先进半
导体材料、新型显示及其材料、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稀土新材料、军用新材料
等,突破制备、评价、应用等核心关键技术。



2016年
11月
29日,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规划》(国发〔
2016〕67号),要求加强新材料产业上下游协作配套,在航空
铝材、碳纤维复合材料、核电用钢等领域开展协同应用试点示范,搭建协同应用(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