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乳业: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1-076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林永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9 月8日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永裕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 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林永裕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 宗交易等两种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5,68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10%)。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林永裕先生出具的 《关于减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 知函》”),截止《告知函》签署之日(2021年11月15日),林永裕先生的 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告知函》签署之日(2021年11月15日),林永裕先生在本次减持 计划期间内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其持有本公司股票 数量为3,270,42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3771%,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452,82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7,607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林永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林永裕先生本 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 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止2021年11月15日,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林永裕先生本 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其实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 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亦未超过其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林永裕先生剩余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林永裕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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